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2-1329 (2019)09-0061-08
谭纵波 (1961-),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系教授,中国学会理事。
龚子路 (1984-),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系在读博士研究生。
精彩导读
【摘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我国规划工作的重心由问题导向的“多规合一”转向任务导向的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的总目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主要任务可分为两大方向,一是落实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二是解决好“城镇村”的建设与治理问题,后者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市县和乡镇级规划将成为整个规划体系实质上的重心。本文从实现生态文明的理论与路径入手,探讨了生态文明的空间表达本质,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在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任务和相应的规划技术手段。
KEYWORDS: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spatial planning;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ity-town-village; “multi-plan integration”
2019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要求、体系框架、实施与监管以及保障措施等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任务与基本框架初步确立。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未来与空间相关的规划工作重心开始由以问题导向的“多规合一”正式转向任务(目标)导向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②。早在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就率先提出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及空间规划体系。由此可见,国土空间规划是未来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具。
虽然《若干意见》确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多级三类”的整体框架③,明确了实现生态文明的总体目标,当前各地也在积极筹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但是,国土空间规划所涵盖的空间范围广、内容多,世界上并无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有过类似的实践。另一方面,虽然“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等生态文明相关概念和理念早已有之,但关于生态文明的定义尚未形成广泛的共识;国土空间规划如何完成实现生态文明的任务,实现这一任务的路径是什么?尚存辨析的空间。
因此,本文将国土空间规划视作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探求生态文明在空间表达上的本质,梳理国土空间规划在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任务。
相关概念、实践及研究进展
1.2 国土空间规划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了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之后,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年的《总体方案》等重要场合和文件又多次提到了构建空间规划的设想。在此背景下,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试点范围包括海南、宁夏等9个省份。一时间,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也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例如:杨荫凯(2014)提出了包括顶层级、中间层、基础层的“三层多级”规划体系[14]。许景权等(2017)建议削减规划数量,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构建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统领其他专项规划、部门政策、实施性方案或行动计划[15]。严金明等(2017)提出了“1+X”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议[12]。林坚等(2018)设想构建“一总四专、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16]。赵民(2018)将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的顶层设计总结为两种方案,一种是“1替代N”的整合型,难度较大。另一种是“1加N”的包容型,增加了协调问题[17]。
1.3 文明与生态文明
2.1 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任务
2015年颁布的《总体方案》提出了“六大理念”“六大原则”和“八项制度”,在“八项制度”中包含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政策—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这一从宏观目标到政策手段,再到具体实施工具的完整施政架构⑥。国土空间规划成为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政策,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任务。
2.2 生态文明的路径选择
