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编制了《北京市朝阳区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于2020年6月28日取得区政府批复,要求规自委朝阳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国有农场,按照该考核办法要求,共同做好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