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梦想家计划中,我们曾收到一份来自深圳外国语学校李瑞恬同学的城市议案:“很多城中村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太好:阴暗滴水的路面,狭窄稀少的活动空间。他们只能在商店门口自娱自乐。而我身边的同学,不少都从小接受音乐的熏陶,享受着充实美好的童年。我一直相信没有音乐的童年是不完整的,我想像那部电影《LaLaLand》一样,把城中村改造成一个LaLaVillage。城中村楼房的墙面单调无趣,想让设计师在墙面设计音乐攀爬岩可以增添趣味性;同时可以在墙面放置共享乐器,供来往的小朋友们使用,培养他们对音乐的兴趣……深圳,应该给城中村的孩子更多的爱和温暖。”
她的想法充满灵性与人文关怀,像黑夜里的星星一样闪闪发光。这就是“儿童参与”的意义之一:成为促进社会融合的“一粒种子”,让儿童关注到面临社会排斥危险的群体,让他们变得更有同理心。

来自李瑞恬的城中村改造议案,她说她由衷的希望城中村的孩子们能有更大更自由的空间,去享受童年的美好
不少与儿童一起参与项目的成年人,都曾对儿童表现出的理性、灵性和远见卓识感到过惊讶。伴随国内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推进,规划师、设计师和社会学家之间有些共识已经逐步达成,那就是:儿童对城市建设、儿童空间的规划等问题应该享有话语权,儿童参与城市建设的意义深远。
在《汉典》中,“参与”指介入、参加,预闻而参议其事,指以第二或第三方的身份加入、融入某件事之中。而在拉丁语中“参与”(partem capere)指从别人那里拿走一部分,是一种权力结构的再分配。从这个角度来看,“儿童参与”本质上是:使目前被排斥在城市事务之外的儿童能够有意识地被纳入到城市决策中去,是对成人既有权力结构的再分配,也是儿童权利的再回归。
早在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就提出:“缔约国应保证有能力形成自己意见的儿童有权利在一切涉及儿童的事项上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应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儿童意见适当的重视。”该公约有效地提高了儿童权利的可见度。
让儿童参与城市环境规划的想法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到了20世纪80年代,儿童积极参与规划过程的权利也被纳入其中(Alparone, 2001)。1992年里约会议的《21世纪议程》强调了儿童和青年在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能力。1996年,联合国第二届人类居住会议不仅强调了儿童享有宜居社区的权利,而且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概念,强调“一个明智政府在城市所有方面全面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结果,不论是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社区,在公共事务中都应该给予儿童政治优先权,将儿童纳入决策体系中”。
目前,世界多地都在致力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儿童提供了发展参与技能和行使参与权的途径,成人们也有机会坐下来认真、系统地聆听孩子们的想法,孩子们也在此过程中,通过观察、思考与表达输出,得到思维上的进步与成长。对参与的儿童个人来说,参与可以让他们有更积极的自我意识,更有团队意识,更能提高对他人观点的宽容度和敏感度。同时,儿童参与是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公民能力的有效方法。Chawla和Heft(2002年)在其关于物质环境与儿童参与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中指出,一个功能健全的人不可缺少的能力之一是“以有选择的、自我指导的、有目的的方式与周围环境互动”。如果儿童习惯于权威,没有机会通过与他人互相尊重的方式来参与改变某种事项,那么他们将无法发展为自主的自我。引导儿童参与城市建设,可以让他们尽早了解一些社会责任,对提升他们的公民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儿童具有极高的可塑性,我们强迫他们养成“服从的习惯”,并不会培养他们的判断力和意志力,相反会培养一种致命的恶习,一味愚从他人的判断结果和意愿,这会让他们成为无用的群众,十足的胆小鬼,而不是睿智、自由、强健的个体。我们习惯于向权威屈服,我们长久地深信“听话”就是“放弃”,我们认为屈服的行为存在优点。屈服正是人类始终软弱的原因之一,它让世界充满了丧失思想和意志的、麻木的大众,任由其“主人”使唤。
——吉尔曼《Concerning Children》

虽然《家有儿女》主题曲中唱:“你的童年我的童年,好像都一样。小小肩膀大大书包,上呀上学堂……”但仔细探究下来,成人与儿童之间的年龄差距,决定了他们讨论的“童年”是有所差异的,孩子对他们自己童年的理解,是成人们无法获得的当代化的经验,是专属于他们的“专业知识”。
日本摄影师秋山亮二拍摄的70、80年代童年记录如:集体游戏、田野游戏、植树节活动等,想到夏日里的橘子汽水就可以唤醒童年的香甜美好。

