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21日,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重庆市举行。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活力城乡,美好人居”。10月20日上午,由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儿童友好 中国实践”学术对话成功举办。
本次学术对话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担任主席,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菁担任学术召集人。十余位专家就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中国特色实践分享了经验与思考。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岚
学术对话上半场主题分享环节由周岚女士主持。周岚副理事长指出,此次活动的目的在于使规划师与来自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及非政府组织专家同台对话,共同探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中国实践,共同分享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理念和心得。来自国家部委、政府间国际组织、公益性机构以及规划设计机构的四位专家分别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国家行动、国际运动、体系推动及空间供给的角度作主题发言。
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宋文珍女士的发言题目为“创造一个适合儿童的友好城市”。宋文珍副主任全面阐释了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内涵、要素、创建路径以及国家层面的关注重点,重点阐述了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四个核心要义,即面向儿童的友好政策、面向儿童的友好人文、面向儿童的友好服务和面向儿童的友好环境。
宋文珍副主任认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标准应该包括落实儿童优先的发展战略、制定促进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的政策措施、形成儿童权利保护的工作机制、制定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创造适宜儿童成长的环境、构建基层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保障儿童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权益、建立儿童发展数据监测系统等九个基本要素。宋文珍副主任希望规划师们发挥职业工作特点,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家庭与儿童友好社区作出示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
Anuradha Narayan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Anuradha Narayan女士的演讲主题为 “为儿童塑造城市化”。她介绍了联合国儿基会在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所关注的规划原则、优先领域和工作框架。家庭是城市和社会的最小细胞,Anuradha Narayan呼吁政府和私营部门制定“家庭友好型政策”、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通过保障带薪育儿假、提供高质量且可负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带薪哺乳假等途径,帮助父母员工照顾孩子,并有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今年,联合国儿基会与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合作翻译完成《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中文版),这将有助于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中国实践,提升规划师的技能和知识。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女士以“中国儿童友好,燃梦城市未来”为主题,分别以“星火”“燃梦”“点亮”三个篇章,介绍了中国儿童中心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领域的国际倡导、国内实践与发展建议。近年来,中国儿童中心在儿童博物馆教育、儿童友好型三级教育综合体,以及在智慧城市体系中建构儿童友好型城市等领域已经开展了有成效的探索。
宗丽娜女士认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理念需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权利,推动儿童参与;城市规划要充分探索和挖掘城市现有环境和场所对儿童的教育和服务功能,让更多儿童享受到符合儿童特点的优质环境设施和场所。宗丽娜女士呼吁,规划师应共同努力,从理论认同、人力配备、特色实践与资源共享等维度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价值共生的生态系统,为世界提供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中国方案。
自2015年着手筹划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以来,深圳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与行动计划为引领,形成了集标准与指引、试点规划、项目库、儿童参与等内容为一体的工作框架,深规院为此提供了全过程咨询与技术支持。基于多年来在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深规院总规划师吴晓莉分享了题为“公共空间如何更好地为儿童服务”的报告。
报告关注到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从规模数量优先到更加关注使用人群对空间精细化需求的现象过程,从儿童友好理念的视角分析了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的现状问题,最后从中国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长远需求出发,结合海外优秀实践,从空间规划保障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地方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建设,以及学术机构制定相关设计与建设指引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策略建议。吴晓莉女士提出,城市公共空间的良好规划与设计,担负着塑造、养成下一代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建设应当作为城市品质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
学术对话下半场高端学术对话环节由宗丽娜女士主持。来自地方政府、公益性机构以及规划设计机构的六位专家从不同城市及各个领域的实践出发,交流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与挑战。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王晓丹将深圳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先行先试的成果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是构建了一个政策支持体系;二是打造了一批可总结、可推广的模式;三是探索了一条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融入城市治理的新路径,四是通过对外交流展示了儿童友好型城市治理中的深圳范例。
针对深圳近年来在儿童友好型城市机制建设方面的经验,王晓丹副巡视员从组织机制、多元参与机制、专业联盟机制、督导推进制度与宣传倡导机制等五个层面介绍了深圳的探索。深圳市通过整体统筹机制,实现了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系统构建、全域推进、全程参与;通过多元参与机制,带动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参与;通过专业联盟机制,纳入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咨询;通过督导推进机制,加强妇儿工委的工作指导;通过宣传倡导机制,形成立体宣传体系。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将长沙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特色概括为“主动”、“活动”和“行动”。近年来,长沙主动将儿童友好纳入城市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并编制以儿童友好理念指导下的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以规划馆为依托,联合多家媒体开展儿童友好特色活动;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沙还推进了一系列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改造提升行动。