按照上述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实现生态文明的现实路径大致有三条:(1)降低地球生态环境的负担,即减少人口;(2)改变过度耗费资源的生活方式,即节制生活;(3)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即低生态影响。由于减少人口涉及到人类伦理道德的问题,而节制生活则牵扯到个体选择自由的问题,因此无法大规模有效地施行。所以最为现实的路径只能是低生态影响,即在不明显降低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影响。
在以工业化为基础的城市化时代,实现低生态影响的理论与实践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以生态城市为代表的“现代城市批判主义”,认为以大工业生产为代表的现代城市问题严重,需彻底改造。其理论流派颇多,例如:生态城市(eco-city)、低碳城市(low-carbon city)、景观都市主义(landscape urbanism)、生态都市主义(ecological urbanism)、“反规划”等等。以“生态都市主义”为例,虽未形成广泛共识,但其中某些描述,例如“鉴于迫近的生态危机,生态都市主义将保证它能够超越任何生态环境”可以被看作是其宣言[29]。此外,有关生态城市的论著和规划设计案例也颇多,典型案例如阿联酋的马斯达(Masdar)和中国上海的东滩。但“现代城市批判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普遍存在两个致命弱点,一是相对于对现代城市的尖锐批判,缺少能够真正解决所批判问题的替代方案;二是所提供的以自然力量来实现所谓生态目标的解决方案,均以付出更多的空间占用和效率为代价,实际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更大。
实现低生态影响的第二种模式是“城市-生态辩证观”,代表性论著有《城市的胜利》(Triumph of the City)和《大国大城》等。格莱泽(Glaeser,2012)认为,住在城市的摩天大楼里才是最环保的生活方式,停止对田园生活的浪漫幻想,回归理性环保主义的观念[30]。如果你真心热爱自然,就远离瓦尔登湖,到拥挤的市中心去定居。在那里,人们的公寓面积小、家庭规模小、空间距离近、驾车机会少,碳排放量要远远低于农村或郊区。陆铭(2016)在《大国大城》一书中也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表达了以发展大城市解决人地矛盾的类似观点[31]。
值得一提的是,《城市的胜利》特意提到了中国,认为随着中印两国的逐步富裕,将会面临一种对全球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选择。大量人群是迁往以汽车为基础的远郊或乡村,还是坚守在对环境更加友好、人口密度较高的城市?这两个国家的城市化模式可能会成为21世纪最为重大的环境问题。事实上,以较小的土地占用代价,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值得骄傲的成就。虽然出现了各种“城市问题”,城市建设用地也在不断蚕食耕地等相对“自然”的空间,但是以占国土面积1.5%左右的城市建设用地,承载了近60%的人口,创造了90%左右的GDP这一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也是足以引以为豪的⑦。
因此,解决好“人”的问题,建设紧凑的高质量的人类聚居区,给自然生态系统留出更多的空间是实现生态文明的优选路径。
2.3 国土空间规划的多任务特征
讨论生态文明必须以我国的现实状况为前提条件。当前的中国国情主要体现在:(1)人口众多且短时期内不会大幅度减少;(2)城市化尚处中期,还需要继续发展;(3)迄今为止的相对紧凑的城市建设模式虽然也存在某些问题,但总体上较为成功。因此,面向未来,采用以较高密度的城镇空间容纳更多的城镇人口,形成紧凑的城镇形态并留给生态系统更多空间的模式是中国国情下实现生态文明的唯一现实路径。而实现这一路径的关键还在于解决“人”的问题,即聚居区的建设在便捷舒适、环境良好和较大规模、紧凑空间之间取得平衡。当然,较高密度的城镇空间和较大的城市规模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城市问题,并使得城市问题的复杂程度进一步提高。
可以理解,国土空间规划即为迎接这一挑战而诞生,对国土空间中的生态空间实施强有力的保护,对城镇等建设空间进行合理高效的安排,构成了国土空间规划为实现生态文明的两大任务方向。国土空间规划一方面要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格局的保护,但另一方面也必须解决好“城镇村”的问题,并在这两大任务之间构筑平衡。事实上,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空间的保护,虽然有“生态修复”等积极行为,但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相对被动和消极的管制行为,即“不能做什么”(负面清单);而解决“城镇村”的问题将更加复杂、困难,不但需要明确不能做什么,还要主动地提出要“做什么”。另外,从空间维度上来看,生态空间的保护基本上属于“二维”的,而针对开发建设活动的规划必定涉及“三维”空间。
体现生态文明的规划技术
3.1 国土空间规划的任务特征与技术表达
《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未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由“多级三类”的多项规划所构成的,并进一步将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定义为战略性(国家级)、协调性(省级)和实施性(市县及乡镇级)。在这一体系中,不同层级与不同类型的规划在实现体系整体所担负的两大任务时有所侧重。因此,针对不同层级与类型规划所承担的任务,采用不同的规划技术就成为实现任务目标的关键。首先,规划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决定了规划技术的类型,例如:“政策表达”“空间管制”以及“建设规划”等;其次,特定规划均有相对应的空间尺度以及适用的规划技术,从而形成了适用于特定规划的技术对应关系(表1)。
3.2 全国及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特征
