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经济时期:反教条与放权背景下区域规划实验
由于分管部委和工作内容的差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城市规划只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面,区域规划被认为是介于经济区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工作,是城市规划学科与经济地理、自然地理、经济计划之间的交叉。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在1921年开展过俄罗斯经济区划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指导和经济区划基础上,大范围地开展了区域规划工作,其规划内容主要是围绕资源开发和主要工业企业的布局,以及城镇居民和各项大型公用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规划的。苏联主要的工业化地区或者具有丰富矿产资源的地区均被鼓励制定区域规划以形成一个“相对均衡的区域空间结构”。这种思维遵循了斯大林模式的关注重点项目并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开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工业化计划将国土纳入统一的中央计划安排的模型中。这种计划模式依据苏联生产力区域布局的原则,选择重点工业化地区进行建设,地方政府极少有谈判和协商的空间,地方规划被限定在规定标准的城市公共设施提供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上。中央政府高度集中的资源与权力对于快速启动国家重工业化计划非常有效,但在应对地方变化方面较为僵化,并且漠视地方自主性。
从1956 年开始,为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所带来的问题,国家计划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给予省级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域规划作为平衡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动议而出现。在准备第二个五年计划(1957~1962年) 期间,省级政府被鼓励提交地方发展计划,以便“所有区域都能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工业基础”。1956年2月,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转发了苏联顾问雅·捷·克拉夫秋克的报告《关于在中国开展区域规划工作问题的建议》,薄一波在大会报告中指出,“区域规划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经济调查和综合规划的工作”。当年国家建设委员会下属城市建设局被分为3个部门:城市规划局、区域规划局及民用建筑局。同年,一份由阿胡廷(B. Ahuting)所写的《区域规划问题》的报告被递交到1955年11月25日~12月6日在苏联举办的全苏第二次建筑师代表大会上,这份报告被翻译成中文并很快在1956 年由北京的城市建设出版社出版。1956~1957年,国家建委区域规划局在广东省和江苏省均组织了区域规划实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彼得·萨伦巴被邀请到中国来指导1957年的杭州区域规划研讨班。
1956年6月,在波兰波兹南的斯大林机车车辆制造厂工人爆发了罢工和游行的事件。“波兹南事件”是对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警示。各国领导人开始警醒过于强调重工业化而忽视人民生活的潜在危险。这一时期国家建筑工程部所组织开展的区域规划实验正是体现了这种提倡“两条腿走路”——“强调重工业与轻工业并重,城市与乡村并重,大规模工业与小规模工业并重,资本和劳动并重”的基本精神。相较于之前中央集权的、重工业化主导的规划模式,这一时期的变革突出表现在地方自主性的发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区域产业结构发展思路上。深入研究1957年萨伦巴所指导的以杭州为中心的区域规划,以及这一时期他对中国城市规划的建议,对比前后相邻时期规划思路的分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彼得·萨伦巴第一次访华发生在1954年;1956年他在什切青接待了中国建筑师代表的波兰访问团。1957年,受中国建筑学会邀请,萨伦巴再次访华。1957年10月下旬,在国家建筑工程部及浙江省城市建设局组织下,萨伦巴与中国各地规划师一起“试作以杭州为中心的区域规划”。参加该活动的中国规划师包括中央城市设计院(后改名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国家建设管理部门的程世抚、郑孝燮、贺雨、周干峙,浙江省的宋云鹤和上海规划局的周家骧,以及当地的技术人员等。杭州区域规划的编制只有3周时间,规划师们对杭州区域进行了简单的踏勘,根据既有的有限资料快速完成规划草图,更接近工作坊的性质。这样的速度是那一时期规划大跃进的常态,波兰也是如此。
这一次区域规划范围跨越了3个省级行政区域。最初浙江省城市建设局建议以本省行政范围内的区域为主,但规划工作组依据区域分析和经济地理来界定区域范围,包含了6个次级区域,每个次级区域由一个或者两个中心城市主导:杭州、上海、南京、无锡—苏州、宁波及扬州。浙江省的北部较之杭州地区与上海有着更为紧密的交流与经济联系,因此杭州连同嘉兴、绍兴、湖州,4个市24个县被定义为一个整体区域。
