对于两项评价结果均为同一功能的图层,直接按所属的类型确定空间类型。两项评价均为生态空间的,最终划定为生态空间;两项评价均为农业空间的,最终划定为农业空间;两项评价均为城镇空间的,最终划定为城镇空间。
对于两项评价结果功能不一致的图层,根据生态、农业和城镇功能集成结果等级,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划分最终空间属性。
(1)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评价为城镇空间的区域。将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为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区域,并且在资源本底评价中生态重要性为一级和二级的区域,调整为生态空间;将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为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区域,并且在资源本底评价中为农业生产适宜性一级和二级的区域,调整为农业空间;其他区域保留为城镇空间。
(2)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评价为农业空间的区域。将现状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区域,调整为城镇空间;将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为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区域,并且适宜性等级低于生态重要性等级的区域,调整为生态空间;其他区域保留为农业空间。
(3)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评价为生态空间的区域。将生态重要性等级为一般重要、较不重要和不重要的区域,并且在资源本底评价中为农业生产适宜性一级和二级的区域,调整为农业空间;将现状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区域,调整为城镇空间;其他区域保留为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