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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纲要》编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坚持“开门编规划”,将借助各类媒介平台和社会调查工具,引导社会公众全过程参与编制工作,提升规划决策的开放性、包容性和科学性,将《纲要》编制过程打造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过程。下一步,《中国自然资源报》将及时发布相关消息,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纲要》编制工作。
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就改革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和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等举行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表示,按照相关部署,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第一项是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主要面向企业和群众,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这一改革,审批事项将大幅度合并精简,报件材料将大幅度减少,审批时间将大幅度压缩,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投资落地。第二项是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机构改革前,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都超过100个。今后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级政府审批。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落实以及自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用水总量和强度等主要控制性指标;城市、区域间空间格局及相邻关系等。通过改革,审批时间将由过去3年甚至更长压缩到半年左右。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国洪在发布会上表示,审批权下放不等于“放手不管”,而是要靠制度建设,构建自上而下的规范体系。特别是基础法治建设方面实现依法规划、依法管控。国土空间规划法相关立法工作正在全国人大统一组织下稳步推进。各级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初步形成,技术标准规范将陆续发布。
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了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让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共35项措施。《意见》强调要建设场地设施,增加要素供给。各地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意见》提出,以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为条件,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等区域为重点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城市。将体育产业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全国卫生城市评选体系。规范和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将登山、徒步、越野跑等体育运动项目作为发展森林旅游的重要方向。
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纲要》提出了新时代交通强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适度超前,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将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由一系列分项目标构成,包括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等。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纲要》提出了九大方面的建设要点,并提出了保障措施。《纲要》提出,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完善城市群快速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立足促进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统筹安排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完善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