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适度的国土开发强度是“实现长江生态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础支撑。国土开发强度指的是区域建设空间占区域国土总面积的比例,用来衡量和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程度及其累积承载密度。长江经济带以仅占全国1/5 的土地,承载了全国2/5以上的人口和贡献了2/5以上的GDP,是我国区域一体化发展中重要的增长极。受到自然基础、地理区位以及政策条件等多方面要素的影响,长江经济带上下游、左右岸的资源环境基底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和规模出现两极分化,局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面临严重考验。为此,开展国土开发强度相关研究,可以为优化国土开发空间,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及《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编制提供决策参考。
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现状
国土开发强度整体较高,上下游区域差异悬殊
开发强度与供给能力不匹配,供需存在一定的空间错位
单位国土空间占用的经济产出与生态环境成本的均衡决定了国土开发空间的边界。基于此,采用成本—效益模型测算长江经济带各个省市国土开发的限度(区域国土最大可开发空间占国土总面积比例),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整体国土开发限度为11.96%,还剩4.64%的可开发空间。
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开发优化对策
全面统筹跨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布局一体化
探索建立流域化综合管理新机制
建立流域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流域化管理。建立一个统一的跨部门、跨行政区的流域综合管理机构,加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交通、文旅、住建等的综合协调管理。健全长江经济带统一开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区域合作法治化进程,规范其国土开发建设的秩序,保障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跨区域经济核算、资源调度、土地利用统筹等政策体系,探索多样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