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去年是本刊创刊40周年,我们评选出了《》“最具影响力学术文献”共40篇。3月13日,本公众号发布了评选结果,并在之后将这些“老”文章整理出来,从3月26日开始分八次推送。在整理这些优秀文献的时候,小编发现,尽管时间已过去了40年,尽管在今天似乎出现了越来越多炫酷的新技术、新方法,但这些“老”文章里提出的“老”问题,直至今天似乎也没有很好的答案。这提示我们,“城市规划”关注的核心,始终应该是“人”。整理这些文献的过程,是一个回归初心的过程,希望您在阅读这些经典文献的时候,也有同感。
〔摘要〕城市公共空间虽然在近年来的城市空间环境及城市建设中占据了较重要的位置,但作为专门术语,它有别于其他城市空间概念的本质含义,在国内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方法,通过对西方学术领域中城市公共空间概念的产生及主要相关理论的分析归纳,总结出西方城市公共空间公共性价值判定的主要因素。希望借此充实对城市公共空间概念和本质属性的理解,并指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将为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领域内更全面地探讨建成环境与社会政治文化的关系意义提供参考视角。
在追溯公共空间概念起源中,纳道伊(Nadai, 2000)认为,这一术语被城市学者从社会政治范畴引入到建成环境就是为了区别于其他城市空间的概念。首先,它不同于“开放空间、开敞空间、休闲空间、绿地、广场、公园”等强调功能属性的空间类别;其次,它也不同于现代主义规划者在1940—1950年代提出的“市民空间”(civic space)或“公民空间”(communalspace)概念。后者的倡导者吉迪翁(S. Giedion)等认为,现代城市提供维系市民社会的空间是在雅典宪章中被忽略的第5种城市基本功能。这一概念虽然关注到空间的抽象精神价值,但仍将城市建立在功能分离的基础上,而这正是“公共空间”的倡导者所竭力反对的(Nadai, 2000)。实际上,“公共空间”概念的出现标志着在建筑和城市领域中出现了新的文化意识,即从现代主义所推崇的功能至上的原则转向重视城市空间在物质形态之上的人文和社会价值,并因其中含有的“公共”与“空间”的双重概念而使其自产生开始即成为一个跨学科的讨论议题。因此,研究建成环境中“公共空间”的学者都无法只关注公共空间作为物质“空间”的特性而忽略空间背后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背景;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也只有将物质空间环境同实体环境之上的社会意义结合才能得到认识。
表1 城市公共空间“公共性/可达性”判定分析框架
作者:陈竹,香港大学建筑系博士生,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chenzhu_sz@yahoo.com.cn
叶珉,香港大学建筑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排版:徐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