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促进了政府对行政管理和法律法规领域的公共数据数字化和收集的投入,从而为政府对资源和服务优化配置提供决策支持,正如其在黑名单和市民记分机制中的应用。
公共信用平台的创建可被视为中国政府在致力于收集公关数据以及摆脱管理和部门间“数据孤岛”的重要里程碑。对政府公开数据平台的研究揭示这些平台达到行业基准、与大部分应用程序接口相兼容并且可提供多种机器可读的数据格式。但是,目前对于平台数据采集的一致性还存在质疑,尤其对于远离东部沿海发展略微落后的城市数据平台。与官方代表的对话中指出,还需要大量工作建立文档记录数字化的新风气,现在仍有很多部门滞后于依赖纸质文档。
黑名单奖惩机制很大程度增强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作用。发布在黑名单平台的数据表明每个月每增加两个名字的同时有一个名字从此列表删除。这说明该系统正在有效地推进个人和公司向理想行为的转变。从缺席判决黑名单到其他领域的扩展表明政府对该机制有效性的认同,尽管目前还很难确定是否此政策已经真正达到了个人和企业行为基于诚信模式的目标。
本文对于该系统机制的检验表明,西方媒体对于社会信用体系等同于道德记分的观点是没有依据的。道德记分形成于对从社交媒体信息发布到超市购物等所有公民行为信息的收集,从而管理约束公民行动和享受基本服务的权利。如之前所论证,真正被收集的数据类型和范围是很有限的,并且国家计划中完全没有涉及评分系统。甚至在试行该机制的城市里,评分也是非常友好的。
但这并不代表没有担忧的必要。该系统机制目前的形式引起了对于公平性的质疑,尤其考虑到惩罚措施所覆盖的范围已经逐渐扩展到超出现有法律可管束的范围。在如“诚信”等一些重要的概念还没有被明确法律定义的情况下,黑名单奖惩机制的影响在继续扩大到上百万人。该系统机制自身依赖的信息透明度来达到某些目标,但是却很少有人清楚其基于什么类型的数据,从而使人们容易成为错误数据和数据分析结果的受害者。这些问题需要更多的研究来解决,而不是专注在这个系统某一日可以被改进升级到某一程度的可能性猜想上。从中国作为监督状态的视角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容易导致忽略其真实的用意,并且把包括法律体系等所有监管机制都合并入社会信用体系中。如中国法律翻译的编辑Jeremy Daum所强调过的,问题可能并不在于社会信用体系本身,而在于违背核心民主价值(如言论自由等)“不健全”的法律系统试图更有效地强制管理。
进入2020年,作为2014国务院计划,围绕评估该系统的讨论正在政府内部外部全面开展。这包含评估该系统带来的益处以及其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深入了解关于质疑平等性的问题,以及与如隐私和伦理等相关的棘手问题。同步于社会信息体系,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相关数据保护的法律规范也将会同时扩充和健全,对什么样的数据可以被采集使用等问题做明确要求规定,并且对如何将私人第三方数据导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对“信用法”的拟定正在进行中,但专家认为该法律的正式颁布还需若干年时间,因为还有关于伦理、隐私和公平的关键问题还有待解决。需要中国政府必须回答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该体系是否正在有效地提高人们对制度的信任,并且按照政府认为可实现轨迹加速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