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
《通知》指出: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设区市、县(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和依据。 《通知》明确: 规划范围为市县行政范围的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成果要求,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按启动部署、前期研究、成果编制、审查报批等4个阶段推进,并确定了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任务。同时,为强化工作保障,《通知》从加强规划组织领导、建立上下协调机制、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实施“阳光规划”、注重村庄规划试点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