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其核心是建筑师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主导地位。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应承担的责任”,该《通知》的下发被视为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由试点走向面上推广的行业发展信号。近年来,部分城市已先后启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取得了较为积极成效,但该项制度的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仍需要继续深入探索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保障机制等。本辑聚焦系统回顾建筑师负责制的有关概念、职责及业务范围等,梳理部分试点城市实践经验及业界专家观点,并提出当前江苏推广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策略建议,以资借鉴。
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的发展与演变
建筑师负责制背景下业务内容和角色转变
1、建筑师业务内容的拓展
2、建筑师角色范畴的转变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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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动态
· 北京:
· 上海:
· 厦门:
· 深圳:
业内专家观点建议
孟建民
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建筑师
『要强调“责权利统一”』
冯正功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江苏省设计大师、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建筑师
『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建筑师负责制实施主体的责任』
金卫钧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第一建筑设计院院长
『赋予建筑师多大的责任就需要给同等的权力和利益』
吕 强
悉地国际CCDI集团副总经理,海外业务总经理
『提升建筑师在项目管理运营方面的综合能力』
加快建筑师负责制实施的几点策略建议
江苏是建筑业大省,每年新增建筑约1.5亿平方米,约占全国的10%(2018年新开工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2%);建筑业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15%。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不仅对提升建筑品质和质量、保障建筑安全、提高行业整体效益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继续“走出去”的重要举措。面对国家发展的新要求,借鉴国际通行规则以及国内城市的相关经验,结合江苏实际,探索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举措,研究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组织方式等,是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实施的基础支撑,也是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以设计为龙头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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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筑师人才的培育与储备
建立健全建筑师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
04
研究制定支持建筑师负责
制实施的政策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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