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中,要有乡村专项,落实乡村振兴总体战略、长远规划和重大政策。
省域规划中,要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育、乡土文化培育等内容,引导乡村地区开展全域整治,修复大地景观风貌。
市域规划中,要明确乡村发展的重点区域,安排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提出激活乡村活力的政策指引。
县域规划要确定县域范围镇村体系布局、乡镇合并方案,提出村庄分类标准和布点原则,划定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提出优化空间布局的方案。
乡镇规划要落实居民点布局、提出村庄分类编制规划的要求、保留与迁并政策、人居环境整治方案、重要公建与设施。规划成果纳入县级以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实施管理。
村庄规划没有必要逐个单独编制,应在乡镇规划中确定编制的范围和方式。村庄规划不能用一个万能的模式,应提供发展、建设、保护、复耕等多种不同需要的“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