全国、省以及跨省的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任务是关于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政策性表达,侧重于战略性(概念性)内容。在这一空间尺度上,国土资源的统计与评价以及开发与保护政策在空间上的落实是规划技术需要表达的重点和所需达到的精度。空间边界虽然在技术上可以做到具体划定,即“落地”,但更适合采用较大规模的空间单元与示意性的表达方式⑧。规划对象范围内国土空间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属于作为保护对象的“生态”和“农业”地区⑨。全国、省域及跨省的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是相应空间层次专项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空间管制方面,除自然保护区边界等涉及图斑的特例外,更多体现为包括数值目标和政策内容在内的指标的自上而下分解与传递。
因此,全国及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更加倾向战略性、政策性、指标性和示意性内容的表达,更加侧重对国土空间保护政策的体现,而较少直接涉及对“城镇村”开发的详细空间安排。
3.3 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特征
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因此,这一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政策表达更多是对上级规划的“细化落实”,而不是任务的重点。
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对象在空间上可以分为聚居区(“城镇村”)和非聚居区两大部分,分别对应“开发管制”和“全域管制”两种类型的规划技术。《若干意见》中提出的“生态、农业、城镇”功能空间及其对应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即“三区三线”属于“全域管制”的范畴。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也多涉及这一范畴的规划技术。从国土空间规划实现生态文明的两大任务角度来看,“全域管制”所对应的是以保护为主兼顾开发与保护平衡的任务。因此,“三区三线”中最关键的就是划分聚居区与非聚居区的“城镇开发边界”。从规划技术上来说,“城镇开发边界”是一条刚性的边界还是具有一定的弹性,与其他地区之间及是否需要留有缓冲空间,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同时,这一层级的规划将承接和落实上级规划的空间管制指标,并以图斑的形式予以落实。
另一方面,面向聚居区中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管制”虽然受到来自“全域管制”所确定各项指标(主要是用地规模)的约束,但其核心是对“城镇村”内部的空间做出合理、高效、公平的安排,在实现生态文明的两大任务中主要承担解决好聚居区内部问题的任务。与“全域管制”的技术手段以用途管制为主不同,“开发管制”通常包含土地利用管制的三大要素,即:用途、强度和形态管制。由于“开发管制”通常面对“地块”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空间上的详细程度也将与之对应。在原城乡规划体系中,无论是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均具有解决好这类问题的能力和技术储备。
此外,市县及乡镇级的国土空间规划还包含大量域内与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建设规划的内容。以道路交通规划为例,通常包含城镇内部交通体系规划以及对外交通和跨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
综上所述,在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过程中,全国、省及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更倾向于承担保护导向的任务;而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则兼有保护导向和开发导向的双重任务。因此,后者需要更多、更加复杂的规划技术支撑(表1)。
实现生态文明的规划实施手段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作为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手段,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面临着将总体任务通过不同的国土空间规划贯彻落实的问题,即不同的规划技术表达方式之间应如何相互分工合作,将总体任务进行分解、传导和落实。
如上所述,国家及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更倾向于采用政策表达和“指标管制”的方式保护生态及农业用地,作为实现生态文明的路径;而市县及乡镇级的国土空间规划除了采用落实至图斑的用途管制手段,落实上位规划的国土空间保护要求外,还要考虑如何实现“城镇村”合理、高效和公平开发建设的问题。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在实现生态文明两大任务的语境下,开发建设活动也是,或者说更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而不是相反。因此,上位规划虽不直接涉及具体的开发建设活动,但对此需有清醒的认识以及制度和内容上的安排。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城镇村”的开发建设活动更多地源自市场的选择。而市场经济通常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需要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规划工具进行应对,例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体现“开发管制”的规划工具。这类规划的目标是底线管控,是对“市场失灵”的改善和纠偏,而不是取而代之。
虽然以体现国土资源保护为主的自上而下的“政策表达”与应对自下而上经济利益导向的开发诉求的“开发管制”都是构成实现生态文明总体目标的重要路径,但由于各自所承担任务方向的不同,当二者在市县及乡镇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平台相交汇时,仍有可能因此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和矛盾。因此,有理由相信,市县及乡镇级的国土空间规划面临的矛盾和冲突最为明显,相应需要采用的规划技术也最为丰富。
4.2 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手段