在这一轮区域规划实验中,区域发展的自主性、根据当地资源实现工农业均衡发展,以及地方自主编制规划被反复强调。萨伦巴反复提及波兰城市在发展中因为完全被动等待中央指令而导致的问题,以及如何影响人民生活,“城市、省的领导机关及城市建设工作者对自己的区、省城市内部的经济方面及生活方面深入了解不够,市不是市里和它(所管辖) 的区主人,而是成了国家的承包人,因此没有很好考虑自己的区、省、城市的发展和可能”,因此“国家、区域、城市规划的关系,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指令关系,而应该是在这三种规划之间形成一种对话关系” 。
如果把中央自上而下的规划控制与地方自主性之间的互动视为一种垂直式的逻辑重构的话,这次工作坊还倡导重构一种横向的发展逻辑,主要表现在区域空间发展上的相对均衡及生产与生活部门发展的相对均衡、城郊间发展的平衡,改变了原来重视工业化建设地区而忽视其他地区发展(或者其他地区完全处于配合工业化地区发展) 及“重生产而轻生活”的思路,而转向注重区域内各组成部分的平衡发展及发展部门的相对均衡——区域发展追求相对的自给自足这一点随着战备形势的严峻在后期得到更多的强调。
在报告中,萨伦巴指出区域规划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均还处于实验阶段,并没有形成确定的标准做法。这次以杭州为中心的区域规划项目是中国的第一个实验,对于波兰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具有启发性。萨伦巴在这之后继续访问了朝鲜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并参与了朝鲜港口城市清津的规划。1958 年,建工部成为区域规划的主要领导部门。原本的设想是自1958 年起,组织若干工作组,将区域规划工作全面铺开,辽宁省朝阳地区在1959 年被选为试点区域,并以此为基础编制了《区域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草案)》提交全国讨论。然而,随着国家经济形势日趋严谨,这部分工作趋于停滞。
波兰是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提出并尝试经济体制改革的国家,但改革历程格外坎坷。20世纪50~80年代,波兰3次制订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建立了领导机构,但每次改革进程都未推行下去。按照波兰科学院院士约·帕耶斯卡特的观点,之所以每一次改革尝试都失败,是因为缺乏政治理解和充分的准备,每次的经济改革方案都是在发生社会和政治冲突之后提出的,将改革、分权、反对中央的官僚主义、工人自治等提出作为一种让步,政局一旦稳定,就不了了之。
“波兹南事件”后,哥穆尔卡当选波兰统一工人党第一书记,提出了有计划改善城乡劳动人民的生活条件和社会主义民主化路线,实行新的农业政策、新的计划和管理体制,工人参与企业管理。1957 年5 月,波兰重申了其改革的主要方向:下放中央权力、实行非集权化、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然而,在随之而来各方面的阻力和苏联的压力之下,从1959 年开始,波兰恢复了优先发展重工业、高度计划经济的苏联模式。正如萨伦巴所评价的,这一时期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门计划( 条条) 没有很好地考虑地域规划(块块),条条不管块块”,甚至出现了“电话规划”,即领导一个电话下来定项目、定规模,部门规划和计划项目不重视适合地域发展的可能性。
在1965~1975年的10年间, 基于远景规划设想的整体规划理论和方法论被提出与逐步完善,波兰给地方省市一级政府和规划部门更大的权力,同时要求规划编制和实施中有更多的公众参与,环境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这一系列要求都被列入政府规划编制的法定方法当中。这种远景规划包含4 个方面:①既包括城市又包括区域;②既包括城市又包括乡村,而不是将两者割裂开来;③远景规划不规定实施时间,只说明规划目的;④提出目标的几种可能性和可能路径,而不是提出一个方案。
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石油危机之后,高速发展的波兰经济崩溃,波兰规划师们再次回到简化的规划方法上来,回到传统的城市化空间结构体系—“节点和走廊”模式上,强调发展走廊和城镇体系网络的构建(图2)。无独有偶,这一点跟中国的区域规划发展也存在共鸣。萨伦巴在这一时期与世界组织紧密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促进南南合作的培训工作,并再次来到了中国。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建委、计委和建设部陆续重启了区域规划工作。1978年国家领导人出访西欧五国归来,对欧洲重视国土整治工作印象深刻。1981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第97 次会议提出“要搞好我国国土整治工作”,当年11月国家建委成立国土局,各省区也随之成立国土管理机构。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土规划的主管职能划转国家计委。在国家计委的主持下,1982~1984年,以京津唐为代表的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以红水河、乌江干流沿岸地区等为代表的流域,以山西、新疆克拉玛等为重点的能源基地,分别开展了国土规划的试点工作。1985~1987年编制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发布《国土规划编制办法》,并陆续开展了一些跨省(区市) 的国土规划[8]。许多省和地区也都开展了全省及地市一级的国土规划。
