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长期从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方面的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
记者/文爱平
摄影/陈跃
记者:随着我国经济由超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旅游业的价值前所未有地凸显。许多城市利用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但在推动旅游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特别是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请问在新常态下,旅游与名城保护如何协调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旅游开发出现了空前的热潮。对于历史名城来说,过度开发,是一个沉重而老套的话题。国内几乎所有古城,都曾经或正在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如云南丽江、山西平遥、湖南凤凰等,皆因过度开发曾饱受质疑,丽江更是在2008年被联合国检查组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我认为历史文化名城要能吸引游人来,但不能过量。其实旅游与医疗相似,如积水潭医院主攻骨科,那骨伤患者都往它那儿挤;协和医院主攻各种疑难病症,于是各种疑难病症患者都来找协和。旅游也是这样,北京故宫、天坛,是全国独一无二的,大家都想来看看。但是在商业化浪潮的过度侵袭下,游人如织,各类安全隐患日益增加,如丽江古城与凤凰古城曾相继多次发生火灾。古城开发带动了当地经济增长,但经营收入中有多少用在了古城的保护上,又有多少用在了古城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上?如作为国家5A级旅游区、国际性佛教道场,九华山风景区的佛教文化在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同时宗教旅游的发展也对当地的人文生态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好好的庙宇改造成了清一色的红墙绿瓦,让人惋惜。GDP飞速增长,旅游经济也一路“高歌猛进”。物极必反,这个时候,无论是风景名胜,还是文物古迹,都应该获得一个喘息的机会。
过度旅游开发,不仅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也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甚至危及原住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原住民才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主人,在综合接待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外来游客的大量增加和游客密度的提高,使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和妨碍。特别是当这种情况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原住民对旅游者的态度就有可能从起初的友好热情转为不满甚至怨恨。历史文化旅游名城的原住民是当地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活的旅游文化,是最具潜力的旅游吸引者,他们了解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和现状,他们是古城历史故事的保有者和权威展示者。
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如果原住民少了,传统的生活气息减弱,独特的文化也会随之消亡。丽江之所以能在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中脱颖而出,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其独特的原住民东巴文化及纳西人的生活状态。然而,现在随着大量年轻姑娘外出打工,古城男女比例失去平衡,据丽江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丽江古城内纳西族男女比例是2.7∶1。这一母系社会结构遭到破坏,对古城文化的伤害尤为严重。
因此,历史文化旅游名城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关注原住民的利益,取得原住民的支持。应该保障当地居民正常的生活,在社会生活和谐的基础上发展旅游。吸引游人来,但要尽量做到与原住民的生活不冲突,不矛盾,不过火。
记者:历史文化名城长期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夹缝中徘徊,剪不断、理还乱。如何才能找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保护和发展是一对矛盾,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名城保护非常重要,但不能死保护,要活态保护,发展是硬道理,是必然,变是绝对的。古城中最重要的东西必须保住,寸步不让,如格局、风貌、重要文物古迹等,但有些可更新改建。像天坛、太和殿的落架大修,也是正常的,不能说是破坏。文物保护自古以来就有经常保养、局部维修加固、重大修缮和复原重建等方法,这样才使历朝历代的许多重要建筑得以保存传承下来。
《马丘比丘宪章》曾提到: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具有生命力。《内罗毕建议》(《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也指出: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必像文物那样一切维持原状,可以进行室内的更新改造,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历史性建筑要按原样维修整饬,对那些改动不合理的地方,维修时可恢复其原貌或原来的风格,对有悖于历史风貌的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改造,恢复历史原来的风格。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这个问题不解决,居民就很难在这里继续生活,保护就成了一句空话。
