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原农业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推进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5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已完成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北京等14个城市的开发边界划定已完成,其他部分城市形成了初步成果。由于生态保护红线还停留在方案阶段,尚未真正落地;三条控制线分头划定,在划定规程、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上缺乏统一标准,划定工作统筹协调也不够,出现了交叉重叠难落地等情况,对后续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造成不少矛盾和冲突;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相关建设难以避让占用生态红线,缺乏明确的管控规则,不利于维护三条控制线的严肃性。
国家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承担了"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原来分散在相关部门的三条控制线划定管理职责,也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自然资源部着眼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顶层设计,坚持多规合一、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底线思维、突出解决问题,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为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提供了制度保障;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提供了基础支撑;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划定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和管制规则,为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提供了政策依据。制度上的保证和基础支撑以及政策依据这三个方面。可以看出,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逐步建立,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逐渐深入,三条控制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和强制性内容,作为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基础,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下一步需要我们通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对三条控制线进行统筹优化,通过分级传导、分类管控,实现对三条控制线的落实落地。
2018年5月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解决三条控制线划定中的矛盾和冲突,自然资源部结合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在收集梳理有关文件、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利用已有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和地方座谈会,征求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林草局等11个部门意见,反复听取各方建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