具体将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变为现实的手段无外乎是依靠公共投资的“设施建设”和面对改变空间使用状态行为的“空间管制”。前者是指以政府主导的公共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生态修复项目(亦可视作“绿色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等。其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建设规划(多属“专项规划”),使用公共投资为社会提供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通常“建设规划”亦会对区域发展和“城镇村”的开发建设活动起到引导作用。
“空间管制”则对国土空间的用途等实施统一的管制,是一种“公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政府依照“全域管制”及“开发管制”的规划内容,分别实施对生态用地和农田的用途管制,以及对“城镇村”的用途、强度和形态的多维管制,并对各种改变空间使用状态的行为施行统一的“规划许可”。《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划分,对建设活动区分使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及在此基础上并行使用“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可以看作是对“开发管制”和“全域管制”两种“空间管制”行为的具体体现。
生态文明的总目标最终需要依靠政府,尤其是市县及乡镇一级政府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来实现。
讨论:国土空间规划任务的展望
《若干意见》构建了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实施路径,为未来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与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于本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特征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做如下总结:
(1)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开创性。无论是涵盖的空间层次与范围,还是所涉及的内容以及相应规划技术的丰富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不但国内没有先例,而且在国外也找不到与之完全对应的案例。因此,从整体架构的提出到最终体系的成熟需要大量的实践和理论探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实现生态文明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任务。从辩证的角度看待实现生态文明的路径,就会发现其关键是降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把人类的开发建设活动尽可能地控制在一个较小的空间范围—“城镇村”内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如“双评估”“三线划定”等是这一路径的开端,接下来要使“城镇村”本身成为一个合理、紧凑、高效和公平的空间,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空间,一个令人“乐不思蜀”的空间。
(3)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是整个体系的重心所在。虽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设计是将国家有关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政策自上而下一以贯之,但从规划技术的角度来看,整个体系的重心却落在市县层级上。理由有三,一是自上而下的保护导向的政策与自下而上的利益导向的开发诉求在此碰撞;二是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包含了政策表达、空间管制和建设规划所有类别的技术;三是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需面对大量日常性规划许可工作。该层级规划不但要承上启下处理政府内部的关系,更要处理大量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4)我国原有的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管理模式成绩斐然,值得肯定。虽然存在着“多规并存”、生态环境恶化、大城市问题凸显等问题,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以占国土面积约1.5%的城乡建设用地,容纳了近60%的人口,创造了90%左右的GDP。这说明这种规划管理模式有其适用性和合理性,未来的改革与完善应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5)充分利用已有的规划技术储备。过去40年我国经历了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也遇到了城市化不同阶段的典型问题。伴随这一过程也逐步形成了应对这一局面,解决各种问题的规划技术与管理制度。发达国家中的相应规划技术或多或少地被介绍到中国,并部分被采用。应该说我们已经具有了较为丰厚,可以应对各类问题的规划技术储备。无论是政策表达,还是空间管制,抑或是建设规划均有较成熟的解决方案。未来在不排斥新的技术引进和开发的前提下,更多的工作是将这些规划技术遗产充分整合到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中。
注释
① 相较于此前各种文件中使用的“空间规划”,该文件正式使用了“国土空间规划”这一名词。为统一文体,除政府文件标题等专有名词外,本文统一使用“国土空间规划”,不再说明。
⑧ 例如:既有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即是采用了县作为最小的政策表达单元。
⑨ 《若干意见》在第八条中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生态与农业地区占整个区域的比例,全国大致应在95%左右,但各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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