名城保护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原真性;二是整体风貌;三是生活的延续性,这是最难的。原住民在里面住,至少要解决上下水、取暖等问题,房子的基础设施要改善,但风貌不能改变。保护的目标,不是让民众回到某个历史时期去过过去的生活,而是通过保护,让当地的社区和当地民众有更好的发展,有更高品质的生活。失去了原住民及其生产生活方式,古城就失去了灵魂。如丽江古城的纳西族居民。我们不能搞“标本式”保护,而应“活态”保护,注重形成人、城、文化的良性循环。保护既不能无视传统价值传承,更不能忽视居民改善生活的需求,绝不能搞“文物式”一成不变的保护。
古建筑如果纯粹被当作一个展品供人参观,实际上并不利于保护。只有在被保护的同时加以合理利用才是最好的保护。日本的历史建筑基本上都是在保护的同时合理地利用,他们称之为“活用”。
怎样“活用”?一方面要根据被保护的建筑本身的性质特点,另一方面要根据该建筑的所有者、管理者的情况来决定。
一般来说,政府的大型的文物建筑大多用来做博物馆、图书馆等。如为了再现东京的历史,日本政府出巨资兴建了江户博物馆。
西洋式的近代办公建筑大部分仍然继续着它原有的用途。日本很多城市的市政府办公楼沿用近代以来的西洋式市政厅,建筑规模不大,但很有历史感。
社会团体所有的保护建筑则一般仍延续着原来的用途。如寺庙,在继续用作宗教活动的同时作为文物建筑重点保护;又如近代西洋式的银行,一般仍然归当时的银行所有,延续着银行的功能,但是其建筑作为文物受到政府及社会的保护和各种制度的制约。
作为私有的文物建筑一般都是住宅。对于日本人来说,某一家有一座祖上留下来的有两三百年历史的建筑,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一定会把它当宝贝精心呵护,并且很乐意让人参观,向人介绍。
记者:1986年,我国正式提出了历史街区的保护,几十年来成效不斐,但也还有不少需要努力的地方。请问国外在历史街区保护方面有何成功经验可资借鉴?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将前一阶段的文明创造视做必须传承的遗产,时间并不久,不过几十年,而且步履维艰。1933年,《雅典宪章》首次在世界范围提出“理性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并解决保护历史建筑等问题”;1964年,《威尼斯宪章》开始关注历史古迹的保护与修复;1976年,《内罗毕建议》提出历史地段的保护及其对当代的作用。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1987年)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逐步把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的视野。
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正式提出了历史街区的保护,并逐步形成了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这是保护历史遗产的重要举措。2008年开始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相对较高,一是要有真实的遗存物,不是仿古假造的,要尽量多保存原真的东西;二是要有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城市历史上的典型特色。不但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三是要有一定的规模,视野所及风貌基本一致,能够造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
在历史街区保护较为成熟的国家中,日本因为在历史上受中国文化影响,历史街区建筑与中国相近,物质环境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与中国相仿,他们的经验可资借鉴。
1975年,日本对《文化财保护法》进行修正,增加了以历史地段、历史地区为保护对象的部分。法律中规定“与周围环境一体并形成了历史景观的传统建造物群中具有较高价值的部分为传统建造物群”。“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是指“为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以及与这些建造物形成一体并构成其整体价值的环境,由市町村划定的地域范围”。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包含建筑物和土地,以传统建造物群和周围环境一体所形成的历史风貌为保护内容。保护工作先由市町村基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存对策调查”,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参照国家文部省颁布的“标准条例”制定“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条例”,划定保护范围、编制保护规划。
历史街区是反映传统历史文化发展脉络的载体,日本高度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如位于日本中部地区岐阜县高山市的岐阜宫川三之町,在上个世纪日本工业高速发展时,宫川三之町的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它的改造是从一条流经小镇镇域的宫川开始。宫川是一条不宽的水道,紧邻住家。1968年,地方报纸《北飞时报》发起向宫川放生鲤鱼的活动,由此动员居民一起合力清理水道。居民不再往濑户川里排放污水和丢弃垃圾,而是悉心经营生活空间并引以为荣。通过居民齐心合力的努力,不仅维护了休闲空间格局的完整,更将其转化为优势资源,他们开始修景规划,称之为“街角设计”,内容包括入口、街道交叉口、桥头等,实际是一种美化、细化的城市设计,让前来游玩的游客在街区中休憩、停留,增强了人们的交往与交流,也加深了大家对历史街区休闲空间的良好印象。
宫川三之町的房屋,全部以传统做法建造,所有结构通过榫头衔接、不用铁钉,保存了传统日本木造工法的精密与严谨,成为小镇的特色。从木造房屋的造型到出檐、窗户、格栅、斗拱,层次丰富的统一感,形成了宫川三之町独特的魅力。
记者:近年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提法频频出现,请问相较历史文化街区,二者有何异同?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主要保护内容是什么?
