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高库存不仅成了制约房地产健康发展“瓶颈”,更成了拖累中国经济增长巨大“包袱”。自2015年以来,中央及各级政府已把房地产去库存化当着重要经济工作去抓。4月5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和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明显下降,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6个月以内,以省辖市为单位的去化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月;到2018年底,全省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4个月内,以省辖市为单位的去化周期原则上控制在18个月左右;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非住宅类商品库存有效化解。
为实现目标,意见提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宜居性、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加大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挖潜住房公积金、落实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节奏、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商业办公用房转型、清理涉房收费、建设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等一揽子措施。
我院高级经济师段兆广就此事接受了当地媒体采访,对意见进行解读——
投资驱动往消费驱动转变,投资驱动的背后都是以房产拉动的比例较大,新形势下,势必会压缩,库存压力也比较大;另外,我们的城镇化发展也进入新阶段,城市居民对房产本身的需求发生了变化;第三,共享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对房产市场还是有影响的,尤其是非住宅的商品房供给大,电商经济冲击下,需求也有压缩。
去库存,并不是简单的一买一卖。意见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到2020年,新增城镇常驻人口800万人。江苏去年就是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的两个省份之一,从全省层面会有很好的落实支撑。
为了提升刚需,或者促进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江苏有比较大的政策突破空间,文件特别突出的是,为了促进农村人口市民化,我们要建立政府、企业、市民共同负担的市民民化分担体制,这样推行顺利的话,就能有大量农村人口落地在就业城市,这样就为消化当地库存做支撑,从租房转为购房。
城镇化的发展,不仅仅是快,更得合理。意见中提出,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性,更好满足居民购房需求。这就是供给侧需要着重发力的方面。
现在很多库存的房子,相对偏远,交通不完善,公用不服务设施不配套的地方,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库存房子公共服务和设施供给,河西(优势)是教育和医疗资源,我们知道买房,如果这两方面缺少,大家对这部分区域的房子需求就不会很多。
化解房地产高库存,如果着眼于短期效果,主要从需求侧制定措施,然而想要长期健康发展,那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也是重中之重。
整个房地产市场是伴随全国房改和土地制度改革一起发展壮大的,拐点期要继续完善,文件中强调要构建、购买和租赁并举的制度,这样就改变了原来相对只有购买这样的单一的市场,对大型租赁企业的扶持,是很有必要的,将部分库存的房源改为租赁住房,改变了原来的制度供给。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坚持有保有压,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节奏等,都将对调节房地产市场起到关键作用。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有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