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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是展现城市形象,满足市民日常活动、交流需求的重要载体。本文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内涵,划分了空间类型,基于中国移动手机信令数据和高斯两步移动搜索法对珠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便捷度进行了分析评价,并从消除公共开放空间盲点、需求导向建设多样化公共开放空间、构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网络等方面提出了珠海市优化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布局的策略建议。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市民游憩休闲、展现城市文化魅力等重要功能,是城市实质环境的精华。加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途径。
珠海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紧紧围绕珠海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城乡共美的幸福之城目标,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质量达到更高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提升珠海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性和环境品质,是促进珠海市创新集聚区的形成与发展、激活城市创新活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珠海市民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市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和优美生态需要的双重载体。
2.1 内涵与定义
目前规划业界和学界对公共开放空间尚无较为统一的概念界定。西方宏观战略规划中常常涉及开放空间(Open Space)这一专有概念,伦敦规划咨询委员会以公众进入是否受到限制为依据,将Open Space分为Public Open Space和Urban Green Space,公共开放空间(Public Open Space)的概念由此发展而来,其空间的“公共”与“开放”双重属性进一步明确,在近年来的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英国伦敦1906年修编的《开放空间法Open Space Act》同时对开放空间的用途和形式做出了明确的定义,认为开放空间应是主要作为公园、娱乐场等用于游憩的场所,不论围合,且不存在或仅存在不超过20%的用地被建筑物覆盖的空间。2014年的《迈阿密准则》从空间形式和类型上界定了开放空间:“没有被永久建筑占用的向天空开放的任何陆域或水域,包括公园、绿地、广场、乡间、花园、儿童游乐场、步行道或景观区域等”。
国内针对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随着上世纪80年代的城市化兴起,各城市开始大规模的公共开放空间建设,相关的研究才相应展开。在有关研究中,杨晓春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定义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城市或城市群中、存在于建筑实体之间,属于公共价值领域的城市空间,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社会性的特征”。该定义较符合我国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特性,在多个城市的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2 本文的界定
本文借鉴深圳、杭州、宁波等城市对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概念界定,将其定义为:“城市中室外的,面向所有市民的,全天免费开放的,经过人工开发并提供活动设施的场所”。其基本特征可以概况为开放性、公共性和休憩性。
(1)开放性——是指室外空间,不包括建筑室内空间或建筑灰空间。
(2)公共性——是指免费向所有市民开放,不包括小区内部的公共空间或经营性公园、体育场馆等。
(3)休憩性——是指人工开发的,为使用者提供一定服务设施、具备休憩功能的场所,不包括防护绿地或农林用地。
2.3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分类
根据外在表现形式,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一般可分为四类:绿化空间、运动空间、广场空间、线性空间。其中:
绿化空间是指以自然植被、各类水面为主体形成的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小游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
运动空间是指专供使用者进行体育活动的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各级城市体育运动场地(免费)、社区体育公园等。
广场空间是指以硬质铺装为主的绿地率不超过50%的公共开放空间。
线性空间是指沿河滨、水系、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可供步行或骑行的景观游憩线路,包括绿道、古驿道、滨水岸线等。
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3.1.1 公共开放空间数据
鉴于线性公共开放空间注重于网络连通性而非建设面积,且其面积难以统计,本文分析珠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主要针对绿化空间、广场空间和运动空间等3类公共开放空间。本文在珠海市公园绿地名录、社区体育公园名录、体育运动场地名录基础上,结合珠海城市建设用地现状数据库以及Google遥感影像建立珠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数据库,去除无法查询到的对象,合计梳理出珠海市各类公共开放空间306处,总面积3338.9公顷。
图1-珠海市现状公共开放空间分布图
3.1.2 人口数据
本文以珠海移动手机信令数据为基础,通过统计2018年1月份在珠海驻留天数≥23天且日均驻留小时≥10小时的移动手机用户总量,并按照移动通信市场占有率、一人多卡用户占有率及少年人口比率等因素进行折算后,得到珠海市2018年1月份常驻人口规模为268万人。以居民2018年1月份内晚8点至早8点所处时间最长的基站为标准,识别出珠海市常驻人口的居住地,作为计算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的人口数据。