属于70后、80后的童年记忆(图片来源:秋山亮二《你好,小朋友》)
如今00后、10后的孩子们的快乐记忆可能会发生在平衡车上、滑板上、帆船上、滑雪板上、switch手柄上……而这些都是70后、80后们无法获得的“当代童年体验”。

不属于70后、80后,而专属于00后、10后的童年记忆(图片来源:网络)
因而,如今的孩子们比大人们更加知道对他们这辈儿的孩子而言什么是更好玩的。让孩子们参与涉及儿童的场地设计或者空间规划,可以补充成人没法触及的内向化视角,来克服成年人的代际障碍,丰富对童年亚文化的时代理解。
自2016年起,深圳市各区、各街道、各社区在儿童参与方面进行了积极地创新探索:或通过儿童议事会提出未来畅想,如福田区率先在全市开展的“儿童议事会”项目,罗湖区二线插花改造建议、宝安区桥头小学“校园周边三公里共享交通实施方案”、盐田区“一米视角带你游中英街”项目;或结合辖区项目开展儿童参与,如坪山区儿童公园规划设计项目、光明区李松朗学校图书馆建设项目、龙华区妇幼保健院改造项目、大鹏新区儿童自然教育研习径项目;或就城市工作向儿童开展科普体验:如南山区“儿童科普联盟”项目、龙岗区儿童交通安全体验车项目等。

不少深圳的城市规划师、设计师与社会学者开始思考与儿童有关的相关规划与标准,如深规院辅助市妇儿工委起草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7-2035年)》《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推动了诸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中儿童友好型建设专题研究》《深圳市福田区红荔社区儿童友好建设规划》《深圳少儿图书馆儿童友好建设规划》《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规划》等项目工作,同步编写了《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图书馆建设指引》等相关建设指引与规范标准。


807社区实验室组织的“罗湖区儿童共建城中村友好公共空间”(资料来源:807社区创新实验室)
深圳的城市规划师、设计师与社会学者也在不断地将儿童参与纳入到规划设计与社会实践中,典型的代表如:深规院在红荔社区、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中的儿童参与;中规院深圳分院在景龙社区规划中的儿童参与;807社区创新实验室在黄贝岭社区中的城中村儿童友好公共空间改造活动等。在此过程中,既能让孩子们快乐的参与进方案设计与城市建设,又能通过儿童参与对规划师们的工作起到真实的作用。

可以看到,深圳在促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以及促进儿童参与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儿童群体的特殊性从事儿童相关事务的实践者也逐渐意识到儿童参与的一些难点,比如:如何在成人政策和实践的限制下,让儿童对规划和城市建设作出更有意义和有影响力的贡献。这一挑战的主要涉及到儿童个体的特殊性、儿童群体组织难度等诸多方面。
较之成人,儿童尤其是低龄儿童的理解能力和耐性是有限的。高难度复杂的办法、定量分析的方法、大量的问卷调查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参与组织。较之成人,儿童理解世界的经验也有限制,规划师常常会通过视觉上的二维图纸进行讨论,包括交通规划、设施布点、功能分区等分析图,但儿童对地方的感性经验并不能很好的转换到二维图纸模式,需要重视儿童参与的质量,不能用儿童无法掌握的方法来压倒儿童参与的积极性,也不能因研究方法复杂就把儿童排斥在外,需要找到适合儿童年龄的方法,确保儿童最大限度的参与。

针对年龄比较小,还不能自由读写的孩子,“想象力旅游”绘画法常常成为低龄儿童参与的主要方法
为此,需要针对儿童参与者制定一个充分的、适应年龄的准备,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能还需要一个专门的前期培训计划。
儿童的群体文化中存在“才华”“酷”的等级比较,虽然在某些方面,儿童可以弥补成年人对当代童年的视角缺失,但当儿童群体参与以及参与方式使儿童显示出显著的能力差异时,部分儿童会陷于迷信权威(成年人、比自己酷的同龄人)的困境。
比如让儿童通过绘画的形式来表达观点,会出现部分儿童羡慕绘画能力强的儿童,继而羞于自我表达,出现让别人“代答”“代画”的情形,这会导致在参与结果上,部分儿童的贡献和观点会影响和主导其他儿童。是否应该承认以及接受儿童在参与中的投入比例不平衡,是否要控制成人想要介入纠正的冲动,如果成人介入,会让成果变得更加准确?还是变得失去真实?这些问题的处理在儿童参与中都是很大的挑战。
伴随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儿童参与活动的相关宣传经常见诸报端,但业内人士往往诟病现如今的部分儿童参与会流于表面,是形式化、模式化的一种“表演”,对最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决策并不能起到真正的影响。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组织者并没有很好的想清楚组织儿童参与的目的是什么,设置的儿童参与往往是不重要的环节;有些是成人干预过度,让儿童参与对最终决策的影响呈现失真。

