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城市拓展片区商业规模合理性评价方法,结合南宁市大嘉汇·汇金城项目( 以下简称“汇金城”) 实际情况,首先根据商业设施的服务要求选取一定的研究范围作为评价基础;其次,运用上述人均商业面积的推算方法和判定标准,评价汇金城的商业设施规模是否合理;最后,针对研究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商业设施规划建议。
汇金城位于南宁市中心城区金桥片区JQ-03(金桥客运站)规划管理单元内,东临降桥路,南临昆仑大道,西临大乌村,北临兴桂路,具有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其东侧的南宁市金桥客运站日接送旅客能力达2万人次以上,是南宁市重要的汽车客运枢纽。此外,项目位于轨道5 号线站点处,与轨道5号线站点有约20m的地下通道相连。
由于项目位于城市拓展片区,在商业设施规模的研究范围选取上不应仅局限在该规划管理单元内。根据《南宁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 年获批复),汇金城所在地位于南宁市四大商圈之一的琅东商圈,是22个“片区级综合服务中心”之一的核心区域。因此,在研究范围选取上,应分为核心单元范围和区域服务范围两个层面:①核心单元范围,即南宁市中心城区金桥片区JQ-03(金桥客运站) 规划管理单元,面积为447.58hm2(图1)。②区域服务范围,即以汇金城为中心,以服务半径2~3km、服务人口20万~30万为标准(表1),在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圈定(图2),主要涵盖与核心研究单元相邻的JQ-02(鸡村)、DGL-03(茅桥岭)、DGL-05(长堽岭) 和FL-01(烈士陵园)4个规划管理单元,面积合计约为1.8km2。
基于所选取的两个研究范围资料分析,人均商业面积的推算方法可参照各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人口规模,同时按照国家人均住房面积指标,推算出人口规模的发展范围,并由此得到两个研究范围的人均商业面积。
根据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该单元内人口规模为6.5万,而通过上述人口规模校核方法,按照居住建筑总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35m2计算,推算出JQ-03单元内人口规模为6.5万~7.32万。在得到人口规模区间后,根据核心单元范围内的商业总建筑面积和上文所推算的城市拓展片区商业零售营业面积系数,计算出核心单元范围内的商业零售营业面积为70.05万平方米×45%=31.52万平方米,最终推算出该研究范围内人均商业面积为4.31~4.85m2。
采用同样的方式,根据区域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得出5个单元的人口总规模为31.81万、居住建筑总面积为1466.49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合计为261.47 万平方米。再根据上述人口规模校核方法,得出该区域服务范围人口规模为41.9万,人口规模区间为31.81万~ 41.9 万。此外,根据人均商业面积比例系数计算出位于区域服务范围内的商业零售营业面积为261.47 万平方米×45%=117.66 万平方米,由此推算出区域服务范围内的人均商业面积为2.81~3.70m2。
根据人均商业面积的国际标准,汇金城无论是在核心单元范围还是区域服务范围内,其人均商业面积均超出了人均商业面积的国际标准(1.2平方米/人)。为进一步论证研究范围内的商业设施规模,需要进一步结合南宁市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参数判定商业规模是否合理。
2.汇金城人均商业面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应关系评价
通过将上述人均商业面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应关系转换成函数可知,人均商业面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大致呈现出线形函数对应关系(图3)。根据函数关系可推算出,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000~40000元时,人均商业面积为2.5~3.5m2。
据统计,2017 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217元。通过对比人均商业面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应关系可知,在核心单元范围内人均商业面积为4.31~4.85m2的数值稍高;而在区域服务范围内,人均商业面积为2.81~3.70m2,其数值处于人均商业面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应关系的合理范围内,且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持续稳定增长势头,在区域服务范围内商业设施面积在未来是供需平衡的。
在与国内其他城市的类比方法上,首先将2017 年南宁市统计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横向与相对应的城市进行对比;其次,基于南宁市未来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预测情况,通过科学预估一定时间内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数值,与已经达到该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城市进行类比;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判断在研究时间范围内汇金城的商业规模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1)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类比评价。
根据《武汉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6—2020)》统计可知,至2015年,武汉市将规模法人产业单位营业面积作为零售业营业面积总量,其面积为2159.21万平方米。此外,根据武汉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 年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36元,中心城区的人均商业面积为2.69m2,新城区的人均商业面积为1.11m2,江汉区的人均商业面积最高,为6.83m2。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2017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217元,该水平与2015年武汉市的水平基本相当。作为同样位于片区级综合服务中心的汇金城,其所在的核心单元范围内人均商业面积偏高;在区域服务范围内,其2.81~3.7平方米/ 人的数据在仅取低值时相当于硚口区(3.04平方米/人)及武昌区(2.87平方米/人)的数值,因此处于正常范围内的略显偏高水平。
(2) 基于南宁市未来预测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类比评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3.30元。与此同时,据《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0)》所统计的数据可知,按2015年底城市管理人口计算,全市零售商业营业面积达6784.2 万平方米,全市人均商业面积达3.18m2。至2020 年,全市商业零售营业面积控制在8500万平方米以内,人均商业面积控制在4m2以内。
根据《数理统计与管理》2018年发布的《广西南宁市社会经济重要指标的组合预报新方法研究》一文所提供的预测数据可知,采用两组预报模型所得的数据(表2) 都推断出未来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达到42000元。
通过预测分析,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未来3年内将很快接近深圳市2015年城镇居民的相关数值。若未来若干年内南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深圳市等发达城市的类似水平,作为位于中心城区市级商圈范围内的汇金城,在区域服务范围内的人均商业面积处于合理的数值区间,商业设施规模也处于正常的供需水平;但针对核心单元范围内,该商业面积仍稍高。
通过对商业设施发展动力机制和地区商业发展需求进行分析评价可知,汇金城的商业开发建设是符合上位规划功能及规模定位的。根据上述对汇金城所处区域的商业设施分布的整体研究结论,在区域服务范围内商业设施总量处于合理的范围,但核心单元(JQ-03 单元) 范围内的商业设施分布可能过于集中,商业设施总量稍高。在此前提下,应对核心单元(JQ-03 单元) 范围内还未建设的规划商业设施开发提出建设指引,对其业态开发进行引导,减少商业业态的服务半径,鼓励面向较大服务区域的商业设施或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同时,在商业设施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商业设施向轨道站点及客运枢纽附近集中,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商业发展模式。通过这些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有利于依托轨道交通延伸商业服务半径,增大商业中心腹地,为区域服务范围提供更高效的商业服务,同时起到优化服务中心未来商业结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