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城市与自然被看待成对立的两个系统,如何真正实现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如何在高强度人类活动与野生动物的生存发展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平衡关系?如何最大程度地确保人类与其它物种之间的和谐共生?新时代在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引导下的规划体系改革,迫切需要将城市生物多样性问题纳入研究视野。《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即将在我国举办,清华同衡与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开展研究,试图针对城市生物多样性问题,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较为全面并具有一定普适性的策略框架和行动计划,以期为相关领域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作者: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清华同衡生态城市研究所
2020年6月29日,由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深圳市一个地球自然基金会与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撰写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框架研究》报告正式对外发布。
近年来,全球物种灭绝速度的增长远超人类预期,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这一严峻挑战,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曲线,《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BD COP15”)将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大会旨在达成一份“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规划未来十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工作目标并强化执行机制[1]。
随着全球城镇化浪潮不断推进,到2050年,全球城市人口的比例预计将超过68%。其中,2019年末中国的城镇化率为60%,未来还将有更多的人口陆续进入城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不仅对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也对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城市生物多样性正在面临着众多威胁,如气候和局地环境变化、外来物种入侵、城市建设造成的生境破碎化等,造成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
为此,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深圳市一个地球自然基金会联合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开展了以“城市生物多样性框架”为主题的研究及倡导工作,探索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路径,寻找有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解决方案。
“这次新冠病毒肆虐是自然界对人类发出的警告,我们需要修复人类与自然之间破碎的关系,保护生物多样性。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决策,保护和修复城市内及其周边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栖息地,并不断增加对城市生物多样性的投资,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步骤,”世界自然基金副总干事(项目) 周非说。
周非表示,将在中国昆明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是向世界展示中国全方位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佳舞台。中国城市应该利用这一机会,在展示生态文明实践成果的同时,积极参与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为大会的成功举办做出贡献。
尽管当前城市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生态学研究新热点,但是诸如如何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中,政府如何在决策管理中纳入相应战略目标,如何唤醒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中等关键问题,尚缺乏更具有针对性的研究支撑。
因此,报告提出了城市生物多样性六大策略与25项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加强调查、记录和科学研究,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将城市生物多样性理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修复城市受损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城市政策和决策; 探索绿色金融,增加城市生物多样性投资; 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市民意识与社会参与度等方面。
“我们试图提出具有一定普适性的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和行动计划,以期为城市生物多样性工作给予启示参考。” 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袁昕表示,“为那些重视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城市提供框架性的指引,促成先锋城市率先行动起来”。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最早的缔约国之一,在履约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任主席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规划,比如《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 2011-2020》,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构建了保护网络体系,开展了众多国际合作等。为应对城市化带来的挑战,我国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20年)中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项目,强调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中体现生物多样性要素。
2019年3月,韩正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上强调,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华社)
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秘书共同发布大会(COP15)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Ecological Civilization-Building a Shared Future for All Life on Earth)。
报告同时提出了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变化、城市微气候等十个与城市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概念,并介绍了城市生物多样性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认知、保护与管理四个层面的调查内容与常用方法,总结了针对于城市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框架体系,旨在唤醒人们对身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给城市提供框架性指引,促成有条件的城市行动起来。
作为一个重要的学科交叉概念,“城市生物多样性”一直不为人们所熟知。在当下生态失衡、疫情肆虐、大自然面临前所未有的衰退的背景下,让更多的人能够深入认识和理解“城市生物多样性”的意义和价值,了解应如何修复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如何与其他生物和谐地共享生存空间,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为此,在世界自然基金会和深圳市一个地球基金会的委托下,清华同衡组建了以袁昕院长挂帅,生态城市研究所为主体的课题组,历时数月,克服疫情造成的各种困难,顺利完成了既定的课题目标。在此过程中,课题组还通过线上专家研讨会的形式,得到了来自昆明市、生态环境部生物多样性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博物馆等多领域专家的鼎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深表感谢!
2019年12月26日课题组组织召开了第一次专家研讨会
2020年4月8日课题组组织召开了第二次线上专家研讨会
城市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特殊组成部分,是城市生物之间、生物与生境之间、生态环境与人类之间复杂关系的体现。
城市生物多样性为城市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服务,其相关概念包含:生态系统服务、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基于生态系统的适应(EBA)、气候变化、城市微气候、城市绿地系统、河湖水系湿地、绿色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红线、外来物种入侵等。
建立城市生物多样性战略需要遵循“保护优先,协调统筹”、“因地制宜,秉要执本”、“科学规划,永续利用”、“共同参与,长效治理”原则。
策略1:加强调查、记录和科学研究 ,建立共享信息平台
策略2:将城市生物多样性理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行动5. 构建分级分类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行动6. 结合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
行动7. 加强海洋保护地网络建设与管理,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
行动8. 结合双评价,城市主导功能分区和三区三线考虑城市生物多样性
行动9. 构建整体性、多层次的生态廊道网络
策略3:修复城市受损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行动10. 实施生态修复,恢复城市受损空间
行动11. 改善淡水生态环境
行动12. 近自然设计,营造多样化生态景观
策略4: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城市政策和决策
行动1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保护
行动14. 重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合理制定土地使用计划与综合管理
行动15. 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多部门管理决策
行动16. 建立技术标准及指标体系,提高生物多样性评估能力
行动17.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
策略5. 探索绿色金融,增加城市生物多样性投资
策略6: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市民意识和社会参与度
行动20. 丰富绿色项目的参与主体
行动21. 鼓励金融产品创新
行动22. 加强教育与宣传,提高认识和保护意识
行动23. 推广生物多样性志愿服务活动
行动24. 鼓励公众参与调查收集生物多样性资料
行动25. 建立广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伙伴关系
定期监测与核查是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依据,有助于人们对城市生物多样性当前状态和发展趋势有更深入了解,从而在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导人们做出更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科学决策。
编辑/排版|王淑芸
封面图/图片|WWF 田穗兴
供稿|清华同衡 生态城市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