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则
尊重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成果,遵循积极引导,预防为先,惩处在后的诚信建设原则,在规划领域倡导学术研究和成果出版的良好风气,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 目的
编工委各成员期刊协同行动,发挥媒体优势,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普及相关知识,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发挥期刊的联动机制,在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中,做到信息互通、调查互助、结果互认。
三、 学术诚信宣传
各成员期刊做好自身的学术诚信建设,带头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利用自身媒体资源,以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向科研工作者宣传学术诚信相关知识。
四、 学术不端处理
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各成员期刊应相互沟通,协同调查,期刊独立处理,处理结果通报。
建议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理:
1、 对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中存在的学术不端现象,提醒作者进行修改;对于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的,采取退稿处理,并提醒作者存在学术不端现象;
2、 对已经正式发表的文章中存在的学术不端现象,要求作者自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
3、 对严重学术不端的文章,采取撤销文章、责令作者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的方式,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或学校;
4、 就涉及学术不端的作者,以“友情提示”方式通告各成员期刊;
5、 对蓄意严重学术不端的作者,列入编工委统一的“警示名单”。
五、 其他说明
学术不端行为由各成员单位自行调查认定,确定处理方式,期刊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严格界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充分尊重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认定相关事实,做出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