相比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的包容性更强,更灵活,路子更宽。如果说日本的历史街区保护是“选优”,那我们则是抢救式“扶贫”,然而“扶贫”的效果并不是特别好。现在我们的历史街区越来越少,越来越分散,要成为历史街区,有一系列严格但是很难达到的要求,而风貌区给足了弹性。我不是否定历史街区,但对一些近代快速发展起来的特大城市,觉得用风貌区更合适。历史风貌区凭借其历史价值在城市生活中的延续性,成为城市中需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的地区,而其中需要保护的内容,除了体现城市风貌的要素,如建筑、空间环境,更重要的是该地区所体现的特殊的城市肌理和城市氛围。我手头有一本《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其保护原则与内罗毕建议一样。我觉得“风貌区”的提法很好。上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随着城市旧改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尚未列入保护名单但历史风貌较好、保留价值较高的历史建筑,由于没有法定的保护身份和相应的政策支持,陆续被拆除或正在面临被拆除的危险,急需加大对这些风貌较好历史建筑的保护。有的地方,虽保存了较多的传统建筑,但文物建筑及历史文化价值高、风貌好的院落较少,达不到历史文化街区设定标准,就可以划定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街巷格局和整体风貌。整体风貌保护不仅体现在一定用地规模范围内总体空间体现环境保护,还体现在与周边自然环境和城市人文环境的协调,体现在对历史文化内涵的保护。梁思成先生就曾大声呼吁:“我们爱护文物建筑,不仅应该爱护个别的一殿、一堂、一楼、一塔,而且必须爱护它的周围整体和邻近的环境。我们不能坐视,也不能忍受一座或一组壮丽的建筑物受到各种各式的直接或间接的破坏,使它们委屈在不调和的周围里,受到不应有的宰割。”保护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保护、继承与发展的有机结合。天安门的广场改造、北海大桥改造是很好的例子。天安门广场,最初它是完全体现封建皇权的,定义为人民广场后,很多内容要变,于是走群众路线,发动大家做方案,建了革命历史博物馆和人民大会堂两幢建筑,体现了中轴对称的传统格局。现在广场西侧的国家大剧院,不仅空间浪费严重,对传统格局与城市风貌也有着极大影响,当初如能把它放到中轴线的末端——奥运村里去的话,效果会好很多。北海大桥的改造也值得一提。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的车辆不断增加,金鳌玉蝀桥桥面过窄,且坡陡弯急,难以适应交通发展的需要。有人建议拆除团城,把路面拉直,另建新桥;但众多的文物工作者及古建筑学家都坚决反对。1954年,北京市政府决定,拓宽东四至西四的道路。而在道路中间的北海大桥向北或向南拓宽,直接影响古老的团城去留。最后在周总理的力保下,团城的一砖、一瓦、一树、一石都没动,而是把桥面向中南海方向扩展,并移走了“金鳌”“玉蝀”两座牌坊。改建后的金鳌玉蝀桥,保持了原桥的风格,桥面向南侧加宽,从9米多加宽到34米,桥面改沥青路面,大桥的九孔只保留中间的第五孔能流水畅通,其余的八孔桥洞用砖砌堵死只为装饰之用。历史文化风貌区除了保存历史建筑,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一座现代化的城市,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更要有历史文化传统,成为这一城市的特色与记忆。比如提起苏州,就会使人想起那里众多的古典园林建筑;提起杭州,就会想起西湖与六和塔;提起北京,就会想起故宫;提起海口,就会想起骑楼古街。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谈保护不谈文化,只能是闹哄哄,一场空。西安在保护历史传统文化方面做得不错。如大唐芙蓉园和大雁塔的借景关系、大明宫遗址公园的保护值得肯定。文化是城市的根脉,是城市最持久的竞争力。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更新理念,精雕细琢历史文化街区,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更好保护文化根脉、留住历史记忆,使城市更具归属感和吸引力。
内容来源:《北京规划建设》2015年06期
欢迎公众投稿,投稿邮箱:info@thupdi.com;请在标题处标明“微信投稿”字样。

每周一、三、五推送,若未收到最新推送请点击菜单“微热点-最新一期”自动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