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规医疗机构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难以满足瞬时大量病患收治需求,尤其是呼吸道类传染病的救治还需要负压系统予以安全保障。建设应急性临时救治设施是有效的应对措施,但也存在很多弊端。但如果大规模建设永久性负压医院或病区,则会造成闲置性浪费。因此,需要结合公共卫生事件特征等对相关设施进行复合化与常备化的规划建设或预留。所谓复合化就是设施的功能具有复合性,其有两种复合方向:一是正向复合,即设施本身为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进行设计和建设,但非疫情期可兼作其他疾病救治设施;二是逆向复合,即设施本身为城市其他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但其结构与形式通过小规模改造后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功能的需求。所谓常备化就是平时做好救治设施或空间的准备,在疫情期间既有可直接提供救治的设施,也有可在短时间内通过低成本改造或新建应急救治设施的规划指定设施或预留空间。通过复合化和常备化供给救治设施,可以更快速、更充分地满足疫情救治需求,避免或缓解“人等床”而延误治疗的问题,有利于稳定人们的情绪,帮助尽快解除疫情隔离,加快生产恢复。从设施使用的时效性与复合性角度,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设施分为永久专用救治设施、临时专用救治设施和临时借用救治设施3 类。
(1) 永久专用救治设施。依据或参考《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在综合医院内以相对独立的建筑单体建设全负压或部分负压的传染病病区;在传染病医院内建设全负压或部分负压病区。这些医院或病区可以在平时收治肺结核、艾滋病等病患,在疫情期间则全部或重点收治疫情病患,实现“平疫结合”。
(2) 临时专用救治设施。主要是采用装配式模块化病房建设的临时病区,如武汉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及广西龙潭医院的临时全负压病区等。此类设施应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依据防疫防护要求指定或预留用地,在应对疫情时可快速平整建设。这类用地包括城市应急疏散或防疫备用地块、大型露天停车场或房车营地、地势平缓的郊野公园等,其位置宜在城市远离居民密集区的下风下水方向,且有便利的市政配套设施可供接入。
(3) 临时借用救治设施。这些设施平时的主要功能并非应急救治,但在疫情期间可以快速改造为集中救治场所,主要包括有屋面的大中型体育馆、展览中心、宾馆及学校或工厂宿舍等。此类设施适合收治轻症病人,但由于缺乏负压设备,其在进行呼吸道类传染病救治时,具有交叉感染及向外传播病毒风险,需要严格做好防护隔离管制。体育馆、展览中心的下水道在进入市政管网前宜增设一套防疫备用排放口,在疫情期间可在场地附近临时建设消杀污水处理站,场馆内的污水集中到消杀污水站处理后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疫情重灾区城市的医疗系统冲击是严重甚至是颠覆性的,如武汉市尽管在2018年的每千常住人口病床数已达到了8.6床,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在重大疫情背景下仍面临缺乏负压病房、专业医疗人员等问题,甚至在疫情前期由于缺乏负压病房等医疗设施导致医务人员交叉感染而减员等问题。参考《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2008 年报批稿):传染病病床数的设置,城市按照非农业人口1.2~1.5 床/万人,农村按照总人口0.5 床/ 万人计算;传染病医院病种比例可按呼吸道传染病40%、消化道传染病40%和其他类型传染病20%分区设置。以湖北省为例,其2018 年末常住总人口为5917万,城镇化率为60.3%,以呼吸道传染病均配置负压病房计,按此标准测算全省传染病医院拥有的负压病床总数为2200~2600 床。但相比全省近7万的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2月26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5 596 例),湖北省内的救治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与此同时,湖北周边省份还有不同程度的救治能力盈余,理论上可以进行跨省病患转移,但由于存在疫情扩散风险及负压式转运设施缺乏等原因,病患跨省转移并没有得到有效推进,主要还是通过“医动患不动”的模式,在疫情重灾区增加临时应急医院建设及依靠外省医疗队进入支援的方式进行区域联动。但在疫情较轻的省份,实行病患省内转移的做法则相对较多,如广西就将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部分病患转移到位于南宁市的邕武医院临时负压病区进行集中救治,获得了更专业的救治。因此,以区域观来统筹城市间救治设施、医务人员和医疗物资等资源,构建不同层级的区域防疫救治设施联动体系,有利于对病患的救治、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及对疫情的控制。
以区域观构建救治联动体系的核心在于救治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按城市职能等级、人口规模、人口密度与医疗资源富集程度等提供救治设施。省会城市和省域区域中心城市应当作为省域防疫救治重点城市,面向全省域提供永久专用救治设施,规划指定临时专用救治设施和临时借用救治设施或其预留用地,并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医务人员防疫训练等;其他地级城市宜在城市主要综合医院内按照“平疫结合”的原则设置100~300床独立传染病区,并增加负压病床比例,另外预留可供建设100床以上负压病区的临时专用救治设施用地;县城根据条件建设完善传染病医院,在县级主要综合医院改造或新建部分负压病房,以满足疫情初期的病患收治需求,并指定部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或公共建筑作为轻症患者临时收治场所。区域范围内救治设施资源通过信息化统一调配,贯通公共卫生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空间规划体系,在统筹性应急调度下实现救治资源的区域化联动。
此前由于缺乏规划指引,应急式临时性疫情救治设施多通过紧急决策、以临时建筑项目进行建设,存在上述的系列问题和隐患。而空间规划“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具化到疫情救治设施中,就是要有充足的设施救治病患,有安全的设施保护医务人员,有合理的隔离防护措施降低对居民的影响,因此需要有效的规划供给和设施供给。
首先,要对涉及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设施的规范标准进行修订。可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修订《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增加各级城市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设施的设置标准和配置要求。其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需要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设施的规划传导。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专题或综合防灾专题,需要对各城市在区域救治体系中的定位、救治设施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研究和安排;在市级及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应在公共服务设施或综合防灾篇章对永久专用救治设施、临时专用救治设施及临时借用救治设施进行具体的空间布局或说明指引,并将永久专用救治设施用地与临时专用救治设施预留用地纳入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划定边界红线、提供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