图2-珠海市常驻人口密度分布图
3.1.3 数据处理
(1)利用ArcGIS软件将珠海市306个公共开放空间数据合并,得到公共开放空间面状数据;
(2)利用渔网工具生成500米*500米的网格,用公共开放空间面状数据标识叠加生成的500*500米的网格,使其网格化;
(3)利用融合工具,基于网格的编号来融合自然区域,并用计算几何工具计算每块公共开放空间的面积;
(4)利用要素转点工具,生成公共开放空间的中心点图层,即为公共开放空间的点状数据;
(5)基于珠海市人口分布点状数据,采用反距离权重法,得到每个网格月平均人数,作为计算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的动态人口数据。
3.2 基于高斯两步移动搜索法的便捷度分析模型
两步移动搜索法是测算空间可达性的有效途径,应用较为广泛。其基本原理为:首先对每个供给点,搜索所有在给定搜索半径范围内的需求点,计算供需比;其次对每个需求点,搜索所有在给定搜索半径范围内的供给点,最后将所有供需比加总得到点的可达性。高斯两步移动搜索方法是这一方法的改进版本,它在计算可达性的过程中考虑了搜索半径内部的距离差异性,在公式中增加了距离衰减系数,能够更为准确地描述研究对象的可达性随距离衰减而变化的特征,评价可达性结果更加可靠。
本文针对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的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计算供需比:
式中为供需比,表示潜在人均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人);为需求点;为供给点;为供给点的服务能力,本文采用公共开放空间面积表示(㎡); 为需求点的规模,用单元内的人口数量进行表达(人);为搜索半径内单元的数量;为需求点与供给点之间的距离,本文采用距离表示(m);为搜索半径;为考虑到空间摩擦因素的距离衰减函数,本文采用最常见的幂函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为距离衰减函数;为需求点i与供给点j之间的距离;为搜索半径;为距离衰减参数。
第二步,计算可达性:
式中为单元的便捷度值;为在以为核心,以为搜索半径的空间作用域内的公共开放空间数量;为第一步计算的供需比;为距离衰减函数。可以看出便捷度是形式拓展的人均公共开放空间面积。
可以看出,采用高斯两步移动搜索法的关键是设定合理的搜索半径和距离衰减参数。根据杨·盖尔对公共空间中户外活动的分类及论述,市民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内的活动大多属于“自发性活动”,其特点是只有在户外条件宜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适宜的步行距离是形成此条件的重要因素。
一般认为比较舒适的步行距离为5-10分钟,多数自发性活动产生的步行都处在这个时间区间内。成年人步行速度以8公里/小时计,则10分钟路程为800米。已有的研究多选取最优半径的1-2倍进行分析,本文选取最优半径的1.5倍对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便捷度进行分析,选择1200米作为搜索半径。对于距离衰减参数,在已有的研究中多选取在0.5-2之间,由于本文选取的搜索半径相对适中,使用便捷度随着距离变化的衰减较弱,因此选择0.5作为距离衰减参数。
3.3 分析结论
(1)珠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整体呈东高西低,中心城区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远超其他地区,说明珠海市公共开放空间资源仍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高新区、南湾城区、横琴新区以及广大西部地区公共开放空间建设有待加强;
(2)从镇街来看,位于中心城区的吉大、狮山、翠香、梅华、拱北、前山、香湾等7个街道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较高,但前山、香湾街道的数据结果相对其他5个街道明显偏低;平沙镇、井岸镇、横琴新区、南屏镇由于紧邻大型山体公园、湿地公园,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相对较高;南水镇、湾仔镇虽公共开放空间总量不多,但是由于人口较少,使用便捷度排名也相对靠前;其他镇公共开放空间面积偏低,且人口相对集聚,使用便捷度整体偏低。
图3-珠海市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左:网格尺度,右:街道尺度)
图4-珠海市各街道(镇)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
4.1.1 存量建设地区:结合城市更新对闲置资源开发再利用
香洲老城区可建设用地目前十分稀少,规划并预留大量新的独立占地公共开放空间难度很大,在用地资源紧张的前提下,应加强已有闲置土地、空间的再利用,积极转向存量开发转变。一方面,针对现存独立用地,如街头绿地、插花地及其他未利用的城市边角地,可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见缝插针”地建设一些规模小巧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将碎片化的空间重新利用起来形成公共开放空间,提高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整体可达性。如结合南溪等旧村改造项目,建设三溪生态公园;利用梅华西路香山驿站周边的未开发利用地,建设儿童公园、香山湖公园,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多休闲活动空间。
另一方面,着重增加非独立占地的公共开放空间。针对现状尚未有公共开放空间覆盖且未规划公共开放空间的地块,可通过将建设一定面积的公共开放空间作为规划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开发商进行建设。并灵活运用容积率奖励机制,将一定的建筑面积作为奖励,鼓励开发商为城市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同时,应充分利用建筑的底层和二层功能,在不拓展用地的情况下增加开放空间,如高层建筑将二层空间共享化,成为公共开放空间,满足该栋高层建筑内部人群使用的同时,通过连廊的形式,将片区内的建筑联系起来,形成完善的二层步行体系,实现更大的公共开放空间覆盖范围。
4.1.2 增量建设地区:以公共开放空间的供给引导新城新区的开发
生活、生产活动集聚不足是目前珠海市新城新区发展缓慢的重要问题,而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对提高城市生活质量、集聚人气起到积极作用,高新区、横琴新区、西部中心城区等新城新区建设应从公共空间供给的角度,形成具有魅力的城市环境,优化生态格局与生活休闲品质,助推经济发展,引导新城新区的开发。一方面在城市景观设计上要将周边区域内的自然山水引入城市,如横琴新区的开发要考虑将把大小横琴山、湿地、马骝洲水道、十字门水道等有机地组合在城市空间中,完善城市景观构架,营造标志开放空间,吸引高端人才。另一方面要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的城市绿色开敞空间体系,在富山工业园和高栏港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中,应转变传统工业园区污染严重、公共绿地可达性低的建设模式,通过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整合绿色开敞空间,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的生态支撑体系。
