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城市绿色交通的发展历程具有两方面特征:一方面,公共交通先于机动化发展。机动化初期,以欧美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家的传统大城市,公共交通是主要的出行方式。随着郊区化的发展和小汽车交通模式的普及,公共交通逐渐被弱化,由此带来的道路拥堵、交通冲突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因此,政府开始重新发展公共交通,以吸引居民回归绿色交通方式。另一方面,机动化滞后于城市化发展。在小汽车快速增长时期,西方城市化已经处于发展后期并趋于稳定(图4),具有大量的资金和技术积累,并重点发展轨道交通以提升公共交通的舒适性和便利度。与发达国家城市不同,我国机动化发展经历了与城镇化的高度重合和深度互动,快速城镇化带来了城市交通出行量的高速增长,使得汽车保有量的增量和增速高居世界第一[,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的矛盾不断显现,呈现出交通快速增长和矛盾冲突高度重叠的特点。尽管如此,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机动化初期水平,即处于机动化的门槛时期。在此绿色交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若能够采取创新的发展路径进入交通协调期和整合期,将对我国超前实现绿色交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不同于欧洲发达国家城市土地利用的中等强度开发模式及美国城市土地利用的低密度开发模式,我国土地资源短缺,城市土地利用普遍采取高强度开发模式,由此带来的交通出行行为和出行结构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对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例如,北京高度中心化的发展特征,形成了居民短距离、非机动化和向心型的出行;芝加哥表现为中心衰败、外围轴线发展特征,形成了居民长距离、机动化和离心型的出行[12]。因此,我国绿色交通系统的规划和管理需要结合居民的出行方式与出行特征因地制宜地展开。此外,在出行结构方面,欧洲国家与我国城市普遍注重小汽车、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的全面发展,而美国则具有近乎相反的出行结构(表2)。为了避免产生类似美国以机动车为主导的单一交通模式,需要在厘清不同等级、类型城市的出行需求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多样化的绿色交通模式。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朝着“高质量、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目标转型。在此背景下,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绿色交通综合发展战略目标以形成多模式和多层次的绿色交通系统,以及土地利用与绿色交通一体化的模式,是我国绿色交通发展的长期任务(表3)。初期阶段为绿色交通方式整合期和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期,针对我国现存的绿色交通方式缺乏整合和层级扁平化问题,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应当重视步行和自行车在绿色交通系统中的定位,明确城市绿色交通方式的优先顺序,通过绿色交通系统与用地的综合一体规划,初步建成层级明晰、富有弹性的绿色交通网络。中期阶段为绿色交通方式主导期和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期,主要针对城镇化率高、机动化发展趋缓及绿色交通设施建设较为领先的超大和特大城市,需要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线路,优化出行环境和出行服务,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高品质需求。后期阶段为绿色交通综合发展期,此时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已趋于成熟,主要目标为形成包容、安全、公正和平衡的绿色交通系统。通过统筹不同发展阶段绿色交通的发展目标,不但能够使公众公平地获取绿色交通服务实现出行目的的权利(交通可达性、覆盖率),而且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能够得到照顾,出行环境和服务更为人性化。
2.探索符合绿色交通内涵的土地利用与交通一体化模式
为了应对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错位发展的问题,借鉴国外以政策目标为导向的土地利用和绿色交通系统一体化发展经验,我国应以绿色交通内涵为土地利用的目标,解决错位发展带来的公共交通吸引力降低、交通安全风险提升及慢行交通与用地开发脱节等问题。具体而言,在自然环境与经济环境维度中,针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 土地使用强度、功能混合度) 未能适应不同绿色交通设施的变化与调整问题,需要考虑我国城市居民出行特征和土地利用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入开展指标的量化分析,促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发展,以保障绿色交通系统的效率,并重视慢行交通与土地利用的互动,重新审视居民在步行、骑行状态下用地类型的配置和混合发展。在社会环境维度方面,在城市更新背景下,仅靠单纯的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已不能完全保障绿色交通出行的安全性,需要深入探索用地类型的配置和组合方式,构建交通安全导向的土地混合利用模式。在生活质量方面,高效的用地开发能够带来有序的绿色交通出行环境,进而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和舒适性。面对新时期我国快速兴起的共享绿色交通方式,在推进TOD导向的土地利用开发基础上,还应当推进以共享出行服务区为核心的交通分区建设,积极探索以上两种方式的有效融合,并依据各类型用地的出行流量变化,在站点周边科学布置连续和完善的步行道及自行车道,进而营造舒适、有序的绿色交通出行环境(表4)。
当前,我国正处于交通设施的大规模建设期和需求管理的体系建构期,绿色交通还不足以作为主导模式支撑公众的出行需求,使得绿色交通的出行需求管理需要经历长期的发展过程。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面对慢行交通路权分配不明的问题,除直接的专用道供给措施外,还可通过设置自行车专用智能信号灯,优先步行和自行车路权的方式,合理分配各绿色交通方式的路权顺序。面对我国城市绿色交通系统普遍存在的需求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应当充分依托快速发展的信息化技术,制定基于政府和公众角色的绿色交通管理措施(图5)。政府作为绿色交通供给和决策的部门,致力于解决绿色交通系统内部的不平衡问题。此外,公众是绿色交通系统的主体,依托智能化技术可获得一体化的出行综合服务与“随需而至”的定制服务,不仅能够衔接各类绿色交通方式,还能够将历史和实时动态变化的数据分析结果提供给公众,便于其“随时随地”获取实时行程信息并选择个性化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