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更加集约、高效的发展转型,新一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提出“严控总量、逐步减量,精准配置,提质增效”的要求。可以预见,城市更新将是广州在未来规划期限内发展面临的“新常态”。作为国内城镇化率最高的省会城市,广州目前已开展了大量的城市更新实践和空间创新活动,具有两者融合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本文结合城市民生改善、经济提升和文化传承等热点话题,选取广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建筑改变用途和历史街区微改造三种典型更新活动展开论述。
(一)民生改善型城市更新——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例
改善民生是城市更新的核心任务,体现了空间创新在社会层面的积极作用。面向城市既有的建成环境,广州通过城市更新实践完善建筑使用功能,改善市民生活方式,有效支撑空间创新行为。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例,广州积极探索民生改善型城市更新与空间创新的融合。
为支持和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与管理,广州自2008年起陆续推出政策指引,于2016年发布《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等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明确以“双三分之二”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基本条件。为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程序复杂和资金制约的问题,各区成立加装电梯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并给予申请获批的业主一梯10万~15万元的补偿。为加强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加装电梯政策,广州市规划管理部门编制出台加装电梯宣传手册及宣传动画,定期组织社区规划师、志愿者走进街道、深入社区,宣传、普及加装电梯的相关知识,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共建共享。经过近10年的探索,广州已逐渐形成“顶层支持—中层主导—基层协调”的加装电梯技术和管理创新模式(图2),以精细化技术指引,合理化程序设定,支持多元主体共治;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协调作用,通过多渠道政策宣传,推广加装电梯经验。
(二)功能提升型城市更新——以既有建筑改变用途为例
城市建成环境提升功能再利用,释放土地价值是城市更新的动力来源,也是经济层面空间创新的重要承载。广州依托城市中的小尺度建成环境,营造低成本空间,孵化创新产业,集聚创新要素,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有效提升城市经济活力。以既有建筑改变用途为例,广州开展了功能提升型城市更新与空间创新融合的实践探索。
为支持既有建筑改变用途,广州自2001年开始对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管理方式进行探索,于2012年发布《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创新性提出“引导区”内“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改变用途“临时许可”;2017年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允许旧厂房兴办新产业、新业态建设有5 年过渡期。为有效规避更新改造的负外部性,广州天河区率先建立“街区城市设计顾问制度”,聘任专家顾问服务街道管理部门,对各个街区旧物业改造提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目前,针对既有建筑改变用途,广州初步建立了“政策指引—街道主导—专家论证”的管理创新模式(图3),基于“包容性”“过渡态”的创新理念,以“临时许可”“街区城市设计顾问制度”等方式盘活城市“旧城、旧厂、旧村”中的低效物业,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
历史街区的传承再生是突出地方特色、传承文明和延续文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层面空间创新的重要支撑。历史街区微改造是广州激发老城区新活力的积极探索,其在提升老城区物质环境和文化影响力的同时,引入创新业态,适应现代年轻群体对消费空间的需求。
2015年,广州成立国内首个城市更新局,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提出微改造的城市更新方式。2016年,广州荔湾区以永庆片区微改造为试点,制定了《永庆片区微改造建设导则》和《永庆片区微改造社区业态控制导则》,赋予了永庆片区微改造“建成区特别许可”,并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承办,居民参与”的BOT模式,给予运营商15年经营权,运营众创办公、教育营地和长租公寓等。为促进历史街区的共同缔造,在二期更新改造中,荔湾区组织成立广州旧城更新首个公众参与平台——“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共同缔造委员会”,建立先征求意见再实施的改造路径,落实“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政策要求。永庆坊微改造凸显了历史街区城市更新实践中的模式创新和角色创新(图4):在建设不增量的前提下,引入运营商,赋予开发权,是对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的创新;在历史街区更新改造中成立公众参与平台,听取在场利益相关者意见,是对多元主体角色和作用的重新定义。
在经济学领域,“制度”最初被定义为“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包括法律、规范和政策等正式( 强制) 规则,以及禁忌、道德和习俗等非正式规则。制度创新(又称“制度变迁”) 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是制度主体解决制度短缺问题,从而扩大制度供给以获得潜在收益的行为。从广州城市更新实践及成效看,目前进行的多种类型的创新探索可归结为广州城市更新的“制度创新”,体现为规则创新、程序创新和制度安排三个方面。
规则创新是广州城市更新实践的前提。广州始终保持“先试先行”的实践精神,将城市更新实践经验上升到政策层面,及时编制、调整适应性政策体系,支持、指引和约束更新活动,激发城市改造活力。一方面,针对企业及个人的自主更新行为,规划管理部门制定各项创新政策,放宽准入条件,让城市中合理的更新实践“做得成”;另一方面,针对更新实践引起的负外部性,制定各项操作指引,约束更新改造行为,让“做得成”的更新实践“做得好”。目前,广州先于国家层面,已初步建立了“法规—政策—操作指引”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 表1)。
程序创新是应对城市更新管理程序问题的有效途径。面向城市中量多面广的更新活动,广州市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将部分审批权纵向赋予区级和镇街级规划管理部门,并制定了创新性许可制度,如由区级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加装电梯规划许可,提供城市建成区“特别许可”,以及由镇街级规划管理部门出具改变用途“临时许可”等,从而有效简化规划管理程序,缩短城市更新的周期。针对更新过程中因产生负外部性而引起利害关系人反对的问题,建立“协商前置”管理程序,如规定加装电梯应当经过业主协商,方可进行规划报建。通过程序创新,可以有效降低更新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表2)。
3.制度安排:专业支持,提升城市更新管理水平和参与能力
制度安排是城市更新实施的重要保障。在广州的城市更新实践中,专家顾问、媒体代表、居民和NGO 等多元社会力量均参与其中,提升了不同层级的管理水平和参与能力。一方面,利用所在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优势,广州积极制定“地区城市总设计师”“街区城市设计顾问”等制度,为各级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城市更新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鼓励社区规划师、志愿者等为城市更新提供社会服务,强化在场利益主体的参与能力和表达能力,促进多元主体达成一致的意识形态,这对城市更新工作至关重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