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计费参考标准
项目
名称
基准指导价格(万元)
调节系数
影响因子
因子分级
(人/平方
公里)
调节
系数
地级以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全域规划按规划区域总面积分段累计计费。
1.规划区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统一计费1500万元。
2.3000平方公里<规划区域面积≤13000平方公里,在3000平方公里的计费基础上,每增加1000平方公里(按四舍五入原则,不足500平方公里不计入,超过500平方公里按1000平方公里计),计费增加30万元。
3.规划区域面积>13000平方公里,计费固定为1800万元。
1.人口密度(区域现状常住人口/全域规划面积)
人口密度>4000
1.4-1.6
2000<人口密度≤4000
1.2-1.4
400<人口密度≤2000
1.05-1.2
人口密度≤400
0.9-1.05
2.审批机关
报国务院审批城市
1.3-1.5
3.涉海情况
涉海地市
1.1-1.3
基准指导价格
(万元)
因子分级(人/平方公里)
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规划区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统一计费500万元。
2.1000平方公里<规划区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在1000平方公里的计费基础上,每增加100平方公里(按四舍五入原则,不足50平方公里不计入,超过50平方公里按100平方公里计),计费增加5万元。
3.规划区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计费固定为600万元。
人口密度>5000
1.6-1.8
2000<人口密度≤5000
500<人口密度≤2000
300<人口密度≤500
1.0-1.2
人口密度≤300
0.8-1.0
2.涉海情况
涉海县(市、区)
1
市县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
每个乡镇20-40万
2
单独编制或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的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每个乡镇60-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