如何组织好儿童参与,避免让儿童在参与中成为“无用的群众,活动的道具”,而让他们成为更加“睿智、自由、强健的个体”,需要找到一些事半功倍的组织方法。
为了聆听到孩子们更真实、更有创造力、更有同理心的想法,儿童参与必须要提供足够自由与宽松的表达环境,并在部分儿童拒绝正常表达时进行灵活调整与耐心沟通;而为了让过程更高效、沟通更顺畅,儿童参与也必须要有更具针对性的通盘组织,成年人必须预先筹备,并做好幕后付出,包括结合不同阶段侧重点而进行差异性的组织设计,适应儿童年龄特点的差异性游戏道具等。
应充分理解 “什么是儿童和青少年能力以内的事情”,如果用儿童能力之外的事情来进行成人世界和儿童世界之间的碰撞,儿童往往会变成失败者。所以,尽可能让成人和孩子在同一对话平台是沟通的基础。一方面,我们应该让“孩子”理解“成人”,尽可能找机会让孩子成人在同一对话平台。例如,红荔社区在规划前期阶段曾举办了科普小讲堂的环节,以《儿童的城市》为主题,为儿童讲述城市与社区的基本概念,让孩子们对成人讲述的内容有基础的了解。

“大梦想家计划”曾在深圳市召集了300多名9~15岁的孩子,向深圳献出了不同的城市建设改造议案,为了让孩子们能更精准地表达他们的想法,在常规的需求和设计工作坊之前,规划师们提前组织了一场带孩子们调研三个场地的citywalk。为孩子们设计了更易辨识的地形图,通过调研和识图能力的简单培训,让孩子们更精确表达他们想表达的内容。


由妇工委、万科和深规院举办儿童参与活动——大梦想家计划

为儿童特制的地形图,尽可能在同一对话平台是沟通的基础
另一方面,成人也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去聆听儿童真实的心声。儿童参与会遇到各种各样思维跳脱的小朋友,这也是儿童参与比常规公众参与难的地方,我们在大梦想家计划的活动中就遇到了“狂草书法家”“惜字如金的小说家”“神游小画家”还有“密码编译员”。遇到这样的小朋友怎么办?需要有耐心通过更进一步的口头沟通去了解他的真实想法。

当小朋友有能力通过去文字表达,但却选择用“搞怪”的方式去表达时,组织者要做的不是简单地把他们的表达视作无效答卷并丢掉,而是要低姿态地询问孩子更加内心的想法。比如当一个孩子抱怨电线、污水全是缺点时,他们可能更想要的是一个安全、干净的空间,组织者需要关怀的是孩子们的需求,而不是孩子们观点的正确与否,孩子的想法会天马行空,如何行之有效地把孩子的想法变成可以后续操作的内容,耐心的聆听与有思虑的转译更为重要。
儿童热爱游戏,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游戏组织来增加儿童参与的吸引力。为了更好地平衡“成人的组织度”与“孩子们的自由度”,需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组织人数多少选择不同的组织方式,还需要在不同的组织阶段瞄准不同的目标,设计更有参与感的游戏方式。

通过恰当的游戏组织,除了可以促进儿童参与的积极性,还可以让儿童尽量放松,可以采用团体快问快答、群体讨论的方式,尽量消解孩子们之间的权威等级差异。同时,选择适应儿童年龄的游戏方式,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成人与儿童的认知维度差异,让孩子们从游戏中获取自己熟悉的感知经验,并能通过能力以内的方式进行表达与输出。

可结合儿童参与的实际年龄选择适当的游戏模式示意
深圳市的儿童参与曾经探索过的游戏方式有很多。在红荔社区“我的社区我做主”工作坊曾采用 “掷骰子答题” 的游戏形式,题目包括街道重要空间节点面临的主要问题,儿童将通过掷骰子决定选择哪个问题,并给出其心目中想要改造的形式及内容。
“我的社区我做主”工作坊中,儿童将通过掷骰子决定选择哪个问题,并给出其心目中想要改造的形式及内容
在大梦想家计划里,让他们通过角色扮演,比如公园管理者、爬行期小婴儿、热恋期情侣、带小朋友春游的班主任角色。孩子们表现得非常好,讲了非常多成人没有预料到的答案,通过贴纸游戏,让孩子们边玩边表达出了自己喜好与厌恶。


