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 2009年的一篇读书笔记,现在回头看,ESDP的核心主张针对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相关领域还仍具有极大借鉴意义,其理念方法一点也不落后。宝贵的国际经验和思想,我们应该好好利用、思考、消化和借鉴,而不能等着它们渐渐尘封于图书馆和档案室(欢迎参阅翻译成果,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翻译:
Part A-1 赵莹,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
Part A-2 高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
Part A-3 罗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学术信息中心
Part A-4 黄菲,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
Part A-5 黄菲,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
Part B-1 孙志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学术信息中心
Part B-2 林剑云,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国际事务部
Part B-3 干靓,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
校译:秦凤霞 曹新新
校对:秦凤霞 曹新新 孙志涛
排版:王泽
我清晰记得,当时中规院学术信息中心的相关领导精心组织人员并加班加点翻译了这一批文献,并督促本部门规划专业人员予以学习,感谢有那样的一个督促,让本人留有这一篇小文章。
由于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及各国内部发展水平差别较大,需要协调和均衡彼此之间的空间发展,因此,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合作于1999年通过并达成了“欧洲空间展望”(European Spati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以下简称ESDP)的共识。主要为促进欧盟地区的平衡与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欧盟的一体化进程。
主要体现在城市区域框架的构建和城乡之间的合作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分享、以及自然与文化遗产方面的保护和管理问题,并以这些内容作为空间协作发展的基本依托。
(1)许多空间问题单纯地考虑城市或乡村本身已经难以解决。城镇提供了带动乡村地区发展的经济基础、基础设施、劳动力市场等条件,是乡村地区发展的基础。
ESDP将城市和乡村做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强调城市和乡村的合作,避免经济和人口过度的集中于一些核心地区,应该建立多个如核心区那样的经济一体区域,从而发挥各地的经济潜力,实现功能互补。这样,就需要更多地考虑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托的关系。城乡合作的目的是增强区域的功能,应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合作者之间应相互平等、相互依赖、共同负责、共同受益。就行政范围看,城乡企业间的合作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
城乡合作的战略主要包括:为位于乡村地区的中小城市提供公共交通等基本服务,关注城市及乡村地区的生活质量;将周围乡村纳入到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规划中;通过项目合作和经验交流,促进和支持中小城市城镇间的合作。
城市化地区的战略:城市和城市化区域应保持持续的活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城市和城市化地区包括欧盟的窗口型城市(国际性港口、机场、商品交易市场所在城市),会展城市、文化中心,与非欧盟成员国临近的城市等。也包括乡村地区的小城镇。ESDP对城市和城市化地区的发展战略是:既要增强都市区域和窗口城市的战略地位,又要提高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改善发展环境;控制沿海地区城市扩张,减轻过大的人居压力;依赖与单一经济部门的城市实施多样化的发展模式。重视城市的社会多样性和功能多样性,包括重新利用废弃场所,管理城市生态系统、融合城市功能与公共交通等,从而实施城市综合发展战略。
乡村地区发展战略:针对在经济、自然和文化方面表现出的错综复杂的乡村地区,ESDP提出了相应的战略:因地制宜的确定各地发展目标在教育培训、创造非农业就业机会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中小城市网络化发展,支持地区间交流与合作;使用可更新能源,发展生态农业,提倡耕地利用的多样化。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发展生态旅游(与我国的很多原则性提法类同,但作者认为国内的实施效果和效率远远不如欧盟,这些与我国底子薄的国情应该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2)基础设施和信息共享交流。强调了便捷的交通和开放、共享的信息化条件对于加强城市间的经济联系起着关键的作用。多中心城市之间、城市与腹地、城市与世界经济之间有效的连接在一起,必须要有完备的信息化设施和平台、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做支撑。