与此同时,应在新城新区打造更多吸引优秀人才的优质公共空间。新城新区的建设和创新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优秀人才的支撑。优秀人才不仅对事业发展有较强的期待,更对生活环境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在唐家湾高新区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要将从更呼应创新人群对空间和设施实际需求的角度来供给,如增加体育活动设施、咖啡休闲场所、知识共享空间等;在高栏港等以制造业为主的就业区,应根据就业者休闲活动的行为特征进行公共空间资源分配,一些暂时未开发的地块可改造为临时的公园为居住、工作、游憩和出行等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目前,因各级标准与规范均以居住规模为依据制定绿地和运动等场地的建设指标,故城市居住聚集区公共开放空间建设标准较为完善,而其他类型城市区的则相对匮乏。但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公共空间的使用需求已展现新的特点。例如,工作地(商业、商务、工业等)周边已成为年轻人工作日公共活动的汇集区,这就要求工作地周边公共开放空间既满足日常的居住生活需要,也要满足工作之余的调节与放松。因此,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设置应改变以居住地为单位布局的现状,结合不同分区的使用特点,提高公共开放空间建设的针对性和多样性。
在香洲、斗门等居住集中区,应重点增加面向老人休闲与儿童游乐需求的游憩型公共开放空间,重点考虑提升公共空间的舒适度及步行空间的便捷度、安全性与趣味性。在拱北、唐家湾、横琴新区、高栏港等就业集中区,应重点增加面向就业人群的社交型公共开放空间,强化广场空间及周边交流设施的建设,营造沟通氛围;加强绿化空间建设,满足就业人员工作之余交流、放松的需求。在城市客厅、十字门、香洲港、横琴口岸等城市门户地区,应重点增加创意性公共开放空间,彰显城市个性,焕发城市活力。
图5-珠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建议图
4.3.1 构建市、区两级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体系
通过生态廊道、公共交通系统串联城市生态斑块、重要城市节点(地标、文化、体育设施等),根据城市组团分布、生态格局以及自然人文景观分布,形成“四纵—两横—四环—六岛”的城市级公共开放空间网络。通过“四纵—两横—四环—六岛”的城市级休闲网络,一方面为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供一定的保障,另一方面通过与慢行交通的结合,提升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便捷性。通过城市级公共开放空间网络对城市空间结构进行整体优化,发挥其在城市空间格局中的网络化、渗透性的空间效应,也成为展示城市形象、形成城市特色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绿道、步行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串联片区公共开放空间。社区级公共开放空间网络主要面向社区居民的游憩、休闲与健身使用需求,是社区绿化开放空间的主要组成部分。社区级公共开放空间网络主要通过社区绿道的交通可达性功能,提高社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使居民通过社区绿道能更为便捷的获得相应的服务。同时,通过社区绿道促进社区户外交流,为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更为丰富的交流场所。
图6-珠海市级公共开放空间网络示意图
4.3.2 注重与交通节点的结合,提高公共开放空间可达性
一方面要完善城市快慢交通转换体系,提升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便捷度。结合客运码头、轨道站点以及城市大型交通站场设置慢行交通枢纽,结合公交站等一般交通站点设置慢行驿站。鼓励慢行枢纽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实现“慢行+公交”“慢行+机动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另一方面发挥线性公共开放空间的交通纽带作用,形成贯通城市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城市公园、广场、名胜区及居住区绿地等之间可设置绿道、自行车道、古驿道等作为绿色的连接通道,增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连贯性及可达性。
图7-公共开放空间与绿道、交通站点结合示意图
(1)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中室外的,面向所有市民的,全天免费开放的,经过人工开发并提供活动设施的场所”,其基本特性为开放性、公共性和休憩性,根据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绿化空间、广场空间、运动空间和线性空间。
(2)珠海市各街道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差异较大,中心城区远高于其他地区,整体呈东高西低布局。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便捷度受公共开放空间面积及距离远近影响较大,高新区、南湾城区、横琴新区以及广大西部地区应着重增加公共开放空间总量,并提高步行可达范围覆盖率。
(3)珠海市应因地制宜优化公共开放空间布局,在存量建设地区强调见缝插针,结合城市更新,通过建设口袋公园、非独立占地公共开放空间等途径提高使用便捷度,在增量建设地区应以公共开放空间的供给引导新城开发,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服务盲点。
(4)珠海市应切实落实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在居住集中区重点增加面向老人休闲与儿童游乐需求的游憩型公共开放空间;在就业集中区重点增加面向就业人群的社交型公共开放空间;在城市门户地区重点增加面向年轻人群,焕发城市活力的创意型公共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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