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流程管理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导则》研究
● 申报所:文化与自然资源研究室
● 协助所:遗产保护与城乡发展一所、遗产保护与城乡发展四所
● 完成时间:2019年9月
2016年,住建部提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及保护利用的要求,在除历史文化名城外的一般城市推广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相关业务。清华同衡承担了大量历史建筑保护相关的项目,在项目中遇到一系列问题的同时积攒了大量实践经验。为使我院在历史建筑保护领域保持技术前沿,总结我院历史建筑保护经验,优化我院历史建筑工作流程,规范技术方法,控制成果质量,避免重复工作,我院决定开展历史建筑认定、保护、利用的技术研究。
国家层面相关法规、管理、技术规范体系不健全;历史建筑工作类型和相关技术复杂多样;各地历史建筑保存情况与工作阶段的差异导致其工作内容和技术需求也不尽相同。以上诸多原因使得历史建筑保护的整体工作内容与流程尚不清晰。
历史建筑制度在制定之初,其目的就是尝试建立一套有别于文物的管理制度,那么其与文物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在具体的技术规范中体现出这些差异?
历史建筑大部分位于老城区,处于不断存量更新的状态,即历史建筑从新建、使用、改造、再利用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因此其技术管理与传统规划管理有所不同,如何将这种动态更新嵌入现有规划体系之中?
一直在活态使用的福州乡村与城市历史建筑(图片来源:《 福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案例指南》)
(上:永泰县月溪花渡乡村图书馆 下:福州亭下路)
围绕这三个问题,课题确定了以下研究思路: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工作内容——针对这些工作内容确定有效的技术手段——针对这种技术手段建立起统一规范。
本课题首先通过“法规梳理、城市案例汇总整理和已有项目的梳理”,明确了历史建筑全生命周期流程的工作内容。通过对工作内容的明确,确定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为主要技术抓手,从而建立统一规范,即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导则编制的思路以相关法规、规范为编制依据,根据历史建筑的工作特点构建导则大纲,从而确定导则的主体内容,通过研究关键技术问题制定具体技术流程。
课题首先对历史建筑的概念演进、类型、价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研究,再总结历史建筑的工作流程及项目类型,梳理出历史建筑有效的保护管理技术手段。通过对历史建筑全工作流程的分析,建立了“以保护利用规划为管控基础,多种专项技术导则为具体支撑”的历史建筑保护技术体系。先行编制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导则,有利于建立历史建筑全流程工作技术体系总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导则》,作为本课题的主要成果载体之一。
《导则》依据历史建筑的工作特点制定主题框架,最终成果分正文和附录两部分内容。正文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按照工作阶段划分,分为8个阶段,包含了“项目准备阶段、初步研究阶段、普查与调研阶段、认定与评估阶段、初步成果阶段、成果深化阶段、成果编制阶段、报审汇报及其他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辅助要求,包含了附则,为具体技术内容的指引。
初步研究阶段:主要对基础资料收集、城市历史建筑基础工作了解、城市历史文化背景分析、历史建筑特色分析进行引导。
普查与调研阶段:主要对调研准备、座谈、现场踏勘、普查成果分析及整理进行引导。
认定与评估阶段:主要对价值与现状评估、认定标准与名单的确定、意见征求等进行引导。
初步成果阶段:主要对重点问题分析与规划目标确立、历史建筑保护措施确立、专题研究的开展进行引导。
成果深化阶段:主要对保护区划划定、活化利用引导、图则的编制、管理实施建议的提出进行引导。
采用案例汇整、深度剖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厘清历史建筑全生命周期保护工作内容
针对历史建筑保护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多样,各地采取的技术手段不一,有效技术抓手难以确定等问题,课题组基于生命周期理论,通过法规梳理、基于住建部12个试点城市以及在福州多年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追踪与管理配合实践的基础上,研究梳理历史建筑在“普查、认定、建档、保护、修复、改造、使用”等生命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构建了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通过专项工作及导则进行细化引导的技术支持体系。
为解决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类型和各地政府需求多样的特点,《导则》使用了开放式框架设计,将《导则》的整体框架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相对接,形成了“1个总体框架,8+N个技术模块(附录)”的总体架构,即通过附录的形式对各类技术具体内容进行了引导,并为未来相关技术的不断加入保留了接口,形成开放式的技术导则,以灵活对接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
这种设计的使得《导则》还能运用于不同工作阶段、不同项目类型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之中,以适应各地政府及管理部门的不同技术需求。
研究基于历史建筑保护基础工作较差、与文物具有不同导向、需要进行精细化管理等的工作特点,在规划编制流程的设置上进行了创新,与其他类型的规划流程具有较大的差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地方历史建筑保护基础工作较差的特点:《导则》将研究阶段前置,调研前需要提前认知当地建筑特色;在调研普查阶段提出历史建筑线索识别的3个识别阶段和5种识别方法;并给出了详细的普查等级指引;
针对与文物导向不同的特点:与文物相比,历史建筑私有产权居多、产权结构复杂,因此强调公众参与及多方协调,在相应阶段加入了公众参与流程。
针对于精细化管理要求:与文物相比历史建筑更侧重活态利用,因此需要面向利用的保护要素的细化工作,区别出需要严格保护与可以活态更新的建筑部件,《导则》在图则设置了保护要素识别与位置索引等内容,满足了这种精细化管理的诉求。
福州历史建筑中的价值部件(项目组自摄)
(左:华侨民居中水刷石制作的传统图案 右:近代民居中的雕花雀替)
研究通过梳理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文化遗产保护内容,发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并不能细化到每栋历史建筑的保护,而作为土地出让法定依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若无专项规划或专业团队的支撑,也难以完成大量历史建筑的定界任务。因此在市县一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急需增加市县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规划,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出的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支撑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保护边界的落定等内容。
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专项规划的支撑
由于国家及各地历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的缺乏,课题的研究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导则》的编制可以填补目前相关领域缺少技术标准的空白。《导则》对规范我院相关规划的编制程序、成果内容、深度,提高我院的项目质量,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的研究可以为今后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提供基础,提升我院在历史建筑保护领域的话语权。
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及相关规划编制是我院重要的业务类型之一,《导则》很好的指导了北京市历史建筑建档以及后续管理工作,福州历史建筑技术导则编制工作以及凤阳等多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与实践。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提出的导则指标具体,可行性强。编制形成的导则和标准总体比较成熟,对相关规划工作有很好的支撑作用。
课题选择了“历史建筑”这一住建部目前关注的遗产类型开展研究,视野开阔,研究重点清楚,形成了全流程的管理技术标准。
编辑/排版|余婷婷
供稿|清华同衡 文化与自然资源研究室
封面图 | 项目组自摄(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杜棠村三落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