应逐步完善次级交通网络,改善岛屿和偏远地区的交通和通讯设施。具体建议:发展地区的公共交通系统;合理布局作为全球门户的海港和航空港,使欧盟融入州际交通网络;鼓励欧盟、国家及区域合作制定交通政策,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地区影响评价;在海运和内陆水运的交通走廊地带,提高货运多式联运的连接,形成多样化联运体系。
各地平衡的获取信息对欧盟也尤其重要,特别是对于交通可达性比较差的地区,保证信息的通畅对于这些地区跟上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步伐非常有益。
(3)有效合理的管理自然文化遗产。建议包括:用恰当的综合发展战略和规划理念保护和发展自然资源。包括继续发展生态网络;在共同体各部门政策中考虑生物的多样性;在保护的同时进行挖掘生态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的经济潜力;进行综合资源规划,减少CO2的排放,保护土壤,在易受灾地区实施风险管理,制定区域和跨国层面的战略。
对水资源进行综合管理,改善水资源的供求平衡,推广农业节水方法和缺水地区的灌溉技术,实施水资源的综合管理;保护并修复湿地和海洋生态系统。
对文化景观和文化遗产进行创造性的管理,对具有特定的历史、美学和生态重要性的文化景观进行保护和创造性发展,并在综合空间发展战略中提升其价值;对已遭破坏的景观进行创造性修复,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进行创造性的整体维护和设计;制定合理的发展政策以便后代继承文化遗产。
(1)区域规划面临的普遍问题
缺失统一的管理机构一直被认为是制约区域规划政策有效实施的最大障碍,客观上讲,比如我国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就面临着行政管辖范围限制的困境。区域规划很多层面还停留在主观的意志和构想当中。
我国大多数省域之间对区域空间产生影响的政策源出多家,各项指导建设、产业发展,环境、土地和基础设施规划政策主体分属不同行业部门,在各级政府中,这些部门均处于平行关系的组织架构中,所提交的政策缺乏相关性和匹配性,政策目标也不尽相同,各为其主、各行其道是必然结果。
建立与区域规划相匹配的区域政策体系,是全面实现规划政策目标的保障,如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区域投资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政策等,需要整个政策体系的协同运行才能充分实现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在强化对“区域一体化”认同的基础上,加大对不同行业部门在区域政策制定中的协调力度,建立起制度化的政策协调行动,形成协同、互动的政策体系,建立政策监督与绩效奖励机制,区域空间发展政策才能真正推行。
(2)ESDP的经验借鉴和一些薄弱环节探讨
欧盟给出了在非政府组织框架下,运用治理力量实施公共政策的实例。在没有单一政府作为政策主体的前提下,全面动员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力量,将引导性和弹性的政策框架导入到层级式的政策网络中,激发各级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的力量,使其成为区域规划政策的综合主体。以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协调各行业、部门的利益,赋予区域成员公平的发展权利,合理利用各类空间资源,以期实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合理布局。
然而,欧盟毕竟是一个超国家组织,常规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民很难对欧盟政策进行参与,在ESDP中同样体现了欧盟制度上的软肋,社会对区域空间政策的参与度很低。
共性的问题也存在于在我国的区域规划中,近年推行的“规划公示”只是一种事后的告示,单一的主体和参与机制的缺乏,使得企业与社会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没有参与者对政策目标源头的认同,是不可能对政策实施采取自愿合作与协同行动。在区域规划中建立起规划全过程的参与制度,是要给区域成员和政策参与的企业和社会以发言权,营建和谐的社会政策环境,以协商和谈判为方式,提供多层次、多元的参与平台,并基此开展合作的政策行动。

欧盟实施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分布图

欧盟人口分布及可达性数据分析图
统筹区域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借鉴欧盟在空间一体化发展规划上的经验,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下,充分发挥区域多元主体的作用,在区域规划政策过程中,以参与区域规划为前导,通过多级、多元的协商和谈判来制订政策,采取各层级政府与企业、社会协同合作的政策行动,最终实现高效地配置区域资源、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区域空间规划目标。
注:作者张高攀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学术信息中心高级城市规划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