在大梦想家计划中,孩子们通过扮演不同角色来思考不同人群的需求4.3 理解组织目的,找准介入阶段,让决策成果更有成效
为了让儿童参与真正起到作用,应该依据规划阶段的不同,制定差异性的儿童参与,一个好的参与项目应该为儿童和不同阶段的规划带来双赢。
(1)在前期,先于方案,调研孩子们的需求
在深圳市红荔儿童友好型社区的规划早期,规划师们曾组织过一场参与活动,叫“我眼中的红荔社区”,通过制作直观清晰的社区地图,引导儿童认识地图,找到并标记家、学校与日常活动场所,并对熟悉的环境给出评价。这场活动是先于规划编制的一场儿童参与,重点是激发孩子们的社区认知,尽可能地捕捉到孩子们对社区的真实评价。

结合现场调研和孩子们在地图上的真实反馈,成人得以了解孩子们最喜欢的路径和最喜欢玩耍的场所位置。也在孩子们的座谈词频中了解到孩子们理想的儿童活动场所和希望的红荔社区的样子,这种在前期介入的儿童参与为后续的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孩子们理想的场所与社区
(2)在中期,介入方案,一起参与规划设计
在儿童空间规划中期,可以让儿童参与到规划设计中,对成人的规划草案进行评价,对具体的设施提出建议,规划师可以将孩子们的合理性的建议纳入到最终方案中。比如,在红荔社区规划中期开展了第二次的儿童参与活动,叫“我的社区我做主”,发现孩子们更倾向于攀爬、蹦床、平衡木一类的挑战性设施;偏好可直接刺激感官的设施,如声音刺激(传声筒、音乐击打)、触摸刺激(沙坑取水器、拍拍乐)、平衡感刺激(平衡木、南瓜转筒、摇摆木马);对滑梯、秋千、跷跷板等常见设施较为无感。

孩子们评价设计草案+参与设施设计
(3)在后期,实施评估,见证场地成长
在儿童空间规划的后期,实施评估与反馈阶段的儿童参与也很重要,正如让孩子们观看“一只小鸡”的诞生过程一样,应该也让孩子们和场所的诞生发生关系,让他们有地权、主人翁意识,从而会对场所更热爱,对设施更爱护。儿童是儿童空间真正的使用者,与儿童相关的规划,儿童应该至少介入1~2个阶段,不管是前期的需求反馈,还是后期的方案设计都应该在不同的阶段用不同的方式引入儿童参与。
伴随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推进,儿童参与的相关工作开展也越来越多,不少街道和社区建立的儿童议事会,在一定程度上为社区中儿童和青少年发表意见提供了一个可参与的表达渠道。但对比国外,如在旧金山、巴拉曼萨市,青少年议员可以通过培训,被允许拥有真正的决策权利,能在相关的政策制定上提出自己的建议和优先事项,深圳包括国内的儿童参与,则更多的是停留在参与协商层面,更多的是因项目而组织、因组织而成形,儿童参与并没有形成稳定化、一致性的发声渠道,很多时候也没有实际影响到“主流政策”。这也显示了:虽然当前的公共政策的很多重大问题都与儿童、青少年的教育、休闲、健康有关,但是儿童作为社会群体能表达共同利益的迹象仍然很少,儿童参与的道路依旧很漫长。
但总体而言,深圳市儿童参与的是势头是积极向上的,“成功或者不成功的结果”固然重要,但将儿童积极纳入政府政策、规划建设,并将他们视作“城市利益相关者”应该是一个更加优先的事项。
在多次的儿童参与过程中,能够越来越察觉儿童不是成年人决定的对象,而是一个需要被积极、平等对待的公民和社会行为者。在城市建设中应该尽可能地通过儿童参与,给孩子们一个发声频道,让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想法,做出与他们生活相关的决定。我们不应该总是把孩子们视作“未来的市民”,他们应当“现在”就被当成一个城市公民,受到对待和尊重。曾经收到一张这样的纸片,一个孩子用稚嫩的笔触写下——更多人应被倾听,我想他说的应该是更多孩子应被倾听。

一个孩子在活动中写下一张纸条:“更多人应被聆听”
作者:深规院规划一所/儿童友好型城市研究中心 任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