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彼此相距仅为20km,近年三市协同发展进程加快,城市边界趋向融合。自2007 年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划定以来,长株潭城市群绿地资源保护也不断推进和发展(图2)。2009 年《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正式在法律层面确定长株潭“绿心”地区;2011 年《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初步确定绿心地区的总体纲要。之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绿心地区的责权要求、管理机制及项目准入等内容。
上述规划与条例很大程度缓解了长株潭融城建设对生态系统的进一步破坏,但随着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演进,也产生更复杂更综合的问题。就绿地资源自身而言,其问题可归为两类:①绿地资源总量锐减,作为长株潭的核心绿地资源,其森林覆盖率仅为43%,生态涵养作用遭受严重破坏。②绿地资源分布零散,过度开发致使长株潭绿地资源分割严重。
就绿地资源保护而言,其问题可归为4类:①全局性考虑欠缺,绿心地区密布的区域性交通用地降低了各绿地组团间的联系,使得绿色基础设施难以发挥最大效益。②成果精度不足,绿心地区总规的精度尚在1∶10000尺度,项目实施多使用1∶1000的地形图,中间存在较大的偏差。③经济协调性不足,在关停诸多污染产业后对绿心地区的产业发展考虑欠缺,绿心地区的居民生活难以得到保障。④跨域管理体制不完善,长株潭绿心地区分别跨越三市,涉及的管理部门繁多,管理机制尚待完善。
首先,根据长株潭绿心地区的绿地资源分布数据、气候变化数据、国土指标数据及规划信息等监测数据,遴选出影响绿地资源保护的影响要素。其次,分析不同影响要素对绿地资源结构的影响,对影响要素进行权重赋值,量化相关影响因素。再次,以量化的影响因素为基础,绘制生态环境分析基础图层并叠加所有图层,进行生态景观格局、绿地资源结构和区域气候影响等方面的分析。最后,根据生态环境分析绘制绿心地区绿地资源保护成果图。
2.长株潭区域绿地资源被蚕食空间定位及区域绿地保护精细化成果制定
通过对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图层的叠加及内容分析,对长株潭绿心地区的生态景观格局空缺、绿地资源结构断裂、绿地资源与建设开发冲突地块等进行精准定位,绘制长株潭绿心地区绿地资源空间分析图。
对比长株潭绿心地区绿地资源空间分析图与2010 版长株潭绿心总规中土地利用现状图(图3) 发现,近年来随着管理制度的完善,绿地资源被蚕食状况有所缓解,但仍有3617hm2的绿地资源被非法侵占,达到绿心地区总面积的6.92%。此前湘江流域有600余家造纸厂、近200家矿产企业,对区域绿地资源破坏严重。后陆续关停2/3的造纸企业,全部关停矿产企业,区域绿地资源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但环境遗留问题并未得到完全解决,绿心地区整体环境仍不容乐观。
(四)长株潭区域绿地资源保护跨域管理与精细化校正机制
横向来看,区域内现有1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124个村庄分别受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管理,管理权限不明;纵向来看,区域内部不同生态用地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都制定各自的规划,彼此缺乏有效协调。长株潭绿心地区的绿地资源跨域协调保护应立足区域一体化大背景,由省政府监管、三市政府各自下派管理机构、省市共同注资,建立横、纵联合的政府管理机构,构建省域统筹、市域协同及市场配置的复合管理模式。
(1) 空间等级系统化校正。长株潭绿心地区绿地资源的全局视角的系统性与结构性较好,但中、微观尺度上的系统性与结构性较差,需补充其建设区域的绿斑和绿廊,校正现有绿地资源体系,形成结构稳定、布局合理的区域绿地资源体系。
(2)建设边界与生态边界的动态校正。开发建设与生态控制是城市有机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绿地资源数据监测情况,动态校正建设开发与绿地资源保护的边界,进行紧凑、精明式开发,既要避免建设开发肆意蚕食生态用地,也要避免生态保护导致经济发展停滞。
(3) 绿地管控指标校正。校正绿心地区生态公园有效服务半径,确定市域级公园5000m、区级公园2000m的绿地资源服务半径管控,确保各类绿地资源均匀分布。根据长株潭绿心地区土地利用的效益优化对绿地资源管控指标进行多轮调整,满足动态校正需求(图4)。
(五)基于精明分析结果落实长株潭区域绿地资源保护优化策略
(1) 精细化各尺度的绿地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目前长株潭区域绿地资源保护主要集中在总规层面,在详细规划阶段的绿地资源保护措施仍十分薄弱。应在长株潭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强化各个规划尺度的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确定各层面的绿地资源保护内容和重点,构建以“区域—城市—城区—街区”为骨架的生态网络结构。
(2) 完善绿地资源保护实施的技术规范系统。编制《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地区绿地资源保护实施规范》:①细化绿心地区内部新建建筑物的管控规范;②对绿心地区的绿地资源开发制定控制导则,明确土地使用、生物保护和景观保护等方面的细则;③制定绿心地区产业项目准入制度,确定准入项目、禁入项目和协商项目的标准。
(3) 开展绿地资源保护专题规划。长株潭绿心地区现有各个绿地资源保护专项内容深度和保护重点、细则等不够翔实,保护工作难以落实。应以长株潭绿心地区总规为纲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郊野公园建设与林业保护等各类绿地资源保护的专题规划工作,细化相关政策,保证长株潭绿心地区总规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