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基于人本理念,首先从过程、事实与价值三方面确定评估内容,并确定其对应的评估指标及指标类型;其次构建整体评估模式,根据不同的评估内容及指标选用相对合理的评估方法;最后构建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图3)。
(1) 评估维度一——规划目标落实评估。
规划目标落实评估以城市总体规划设定的目标为标准,主要评估城市规模、经济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环境各要素的实施程度,用以反映阶段性目标的达成情况(表4)。
(2) 评估维度二——城市用地布局及空间结构评估。
城市用地布局及空间结构评估主要考察城市发展按规划的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的落实程度,评估城市各项功能的空间建设状况(表5)。

(3) 评估维度三——规划实施结果绩效评估。
规划实施结果绩效评估主要是评估城市规划实施结果对公众的实际绩效,以及城市实施的各项工作是否可以满足公众的各类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研究从公众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个层次,从经济发展、服务设施等6类要素进行评估(表6)。
(4) 评估维度四——政策运行评估。
政策运行评估主要是评估为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的落实情况,包含规划推进政策、规划保障政策及规划影响政策3个要素(表7)。
(5) 评估维度五——规划主体价值评估。
评估主体不仅包含政府部门、行业专家,还包含城市中的普通市民。该维度涵盖两个要素:规划公众参与度及公众满意度(表8)。
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对于不同的评估内容及阶段,采用相对有效的评估方法,以达成更好的效果(表9)。
综上所述,研究从具体评估时段、评估逻辑、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指标类型多维度构建实施评估模式(表10)。
本文涉及的指标包含测量型指标、感知型指标及既可感知又可测量的指标。将三类指标放在同一个评估体系中,需对感知型指标进行量化处理,而测量型指标及既可感知又可测量的指标也需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进而将不同单位的指标转化为可统一进行处理、比较的数据。常用的量化方法主要有指标偏差法、分级评价法、完成百分比及定性判断。
(1) 完成百分比。
用实施值占规划目标值的百分比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常用于衡量政策运行的指标、相关规划编制等。如表11所示,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覆盖率的评估为例进行示意。
(2) 指标偏差法。
以现状与规划的偏差情况作为依据,根据偏差百分比确定得分(表12)。一般计算方法为:指标偏差A=( 现状值—规划值)/规划值×100%。
(3) 分级评估。
仅可感知的指标一般采用分级评估的方法进行量化,如对于公众满意度的量化,根据发放问卷收回的数据,进行分级打分(表13)。
(4) 定性判断。
部分指标因其本身所代表的内容较为复杂,不可直接进行比较得出得分,该类指标在进行分析之后,采用定性判断的方法进行量化处理。例如,对指标交通出行水平的计算,首先是分析交通拥堵情况、交通拥堵时间、交通拥堵位置和平均车速等,再综合地定性出指标得分;对绿地服务效能的计算,首先分析出公共绿地的覆盖范围,以及居民在5分钟内、15分钟内、30分钟内可到达附近绿地的比例,综合以上所有分析,定性出指标的最终得分。
(1) 评估分级。
通过以上方法,可得出各单因子指标的得分以及多因子的各要素得分、各评估维度得分与总得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研究首先对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其次对各个维度的内容进行判读,最后研究重要的单因子,以求得到最为全面的评估结果。
(2) 判断城市发展阶段及侧重点。
研究利用事实层面(实施结果) 与价值层面(实施结果绩效) 相结合的评估内容,试图辩证事实与价值,并从中得到是否有偏差的结论,同时判断城市发展阶段及侧重点。若事实层面得分很高,而价值层面得分低,说明政府建设一心“以物为本”“以经济建设为本”“以GDP为本”等,而较少关注社会民生,该城市仍处于经济建设阶段;若价值层面得分很高,事实层面得分很低,说明政府十分注重民生工程,将城市居民的实际需求、幸福放在首位,没有过多追求“面子工程”,城市处于构建和谐社会阶段;若二者得分均高,说明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形象、民生两手抓,城市发展较为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