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为了解《通知》有关情况,记者围绕社会关注的若干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
县城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县城建设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并提出要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补齐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从短期看,有利于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推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从中长期看,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
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及《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县城指县政府驻地镇或街道及其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县级市城区指市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及其他区域。其中,实际建设指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
从数量看,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2/3。2019年底,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94、387个,二者共计1881个,约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个)的2倍。从经济看,2019年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2/5。其中,作为县域经济核心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GDP占全国GDP的近1/4。从人口看,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分别为1.55亿、0.9亿人左右,共计2.4亿人左右,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
此外,考虑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数量约为158个、镇区常住人口约为0.3亿人),已具备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城区的人口规模,但公共资源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仍按照镇级来配置,与实际民生需求相比存在很大缺口,“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日益凸显,因此将特大镇一并纳入此次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通知》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明确提出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并在《附件1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中,分别详细阐释了17项建设任务的具体建设内容。
当前最为紧迫的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优先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抓紧落实《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平战结合能力;抓紧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防止疾病传播。同时,要有序推进以下重点任务:
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合理设计资金保障方式,既拓宽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又调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要素条件,建立分区分类推进建设的支持引导机制。优先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县城建设,率先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有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含边境地区重点县城)建设,加快增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提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形成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我们会同各地区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示范工作。对这些示范县及县级市,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并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的基本情况如下。一是从数量看,示范县及县级市数量为120个,占全国县及县级市(1881个)的6%。二是从结构看,在示范名单中,县的数量占2/3、县级市数量占1/3。三是从分布看,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县城58个,中部地区县城31个,占示范数量的74%,其中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各10个;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县城31个,其中边境城市5个。四是从区位看,中心城市周边和有关省份初步编制完成的9个都市圈规划内的县城为81个,占示范数量的68%。此外,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预警县及县级市一概不纳入。
各地区要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项目谋划、储备、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5类问题。一是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二是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三是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四是严防“大拆大建”,鼓励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五是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优化建筑设计和风貌管理。
文章转自: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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