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错配”的30 多年,城市设计实践也找到了与城市规划之间结合的经验与要点,既包括应对不同尺度的技术编制侧重点(即“发力点”),也包括结合不同层次规划切入的“时机点”。
(一)应对不同空间尺度,以差异化的技术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发力点”
无论是过去的城乡总体规划,还是当前的国土空间规划,大致都分为总体和详细两个层面。与之相对应,城市设计也分为总体城市设计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基于不同的空间尺度,城市设计也必然要有针对性、差异化地选择研究与设计的重点。
1.宏观尺度的总体规划阶段,以总体城市设计加强特色与框架研究
宏观尺度,研究的对象通常是一个完整的城市或区域。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更多趋向于全域层面、主导功能管控及底线保护思维的时候,其实更需要总体城市设计来填补其在人文、特色等方面的缺失。因为城市并非仅是物质空间,还包含了物质空间之上所蕴藏的人文精神、人本需求。物质空间可以严格分割管控(如国土空间规划内容中的“三区三线”划定),但是人的活动无法限制,人文内涵也只能整体呈现、感知与体验。所以,总体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这两方面是万万不可分割的,既不可分成两个事物看待,也不宜分成两个阶段编制。它们之间充斥着理性规律与感性体验的交织,需要在一个整体系统之内给予二者互补互融的机会与平台(图2)。
有了这个机会之后,总体城市设计也不必面面俱到,需要重点解决的就是城市特色提炼与城市空间框架两个核心议题。其中,城市特色提炼是城市发展目标、指标等理性纲领的有益补充;城市空间框架则是以整合的思维方式对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另一种延伸(而非细化)。历史上我国有很多经典的城市特色描述,如济南“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常熟“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苏州“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既充满了东方人文韵味,也彰显了独特的空间,更是超越了城市开发边界的范畴。新时期中央提出的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也同样传承了东方思维,是具有人文属性的更高要求。而总体城市设计正是可以在宏观尺度回应这些要求的最佳工具。
2.微观尺度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以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集成
在微观尺度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加载城市设计内容早已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住建部2017年颁布的《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明确提到:“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指标中。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体现城市设计内容和要求的,应当及时修改完善。”
需要强调的是,与早些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不同,存量时代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关注重点不再是以空间形态设计为核心,而是以空间为载体,探索空间背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多元的系统化的运转逻辑,空间只是这种系统运转逻辑的具象物质反映与行为容器。因此,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也需要回答该地区的发展目标、战略/ 策略、产业/ 业态、空间/环境、开发与资金计划、多元主体利益协商等一系列多样化的命题,需要兼顾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及实施导向,而且会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有选择、有侧重地选取技术路线及成果输出形式,既可以偏重空间环境设计,也可以偏重城市管理者使用的管控导则,或是偏重平衡多元主体的实施计划。但无论怎样,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技术内容必然从物质化的空间属性走向更加系统化、多样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范式(不是大而全,而是一针见血的范式)(图3)。
(二)基于不同法定化途径,以差异化的切入路径有策略地选择“时机点”
城市设计在中国尚无法定地位,所以其更多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存在,因此城市设计要发挥价值,就需要借助法定规划的工具平台来实现。而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及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是比较有效的捆绑方式。虽然是同步编制,但是基于不同尺度(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介入时机也是有细微差异的。
1.总体规划阶段“慢半拍”,是“发展框架”确立后对“空间框架”的进一步优化
越是趋向宏观尺度的总体规划,越是倾向于抽象化的要素分析,如抽象成数字的人口规模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泛化成点、线、面、网的市县乡镇村居民点网络。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研究这些抽象化要素在城市这个空间载体中的复杂运行规律,并立足规律来理清发展战略方向与路径;同时,更加注重空间环境的承载能力评价;最后才是确定合理的空间布局框架。因此,在总体规划阶段,过早介入空间形态方面的分析是低效的,可以略“慢半拍”节奏,在城市基本“发展框架”确立之后,再以总体城市设计研究推进“空间框架”的确立与优化。
例如,在与《冀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同步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实践中,切入时机是在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成形,即将启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的“时机点”。总体规划纲要确立了城市性质及与北部衡水市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路。总体城市设计则在此基础上,结合衡冀之间的生态湖泊(衡水湖),确立“一倾湖水,半壁郭城,拥湖而不堵,湖城两相宜”的湖城空间特色,并进一步细化城市“东拓拥湖、西游养生、中兴主城、北承古风、南聚产业”的空间框架。这既丰富了总体规划的内涵,又通过总体规划平台发挥了城市设计研究成果的向下传导效力。
2.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早半拍”,是业态、指标、空间和路径等内容的情景模拟平台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是一个相对具象化的情景模拟平台,以此来辅助研究业态配置的合理与否,确定开发强度、密度和高度等指标体系,推敲空间的主体结构(尤其是开放空间),协商多元主体的不同需求、确保可实施路径等。通过城市设计这个“早半拍”的平台,将模拟的情景方案通过“二次订单”的内容形式呈现,并附加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中,取得向下传导的法定化途径。而且,基于上文提到的未来微观尺度城市设计发力重点的改变(由简单的空间方案切换到系统解决方案),这种“早半拍”的模式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现代城市设计发展演变至今,已不仅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源头,还是涵盖了很多控制性详细规划所不能做到的方面。所以,城市设计之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同于其在总体规划阶段的优化意义(优化城市特色与空间框架),而是更多体现一种解决问题的先锋角色。
例如,在《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规划设计》实践中,各方都认识到清水塘的关键症结不在于确定多少容积率或是展示未来蓝图,而是如何破解工业企业搬迁、工业遗产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巨大成本分担问题,以及政府、市场的政策、资金和资源如何有效投放或引入问题。管理者无法从既有的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这两个技术文件中梳理出突破点来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因此在与不同主体(包括政府与企业) 接洽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新启动的规划设计重点任务则转变为以城市设计平台联动多方的潜在主体,协商确定“更具可行性的实施计划”。所以,最终成果形式更多的价值不在于空间形象的具体设计,而在于与空间高度匹配的“业态网络+ 实施路线”图( 包括省市政府主导的企业搬迁+工业博物馆、某知名科创投资集团主导的创新科技园、城投主导的保税物流园,以及面向市场招商的商业综合体等)。在定制化的城市设计成果之后,再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做到有的放矢,根据具体业态/ 项目确定相应指标的控制要点(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