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撰稿 |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武仁仲 赖嘉娱 郭琦 杨静雅
朱锦峰 张砚婷 简泳茵 何亮 张学晨
审核 |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蔡穗虹
编辑 | 总工程师室 蔡焕仪
全文共12647字,阅读大约需要30分钟
特色小城镇与美丽乡村研究中心简介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特色小城镇与美丽乡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长期致力研究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工作,主要承担政策研究、技术规范制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等系列工作。研究中心成立以来,秉承求真务实、服务三农的精神,积极承担了省级部门委托的打造广东省特色小镇研究、广东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引、广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实施乡村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研究、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研究、广东省乡村风貌管控与塑造研究、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及负面清单指引等重大课题,编制了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博罗、兴宁、徐闻、东源等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在广东省内各地积极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01.
要素梳理
1.1 乡村风貌的定义
1.1.1 乡村的定义
乡村在现代地理学词典中指非城市化地区,是独立于城镇范围以外的,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产生的、相对独立的、具有特定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景观特点的地区综合体。
1.1.2 风貌的定义
“风”原义为一种气候现象,后衍生为风土气候,风俗、风光等,在古代汉语大辞典中有“风气、风俗、景象、风土气候”等含义,亦可表示为“隐性的社会人文范畴”;“貌”有“外观、外表地区”的含义,亦可表示为“显性的体型表现特征”。风貌则可指“风采容貌,亦指实物的面貌格调”。
1.1.3 乡村风貌的定义
乡村风貌是指乡村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基于地域的自然基地与人文背景,所形成的可感知的景观特征和文化内涵。其不仅涉及有形的物质环境,更要凸显无形的精神特征。
乡村风貌与乡村景观在一定程度上亦有所差异。在没有特殊界定情况下:乡村风貌侧重的文化、传统习俗与内精神;乡村景观则更侧重乡村具体的审美对象的视觉感受。在部分研究中,会将乡村风貌等同于乡村景观,同样可体现出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内涵。
1.2 乡村风貌塑造的要素构成
乡村风貌塑造和管控要素受地域情况、实施引导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关注侧重也有所区别,大体可包括以下三个侧重点:关注功能构成、关注要素实体类别、关注村庄建设及关注建筑和环境细部。
1.2.1关注功能构成(以山东省乡村风貌模式语言研究中要素分类体系为例)
按照乡村风貌产生影响的功能构成分为自然生态景观、农业生产景观、乡村生活景观三类要素。其中,自然生态景观以维护区域生态稳定性和多样性为主要功能;农业生产景观以保证农业生产、粮食供给为主要功能;乡村生活景观以人类聚居和传承地域乡土文化为主要功能。
图1-1《山东平原地区乡村风貌模式语言研究》中提出的要素分类体系
1.2.2 关注实体类别(以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整治要素分类为例)
面向实体类型,分为农村景观绿化、农房风貌、农村道路、农村配套设施及大地景观五类要素。其中,农村景观绿化整治建设范围包括村庄内部的水体绿化等;农房风貌塑造范围包括村民住宅和村庄公共建筑(管理、教育、商业、文化娱乐等);农村道路整治建设范围包括村道格局、道路断面、道路硬底化与路面铺装,以及道路设施;农村配套设施整治建设范围包括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和照明设施等;大地景观塑造引导范围包括农田、山体林地和交通沿线景观等。
图1-2 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整治要素
1.2.3 关注村庄建设(以《浙江省村庄设计导则》中要素分类为例)
为规范村庄设计,营造乡村风貌,浙江省住建厅委托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浙江省村庄设计导则》。导则涵盖村庄总体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生态设计、基础设施设计等内容。其中,村庄总体设计强调按照地形地貌划分成平地、山地丘陵、海岛、水乡等等不同的村庄空间形态;突出了村庄建设控制要素,包括建筑风貌、材料、色彩和高度等。注重与村庄周边相容的环境设施的引导。环境设计中,交往空间包括了村口空间、公共广场、街巷节点和道路空间;滨水空间包括了桥梁、驳岸护砌、亲水设施的建设;景观小品则包括了标识系统、扶手栏杆、坐具、废物箱、花坛树池、挡土墙、路灯及景观灯设计。
图1-3 《浙江省村庄设计导则》-设计要素
1.2.4.关注建筑与环境等细部(以《浙江省村庄设计导则》中要素分类为例)
基于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试点系列指导手册:《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指南(2017)》,针对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重点,提出可借鉴、可操作的设计手法、举措以及参考案例。手册将建设分为既有建筑、新建建筑、村庄环境三部分。
图1-4《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指南(2017)》-整治要素
02.
2.1 广东省乡村风貌管控与塑造的历程
第一阶段:物质环境主导下的“康居”村庄整治阶段(1999—2008年)
2006年以前,广东省积极对村庄建设规划进行探索,开展村庄规划试点,探讨村庄规划方法。2006年,广东省开始对宜居村镇建设、特色村落挖掘与乡村统筹发展都做了较多的思考,侧重物质完善和村庄治理。
在第一阶段,广东省通过“五改”(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现象)、“五有”(有村庄规划、有文化活动场地、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对乡村风貌进行初步的建设引导。
第二阶段:城乡统筹下的“宜居”村镇示范阶段(2009—2013年)
2009年,广东省开始了宜居村镇的探索,提出了“万村百镇”整治、推进“宜居城乡”创建的活动,确定了一批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同时开展村庄规划实施机制研究和探索。2011年,广东省提出省级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开启了特色村落的探索阶段。2012年,广东省开始全面开展贫困村规划编制工作,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等方面不断推进。2013年,广东省开展了村庄规划摸查专项工作,建立了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和信息化平台,为乡村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广东省在该阶段强化“四大整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强化供水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整治),致力改善生态环境,对乡村风貌塑造起到一定积极成效。
第三阶段:综合目标导向下的“人居”城乡建设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广东省开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广东省提出了整县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思路,明确提出了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引导整县推进村庄建设。广东省进入了全面的乡村规划建设阶段,乡村建设不断优化提升。2018年,广东省在乡村振兴的国家发展战略指引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广东省在该阶段陆续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致力实现村庄美化绿化,即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实现绿化美化;村域内现有水面、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墓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到全面治理;美丽庭院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庭院经济持续发展;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实现绿化美化,村庄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
2.2 广东省乡村风貌管控与塑造的工作体系
广东省现阶段乡村风貌具体工作多为针对乡村环境的整治工作。针对乡村风貌塑造和管控,着手稳步构建省市联动、政府与居民共同缔造工作体系。主要分为技术指引、行动方案和人才保障三部分。
2.2.1.技术指引
自2010年起,广东省各部门围绕人居环境整治、风貌塑造引导出台一系列相关技术指引(表2-1)。
表2-1 广东省乡村风貌管控与塑造相关技术指引
近期阅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