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原空间类规划;二是北京、上海两市已经获批的城市总体规划,虽然不是国土空间规划,但已经反映了规划改革的初步思路,具有探索性的指导意义;三是自然资源部陆续发布的政策和技术文件。这些材料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交通指标构建提供了指导。
《辞海》将“指标”解释为计划中规定达到的目标。指标是衡量目标的方法,承担着目标指导下的行动计划传递功能,是目标和行动之间的桥梁,贯穿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指标一般用数据表示,但不等同于数据,而是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基础数据从时空、功能维度进行选择、加工和整合,使数据附加上价值取向,从而发挥数据的潜在价值,成为管理决策的依据。好的指标具有两个方面的价值特征:
(1) 指标传递目标。
城市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对交通有着不同的定位与目标,每个阶段选取的指标反映着不同的城市目标。例如,在经济短缺时期,居民对机动化交通的要求仅仅是从无到有,体现在拥有设施、成本可负担等方面,这一目标通过交通基础设施规模、家庭交通消费系数等指标传递;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对交通提出时间可控、过程愉悦健康等更高的要求,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通勤出行时间、积极出行时间等指标传递。
(2) 指标衔接行动。
好的指标不仅是从抽象目标到定量指标的转换,还要便捷对实施方案进行指导。例如,功能目标可转换成时间指标,从而有效指导交通方案制定。广州南沙副中心距离主城区约60km,为实现主城区支撑副中心发展目标,两者之间交通时效必须控制在30 分钟以内,传统高速道路和地铁无法满足时间指标,设计速度为160公里/小时的快速地铁A线制式就成为指标指导下的方案选择。
除上述特征之外,好的指标还应该始终能够与人的需求紧密结合。例如,衡量城市交通空间结构效率,通勤出行时间、出行距离等均能反映城市功能组团布局及交通组织效果,但通勤出行时间更能反映出行者的幸福感,应优先选用通勤出行时间指标。因为从人的正常生理角度考虑,一天24小时中,剔除8小时工作学习和8 小时睡眠时间,通勤与生活娱乐剩下8 小时,餐饮、家庭教育等需耗费4小时,娱乐休闲消耗2~2.5小时,则交通的时间必须控制在1.5 ~ 2小时( 通常单程通勤出行时间不超45 分钟),超过该数值,人们的其他生活需求将受到抑制,幸福感就会下降。
空间类规划主要包括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3类,交通指标特点各异。主体功能区规划几乎没有交通指标。土地利用规划的指标以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模和占比为主,体系较为单一,不能完全反映交通对土地的要求。城乡规划交通指标大多以反映交通系统本身为主,也包括交通对土地、空间的相关指标,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模、人均道路面积等,指标数量庞大而繁杂,对城乡规划反馈作用不足[8]。总体而言,各类空间规划所采取的交通指标在长期使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也出现了一定的不适应性,问题不仅体现在指标本身的选取,还体现在指标数值的确定,以下以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这一指标为例加以说明。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用地标准》)规定,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宜符合10%~25% 的比例幅度控制指标,规模较大城市的比例宜比规模较小城市高,对工矿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各城市在实际规划建设中常结合定性分析自主裁量,最大浮动偏差可达150%。以2002~ 2017年全国城市和城区的用地分类数据为例,这一指标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我国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总体符合《用地标准》,且呈增长趋势( 图1)。2012 年以来,道路与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占比为11.9%~14.9%,年均增长率为4.5%,呈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增速高于城市建设用地增速的特点。
其次,相当一部分城市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不符合《用地标准》( 图2)。对2017 年全国656 个城市分析得出,17.1% 的城市离散在《用地标准》以外,其中14.3% 的城市低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10% 的低限值,2.7% 的城市高于25% 的高限值,交通与设施用地占比在《用地标准》中的比例控制幅度需进一步完善。
最后,我国城市规模越大,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越大,与《用地标准》相符( 图3)。同规模等级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存在一定的规律集聚性。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15%、85% 分位数偏差值看,超大及特大城市、大城市偏差值在8% 以内,中小城市偏差值在10% 以内。
由此可见,《用地标准》提出的“宜符合10%~25% 的比例幅度控制指标”,难以覆盖全国城市的多样化发展要求;“规模较大城市的比例宜比规模较小城市高”存在合理性,但缺乏具体的量化指导区间。此外,《用地标准》针对的是城市中心城区、镇区的城市建设用地,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已转向对市域用地的整体管控,旧的指标不能满足新时代交通用地的发展要求。
(1) 北京和上海新总体规划交通指标选取。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提出标本兼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建立分圈层交通发展模式,打造“1小时交通圈”及适度超前、优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等。到2020 年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含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约为700km2(约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4.5%),到2035年约为850km2(约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0.8%)。交通指标体系重点从坚持共享发展方面选取了集中建设区服务道路网密度、轨道交通里程和绿色出行比例3个核心评价指标。
《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突出交通骨架引导作用,以区域交通廊道引导空间布局,以公共交通提升空间组织效能,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为640km2,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交通指标体系重点从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之城、更具魅力的幸福人文之城方面选取了航空旅客中转率、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对10万人以上新市镇轨道站点的覆盖率、全路网密度4个核心评价指标。
(2) 自然资源部相关技术文件交通指标选取。
《国土空间规划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建立了资源环境状况、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的2个大类、7个子类共计100余项指标( 图4)。交通指标主要出现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大类的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品质2个小类中,包括公路路网密度、铁路路网密度和平均通勤时间等10个指标。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中的指标类别包含基本指标和推荐指标( 图5)。基本指标与时空紧密关联,体现质量、效率和结构,交通指标仅在结构效率中纳入路网密度1个指标;推荐指标是根据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重构性要求,遴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按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和共享维度,供各地选用建立符合地方实践的指标体系,交通指标在绿色、开放、共享中纳入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轨道站点800m范围人口和岗位覆盖率等11 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