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硕——大数据背景下的政务小数据治理 陈硕副处长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大数据背景下的政务小数据治理工作进行了阐述。 一、 形势与要求 大数据发展是国家战略之一,自2014年起,已连续6年将大数据列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科学院以及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上分别提出了“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以及“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完善大数据发展政策环境”等重要观点。 深圳市结合自身发展的需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提出了《深圳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以及《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指导深圳市的大数据发展战略。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整合跨部门数据,形成人口、法人、房屋、地理信息、公共信用和电子证照等六个信息基础库,以构建“大数据湖”,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应用支撑服务平台,为“一键可知全局”方针提供时空大数据、知识库、模型与算法等基础支撑服务。 大数据具有重预测、重感知以及重关联的特点,因此其在趋势分析、辅助决策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而小数据具有重决定、重精准、重因果的特点,因此其在审批与管理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地方。 在发展大数据的同时,随着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政府职能部门更应持续关注政务小数据。结合目前国务院、广东省以及深圳市发布的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相关文件,通过服务事项覆盖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以及办事指南准确度等五个指标,评价“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以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秒批”、“无感申办”、“即来即办”、“全流程网办”以及“互联网+不动产”等方面发展。 二、 对策与实践 大数据是潮流,小数据是基石,小数据治理错综复杂且迫在眉睫,需要强力保障并持之以恒地开展;在大数据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政府要承担起政务小数据治理的责任和使命。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1997年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但政务小数据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政务小数据的数据治理工作已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自身发展的需求,提出了以下几个政务小数据治理目标: (1)“全”,即数据覆盖业务全、数据门类全、数据治理周期全;(2)“准”,即数据准确无误、具备更新机制、具备纠错机制;(3)“活”,即共享机制灵活、满足业务需求、多样化产品化。 在此目标下,以“谁生产、谁负责、谁审批、谁治理”的政务数据治理为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政务小数据治理: (1)强化数据权责制度,落实业务办理和数据管理“一岗双责”,不依不饶;(2)回归业务,新数据、历史数据都在业务的办理过程中解决,不用不治;(3)区分轻重缓急,分批次开展数据治理,不慌不乱。 在此政务小数据治理的思路指导下,通过“建机制”、“搭架子”以及“重监管”的路径,实现政务小数据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