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推进城镇化不可避免要占用土地,但问题是我们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如2000年到2012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了约70%,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大幅下降,脱离了人多地少的国情”,“今后,城镇建设用地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以盘活存量为主,不能再无节制扩大建设用地”。笔者以为,下一步完善增减挂钩政策还需要从以下四方面发力:
首先,把“控总量”和“优布局”作为增减挂钩的首要政策目标。一是通过增减挂钩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过快增长的政策效应还有待加强。《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4.62%。据统计,2018年国土开发强度已达4.21%,若按照每年新增建设用地550万亩的速度计算,预计2030年全国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将达到443520平方公里,国土开发强度达到规划目标4.62%。然而,当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从2009年~2018年,全国年均新增建设用地约744万亩。因此,落实规划任务,实现规划目标,需要统筹推进增减挂钩,加大流量计划指标安排使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是要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个城市群地区以及海南,积极探索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以盘活存量、提高低效土地利用效益、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大增减挂钩力度,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是立足不同发展阶段实际,探索东、中、西部地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实行更切实际的增减挂钩政策。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一方面要避免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因过度购买节余指标而突破城市规划规模;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控不发达地区调出建设用地节余指标的总量和节奏,特别是要在全国范围内科学调控挂钩的总量、结构、布局、强度和效益,切实解决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大、零星分散、与产业发展用地不匹配的问题,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其次,把耕地占补平衡作为增减挂钩的主要政策目标。耕地占补平衡既要保数量,更要保质量和产能。其中,后者是难点。根据已有经验,利用先进的国土云定位监测技术手段,可以探索“双分离”管理。一是拆旧区与建新区分离管理。只强调拆旧节余指标真实有效,确保拆旧区复垦恢复为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二是拆旧区复垦与建新区耕地占补平衡分离管理。占补平衡不一定安排在拆旧复垦区,可以统筹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区,根据建新区占用耕地数量,随时足额补划。如此,可以有效解决拆旧区复垦复耕耕地面积小、零星分散、质量差且容易撂荒的问题。
再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增减挂钩的重要政策目标。一方面,在确保农民对财产处置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不断完善节余指标交易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大胆探索节余指标跨行政区域统一交易的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进一步显化节余指标的市场收益,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市场,因地制宜地制定分区域交易规则,以适应政策目标导向的需要。
最后,系统重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管平台。以加强拆旧区和建新区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节余指标市场交易监管为重点,以有效监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包括新增和闲置)、速度、强度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为目标,全面系统地重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管平台,运用先进技术手段确保拆旧到位、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新顺利,适应节余指标市场竞争交易的需要,构建全国统一信息平台,确保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