与此同时,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布局”) 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区域规划发展的另一主要脉络。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开始为区域与城市规划领域所重视,1982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建设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合并,成立了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萨伦巴写信给新成立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盛邀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什切青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培训班,自1983年起,在他主持下,什切青工业大学共培训了27名来自建设部、北京市规划局、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多个部门和教育机构的中国规划师;与此同时,1984~1988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建设部支持下,萨伦巴多次受邀访华,并在烟台、珠海等地举办了3次“沿海开放城市区域与城市规划讲习班”与“高级研修班”,有上百名沿海各市的负责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参与。这期间的讲学内容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汇编成文集出版。
一方面,在这一时期的教学培训中,萨伦巴与同行的助手沃伊切克·佩斯基和他的儿子小彼得·萨伦巴一起,将波兰规划过去20年发展起来的整体规划方法及由波兰经济学家提出的门槛分析理论系统地介绍给了中国规划师;另一方面,他们向中国规划师介绍了世界规划学界环境观的变化,从利用环境到保护环境、与环境合作乃至扩展环境的战略措施拟定。尽管当时的波兰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停滞不前,但作为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与世界贸易交换的重要口岸节点,其发展模式和空间策略为中国沿海开放城市的港口与内陆地区空间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从珠海讲习班学员们一起参与制定的广东省省域规划方案可以看出,基于港口向腹地沿交通线延伸发展的节点与走廊发展模式被设定为基本的区域规划策略,其中依靠澳门和香港的经济特区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与广州共同形成核心区域,然后依照其影响范围划定不同片区的中心城市,通过交通走廊加以连接(图3)。
萨伦巴访华的第二个阶段主要集中于中国的沿海开放地区,包括深圳、烟台、珠海、济南、青岛和连云港。这些沿海开放地区的快速变化给萨伦巴留下了深刻印象。尽管有着不同的改革议程,基于对中波两国相似的政治经济体制的理解,他给予的建议更多在于如何将这些经济特区更好地融入更大的区域中。
在1988年提交给建设部的报告中,萨伦巴批评了许多中国城市仍然沿用30年前计划经济时期陈旧的、僵化的、学院式的规划方法,这种20世纪50 年代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萨伦巴认为,总体规划不能追求几何图形,也不能做得太细,而要与区域规划、远景规划和实施规划相配合,新的开发区规划应当考虑与城市的联系,避免成为一个孤岛。采用整体规划方法、简化的快速规划方法,以及给予环境和生态更大的重视,是他提交给建设部的3条建议。
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是,萨伦巴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的经历使得他对经济特区作为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先行区这一空间发展策略产生了特别的兴趣。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就开始积极地借鉴出口导向型国家的发展经验,向发展中国家介绍设立特殊政策区域的策略,如出口加工区开始在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出现,包括南斯拉夫、罗马尼亚。中国改革的特殊性在于同时借鉴了东亚的发展经验。在提交给波兰当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的报告中,萨伦巴积极评价了这些年来交流和培训的作用,并建议未来开展更加紧密的中波技术及商贸合作。萨伦巴更进一步建议波兰借鉴中国经验,推行经济特区政策,并提出了在他所在城市什切青地区设立自由港和经济特区的空间策略。萨伦巴在1987年接受委托编制了什切青—马佐夫舍地区自由贸易区规划(图4)。新的自由港和特区与传统城市中心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建立了良好的交通联系。经历了几次政治经济动荡,最终什切青在1992 年设立了波兰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此时其社会主义制度已经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