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资源指与地球表面空间位置相关联的信息,是唯一具有整合其他信息能力的基础性信息。总体来说,当前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有离线拷贝共享和在线共享两种方式。
离线拷贝共享模式是指利用传统的CD、DVD、移动硬盘和硬盘等数据存储介质,通过硬拷贝方式实现数据共享的模式。近年来,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推进,各省市均在积极开发和建设规划信息化平台与系统,以实现规划地理信息资源的在线共享与应用。在线共享利用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和局域网等网络,按照分建共享、集成服务的方式,对不同部门、多源异构的空间数据进行重新组织、展示和综合应用,主要包括在线地图服务共享和在线功能接口共享两种模式。
在线地图服务共享是利用ArcGIS、SuerMap等成熟软件和工具,对矢量、栅格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渲染、配置及切片等,生成发布于网络环境、能够被访问的图层服务或瓦片地图。通常情况下,只要坐标系统一致,按需配置图层名称、图层样式、图层显示最大比例尺和图层显示最小比例尺等要素属性,便能快速实现多源地理要素的加载、叠加显示,也能够实现属性查询、图斑检索等功能,常见于各省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现国土空间信息资源“一张图”查询。
在线功能接口共享是指各数据生产部门或单位,通过应用系统将本地数据库及功能权限封装为在线功能接口,通过在线功能接口端设置数据访问权限、访问模式和访问内容等,借助网络环境向数据使用方提供数据服务。相较于在线地图服务共享模式,在线功能接口共享模式能够开放数据的访问、运算等处理权限,如允许用户进行在线空间测量统计、缓冲区分析等,支持多源地理数据的交互分析和深度使用。
近年来,随着数字城市、数字中国、智慧城市等数字化建设理念和建设领域的发展,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逐渐成为信息化领域的重点内容。尽管规划信息化已得到普遍关注和发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已然成为规划转型与长足发展的重要一环,但当前在线共享的深度、广度仍然不足。例如,各省市国土空间信息资源“一张图”通过在线地图服务方式进行数据共享,允许数据生产单位在管理本单位核心数据的基础上,借助网络环境统一整合分散的矢量数据,但未实现数据的交互分析、运算和统计,用户只能看到数据,实际使用时仍需要走离线数据调用签批流程;而以功能为导向的开放接口,因开发周期较长、模式较为复杂,目前仅用于已固化模型和需求的特定信息化系统;政府各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政府与公众间等共享现状严重滞后。
对标国土空间信息资源“一张图”建设目标,笔者结合多年规划信息化工作经验,认为共享渠道不完全、数据标准不健全和数据应用不充分是当前地理信息资源共享面临的主要困境。
(1) 数据共享不完全,开放的数据共享渠道急需完善。
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尚不完全,具体体现在:一是部门与部门间共享不完全。一方面,受部门业务需求及信息化程度差异的影响,各部门对地理空间资源重要性的理解不一,多数部门信息尚未空间化。例如,教育设施及其运行信息由教育主管部门掌握,但设施点、小学学区范围等通常以文本形式表述;公安部门掌握社区层级的实时人口数据,却无明确的空间矢量化边界。另一方面,部分部门或单位习惯于将数据资源作为“私有财产”,不愿意共享或仅共享部分无关紧要的基本信息。二是政府与企业数据共享不完全。多数影响城市规划的其他信息由企业掌握,如地产的实际租售信息、信用卡等刷卡消费数据和手机信令数据等,这类具有空间地理信息的企业数据对于开展精细化的城市研究、运行监测、评估预警和要素投放等具有重要意义,而当前尚无有效的政务数据与市场数据共享渠道。三是专业数据与公共开放数据共享不完全。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和ICT等技术的发展,以POI、豆瓣同城活动数据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共开放数据逐渐被用于城市功能分区、经济活力等研究,其具有高精度、大范围及更新快的特点,为规划研究和城市认知提供了新的数据来源及分析技术,但目前鲜少将公共开放数据纳入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2) 缺乏相关的数据标准,数据共享难以达到有效互用。
统一的数据坐标系统和数据标准体系是数据高效共享的基础,而目前地理信息共享依然存在标准不一的现象。
一方面,数据坐标不统一的现象依然存在。自然资源部已明确2018年6月底完成全系统各类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2018年7月1日后自然资源系统将全面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但当前测绘地理数据、规划传统业务数据仍以地方坐标系为主,还未完成向统一坐标系的转换;此外,POI、网络爬虫数据和手机信令数据等新型数据,其坐标系统通常为WGS_1984地理坐标系或经百度、高德加密后的加密坐标系统,数据共享常常面临因坐标系统不一致而无法叠加分析的困境。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各数据生产单位通常以满足本单位或本部门需求为准进行数据生产、加工与更新,难以与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数据进行通用,或无法满足其他部门的使用需求,形成数据看似“全面”却难以利用的尴尬局面。例如,规划用地数据与现状用地数据的分类标准、实施态势判断标准不一致,难以评估规划用地的真实实施状况;调查中的现状设施点数据往往会忽略非占地型公共服务设施,无法有效评价多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情况。
(3) 数据利用深度不足,未真正实现共享资源的增值。
当前,地理信息资源在线共享以数据资源查看、查询为主,无法进行在线统计、空间叠加计算等,更难以与本单位或本系统已有的数据进行复杂空间分析。对数据使用人员来说,数据通常“看得到”却“摸不到”,严重制约了多源数据融合及数据挖掘,数据仍作为静态“矿产”,无法有效增值为“资产”。
此外,以数据应用促进数据生产不断完善的反馈机制尚未建立。数据只有应用才能创造价值,也只有在不断应用中才能发现不足,从而倒逼数据采集与更新过程,发挥更大的资源价值。当前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大多停留在信息整合层面,未形成从数据共享整合到多源数据融合挖掘,再到实现数据“资产”不断完善的闭环效应,数据资源增值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