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及年龄要求】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公告日期计算),获得省部级(含中心城市市级和境外相当类别)以上相关专家和人才计划称号以及作为主要参加人员获省部级(含中心城市市级和境外相当类别)二等以上科技进步等奖励者适当放宽年龄,有博士后相关科研工作经历并出站者优先。
【专业及学术要求】
1.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城市规划、城市地理、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与摄影测量、计算机、数学、自动化、图像处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独立的科研能力、英文读写能力,以及较高的英文水平,在本专业至少发表SCI/SSCI论文1篇以上或EI论文 3篇以上;
3.具有招聘职位所述的开发研究内容所指专业背景和研究成果,侧重系统功能开发等工作方向的要具备相当的数学建模、算法设计能力和程序开发、数据库建设应用经验,有国家重大攻关课题或知名研发机构实际工作经历的优先。
4.外籍人才需具备较好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人才保障条件】
首次聘任期内,除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确定固定工资外,原则上按“年薪+年度考核绩效”模式做好待遇保障。其中,年薪根据其个人能力、具体岗位设置确定,约15万-30万;年度考核绩效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另行安排,合格以上约5万-20万。符合条件引进的优秀人才首次聘任期内可享受每月3500元的租房补贴。
聘用人员有机会享受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和落户、培养等方面的支持,支持优秀人才优先申请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相关计划。
【其他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品行良好,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6.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