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的粗放利用及过度消耗已成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掣肘。如何统筹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资源需求和有限的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是当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认为,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应该围绕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要素保障三方面职能,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统一的空间管控体系、生态补偿与生态修复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城市土地有机更新,以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管理目标。
随着自然资源部的组建及“两统一”职责的明确,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变换趋势。一是管理职责从多部门分散管理统一到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二是管理对象从单一的要素资源转变为立体、复合的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三是管理目标从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向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转变。四是管理方式从资源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变。
笔者认为,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应该围绕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要素保障三方面职能,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以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管理目标。
要改变现有“分而治之”的用途管制机制,就要在建立清晰、明确的国土空间分类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域、全类型与全过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把最有价值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与人文景观等在空间上进行定性、定向和定位,特别是对建设占用、地类转换等进行最严格的“源头”管控。
必须改变当前单一、分散的整治模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推进全空间、全要素的综合整治。在宏观上,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在微观上,通过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域内已受损、退化的土地、矿山、森林等生态要素以及耕作农田、村庄屋宅、城市景观等非自然要素进行系统整治。
今后在“三区三线”的管控下,按照2020—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以增量为主向盘活存量、提高空间资源承载力转变。在城市化地区着力推进闲置建设用地处置和低效用地盘活,推进立体化开发。在农村地区推进空心村整治、危旧房改造、农居点调整,整理破碎田块。
在规划、计划层面,严格限制对各类生态空间资源的使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林业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中,都明确了用途管制要求。如《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调整完善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189281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2.86%。
在审查、审批层面,严格执行“三界四区”管理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完善建设用地预审、农转用审查,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近几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及占用农用地、耕地的数量呈快速下降趋势。机构改革后,第一时间探索实施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空间用途准入“一体化”审查机制。在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对是否涉及生态红线、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否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一体化审查,杜绝资源配置空间错位。
在占地、用地层面,大力推进生态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在上虞区、诸暨市等地开展“坡地村镇”试点,在用地审批上允许“用多少、征多少,建多少、转多少”, 并实行点状组合供地,建设用地根据用途分类供地。已实施9个试点项目,涉及土地面积约5500亩,吸引投资62.98亿元;报批新增建设用地446亩(全部为非耕地),实施征收933亩。
一是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年行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力做好“土地整治+”文章。近两年,已累计启动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30个,总面积达到28.91万亩。
二是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实施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专项整治、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绿色矿山创建和矿山粉尘防治工作。2016年完成省政协督办的25个山体裸露点的治理。2017年完成深化“四边三化”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矿山6个。2018年至今累计开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87个,完成绿色矿山创建19家,13家正常生产的露天矿山粉尘检测100%达标。
三是推进森林城市创建。2016—2018年期间,绍兴市完成造林更新82451万亩,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达到231.5万亩。全市共建市级以上森林城镇39个、森林村庄221个,提前两年实现70%以上城镇建成森林城镇的省定目标,成为全省首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
绍兴市着力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通过共享节地、集聚盘地、挖潜增地、高效用地等多种模式,着力提高资源承载力和要素配置效率。
共享节地。优化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合理匹配公建设施,实现资源共享,促进节约用地。如嵊州市和新昌县通过“县县共建”海关、商检设施,共享公共管理资源;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分校和诸暨市通过“校城共建”图书馆,共享文化设施资源等。
集聚盘地。结合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向保留开发区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用地亩产效益。柯桥区、诸暨市通过以地换房、以地换钱、以地换购、以地换租等多种形式积极盘整农村用地。
挖潜增地。提高新增项目容积率,向空中要地;鼓励开发建设地下空间,向地下要地;鼓励企业通过“零增地”技改等方式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按照“人口向城镇和农村新社区集中、工业向集聚区和集聚点集中”的要求,推进“城中村”及“空心村”拆迁改造。
高效用地。2018年起,在全市实施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提出“12345”“标准地”标准,即工业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2,亩产税收3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达到40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将绍兴市工业用地亩均投入、产值和税收提高2倍以上。
目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主要是对耕地、森林、水域等单要素管理,缺乏系统的多要素交叉管制措施,存在重生产能力、轻生态保护的倾向:
一是生态空间被随意改变用途。如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过程中,绍兴市将宜耕的低效园地、林地改造为耕地,以此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有的造地项目选址在高山远山,易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功能退化。
二是边修复边破坏。如2017年以来,绍兴市因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原因,森林面积减少8597亩。虽然经过实施平原绿化行动,林木覆盖率不断增加,但平原地带多为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可以植树造林的空间越来越小。
一是联动机制欠缺。目前,由于省级层面废弃矿山整治、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等生态修复工作还未进行统筹考虑,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在市、县虽然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已基本建立,但各子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各不相同,部分子项目按照程序立项时间冗长。如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建设用地垦造耕地项目,立项时间达三个月之久。
二是资金平衡困难。目前绍兴市开展的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资金来源多为土地整治项目,主要以复垦建设用地产生的耕地指标获得资金,其他子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与社会团体、群众的自主投入少。如诸暨市应店街镇巽坞村土地与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建设期三年,预计总投入资金2387万元,但目前已明确的财政资金补助金476.5万元,只占平衡资金来源的20%左右。
一是重数量轻布局。近年来,绍兴市开展“三改一拆”工作,拆除后腾出了大量土地,但利用率总体不高,利用周期较长。主要是缺少对城市用地结构优化、存量土地的规划管理,导致拆后零星土地较多。一些急需必须使用的拆后土地,受污染防治影响,利用周期较长。例如官渡路3号、4号地块,2017年拆迁完成,投入拆迁资金达35亿元,目前还在进行污染修复,利用周期已长达3年。
二是重使用轻评价。近年来,各地通过“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等方式,淘汰污染严重、产能落后、土地利用效率低的产业。但产业更新后,土地二次利用效率不高。例如柯桥区兰亭镇搬迁11家印染企业(占地723.37亩),目前只有3个地块通过招商进行二次利用外,其余8个地块长期闲置或部分出租。据统计,2018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为27.5万元/亩,投资强度16.83万元/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加速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通过统一空间要素的分类认定标准,合理划定“三区三线”。
二是尽快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主体、内容、程序、实施保障等内容,确定不同层级政府的用途管制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具体的管制手段和政策载体。
三是整合和统一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各类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逐步建立起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联动共享空间信息平台,实现用途管制项目审批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并综合大数据手段对用途管制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评估。
路径一: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生态修复资金配套政策,因地制宜提高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区域内奖补标准,子项目也需相应提高。
路径二:建立健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研究探索发展权的空间转移与补偿机制,从根本上破解资金瓶颈难题。同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策。
一是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科学合理编制低效用地专项规划,将城市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低效用地全部纳入再开发规划,并向镇村扩展;
二是完善差别化管理倒逼机制,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依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碳排放、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三是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坚持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提高准入门槛。
注:文章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伟军
责任编辑:林冬那、邓小云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通讯
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1iSa1mJOP69IKprU1uT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