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21日,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重庆悦来国际会展城召开。本届年会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以“活力城乡 美好人居”为主题,既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寄予了城市与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目标愿景。本次年会我院共22篇论文入选年会论文集,其中7篇论文专题宣讲,4篇论文墙报展示。
我院规划一所赵光在“韧性的设施,安全的城市”专题会议分论坛中进行“特大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实践——以天津市为例”主题宣讲,为大家分享了天津市人防工程规划的编制方法与实践。
为了解决人防工程在城乡空间治理中面临的困境,落实中央“以建为主”的指导思想,本文以天津市为例,探索特大城市编制人防工程规划的体系与方法,并试图通过不同层面规划协助解决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用地审批之间的矛盾。总体层面的《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立市域人防体系并统筹人防资源在新型城镇化中的目标控制,区级层面的人防工程规划与天津市“一控规两导则”系统对接,通过单元图则注重落地与实施保障。两个层级规划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天津市人防工程规划体系,在落实国家军民融合战略、提高“战备、社会、经济”三个效益以及推动“多规合一”等方面进行了尝试与创新。
*本文涉及的《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获得2017年度天津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与2017年度天津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由于保密要求,本文涉及数据、图纸已经过处理,不能表示真实情况。
我国的地下空间利用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战备要求,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相继于80、90年代提出地下空间与城市建设、人防建设相结合的目标以及城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转换的研究方向。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明确指出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并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国家第七次人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并提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能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安全与军民融合逐渐成为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重要研究方向,如何在新型城镇化中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如何发挥人防工程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载体功能,通过人防工程建设为城市发展注入安全动力,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等都是城市规划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天津市为例,通过总体层面的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与分区层面的红桥区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展开特大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实践,探索规划编制的方法与解决当前问题的有效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孙施文教授指出,“城乡规划是城乡治理的基础,城乡规划作用的发挥是提升城乡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平台”。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偏重于空间与建设方面,其作用发挥的手段和机制不完善,城乡规划始终缺乏对空间资源有效实行宏观调控、配置的手段和机制。随着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与社会作为调节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必将加入城乡治理的框架,届时多元利益参与的城乡治理将呈现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因此,作为地下空间资源重要载体的人防工程,其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在城乡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从负责施工图“审核”与之后管理的监督者转变为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的推动者,通过编制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管理对接,构建适应未来城乡治理的人防工程规划体系。
如前文所述,随着国际局势变幻,我国人防工程建设指导理念在不同时期差异明显,导致人防管理部门在“建与审”当中不断切换角色。特大城市发展过程中具有的诸如中心城区人口高密度聚集、人地分离、建设用地蔓延无序、多头治理等情况更加剧了人防工程管控在产权、审批流程、信息化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困境。
人防工程产权困境
人防工程一般分为公用人防工程、单位用人防工程与民用人防工程三类,其中前两类产权比较明晰,即国家、地方财政或单位出资兴建,如处于开发利用状态,运行费用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者承担。
人防工程审批滞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防审批主要在竣工验收阶段,并要求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城市中常见的大量民用人防工程多为附建式,但是在规划用地等前期条件中却并没有明确人防工程的数量与种类,仅在施工验收阶段审批人防验收。
人防工程信息化建设困境
以天津为例,相对于应急避难场所,人防工程在人员密集地区既无明显标识,也没有网络端查询功能,如果发生战时情况必将造成混乱与不必要的损失。
人防工程运营困境
人防工程一旦建设竣工,就面临着临战转换的要求,需要使用者后期投入经费维持设备正常运转。但是由于产权界定的模糊,部分人防工程维护不当,难以发挥战时掩蔽或应急支援的作用。
基于人防工程管控困境的思考,建议将人防工程深度纳入城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中,分两个层级对接相应规划,即总体层级的市域人防工程总体规划与区级人防工程规划。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对市域范围内人防工程现状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在城乡统筹、空间治理、军民融合及地下空间资源管理方面进行探索并完善针对天津特大城市人防工程管理的实施措施,并对市辖区管控人防工程提出指标与引导方向。
天津是国家四个直辖市之一,在空间上属于首都北京以及京津冀城市群东南方向的战略屏障,是战时空袭的中心之一,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从天津市自身发展情况来看,未来可能遭受的打击强度,分别为外科手术式常规武器精确打击、精确制导武器大规模打击以及部分区域核生化空袭等,主要被袭击目标包括智慧设施、供应设施、港口化工设施等重点区域。


红桥区各单元按政策结建人防工程数量与留城人均指标(自绘)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以及红桥区留城人口人防工程人均目标,各单元按政策结建能力折算容纳留城人口如下。
折算后为平衡全区留城率,结合区级指挥预案将战时其他单元部分人员就近隐蔽入这两个单元,最终各单元留城人员数量如下。
针对天津市实施的审批局机构机制改革,未来大部分区级项目审批行政管理权限将转移至审批局,本规划在结合了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袭预案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以单元图则的形式将人防工程的疏散、设施建设融入城市治理之中。通过区级人防工程规划的编制,划定结建人防工程范围与单建人防工程选址,明确了易地建设费使用方向,为将来理清人防工程产权纠葛提供了部分支撑。
作为特大城市,天津人防工程规划以新型城镇化为基础,统筹地下空间资源潜力,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突出战备、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效益,将单一的防空袭预案转变成以城市规划为基础的综合性防空工程规划。规划结合智慧城市的理念,在区级层面构建人防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框架,与天津市城市规划审批“一网通”系统对接,推动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平战结合利用在城市治理中的体现,全面落实“多规合一”的要求。天津的实践将两级人防工程规划融入城市总体规划(未来是国土空间规划)中,并在详细规划中划定人防工程的边界,为审批与出让地块提供前置条件,同时也为下一步地下空间确权及政策制定提供良好的基础。
活力城乡 美好人居|我院积极组织参加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