王慧芳副局长还分享了有关如何组织多方力量,如何在具体事务的选择中做到儿童优先,以及如何实现可持续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造血机制等方面的挑战。她强调,儿童需求是规划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抓手,儿童发展关于城市的未来,围绕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核心逻辑促使各方形成合力,将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共识。展望未来,王慧芳副局长希望长沙进一步结合“湖湘文化、家国情怀”的文化特色,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星星之火连结形成点线面的系统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勤介绍了杭州“品质之城”建设中的儿童友好理念。近年来,杭州通过建设口袋公园与提升背街小巷、倡导行人优先的步行环境、推进邻里中心老年人与儿童活动空间建设、建设“第三卫生间”、开展基础教育规划设施布局的GIS评估等工作,加强了儿童友好型空间建设与设施供给,并借助公共资源举办城市“第二课堂”,培养儿童对城市的认知能力。
她提出,儿童友好的理念需要进一步植入到规划过程中,融入到规划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城市也有必要推进标志性的儿童友好项目,并实行奖励机制。最后,张勤副局长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儿童友好型空间与设施建设、使用与管理中的责任关系,并呼吁处理好儿童友好和全龄友好的辩证关系,通过营造团结互助的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实现国家和民族的持续发展。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杨浚分享了北京在总体规划批复前后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方面的实践。从自上而下的角度,总体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价值导向。在总规指导下,北京市规自委联合市教委、卫计委、交委等建设儿童友好型校区、公园、落客区,多部门协同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并将与儿童友好型城市相关的多项公共事务纳入15分钟出行与服务圈与城市体检工作。从自下而上的角度,北京结合责任规划师制度,在街区层面形成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治理实践。杨浚处长指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需要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力量汇集起来,在城市的空间决策中为儿童赋权、赋能。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
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张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菁提出,规划师可以通过将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理念纳入到城市宏观发展战略,以及在社区微观公共空间塑造层面上的项目实践,以自身践行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也可以结合责任规划师制度、15分钟生活圈以及相关建设标准、政策、法规等推进工作。女规划师委员会始终倡导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加强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在今后的工作中,女规划师委员会将进一步强化平台职能与多学科技术优势,着重关注并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标准的研究与编制。
中国儿童中心教育活动部部长朱晓宇分享了儿童中心的工作经验与思考。中国儿童中心的活动、服务始终围绕以儿童为中心、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理念,并以儿童参与为主线。儿童中心通过开展儿童参与活动,使儿童了解自身的权利、身份以及和城市的关系;通过参与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儿童之家,营造有助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安全环境,并使之作为儿童福利政策落地的空间载体。朱晓宇部长认为,儿童参与的关键是让儿童发声并得到采纳,使儿童自身成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宣传者和倡导者,并成长为有责任感的公民。为此,中国儿童中心期待与各个城市携手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特邀参与讨论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在对话尾声呼吁,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不仅是儿童工作者或女性的职责,也需要得到更多的男性的关注。李晓江院长提醒规划师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高层建筑对儿童成长与发展的不利影响,二是鉴于超过60%的小学和初中教育在县域完成的现实状况,未来中国的人力资本水平,取决于县级单元的中小学教育水平。除了大城市的孩子以外,规划师也要特别关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儿童的健康成长。

学术对话期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Anuradha Narayan、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共同发布《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中文版)。
石楠秘书长在新书发布致辞时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关乎对所有人的尊重,满足儿童的需求是解决空间公正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让儿童在城市中生活得更加幸福,是提高人民对城市规划建设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对此,城市规划实践不应仅仅考虑抽象的人口数字,而应面向不同身份人群的实际需要开展工作。《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有助于从技术角度加深规划师对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的了解,推动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在学术对话最终环节,中国儿童中心党委委员、学前教育部部长杨彩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秘书长鹿勤联合发布了《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倡议书》从倡导儿童友好的发展理念、制定儿童友好的公共政策、配置儿童友好的服务资源、建设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构建儿童友好的参与机制、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氛围等六个维度,向社会各界发出携手绘就儿童友好型城市中国方案的倡议。
此次学术对话是深规院继承办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携手儿童友好,共建城市家园”学术对话后,第二次参与承办规划年会儿童友好型城市专场。2018年规划年会的学术对话得到了规划界同仁的积极响应,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已在诸多城市蔚然开展。深规院将继续立足于深圳实践,与事业同行者携手,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而努力。
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对保障儿童的权利、实现儿童的福祉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对 “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也是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建设包容、安全、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这一目标的积极响应。
由此,中国儿童中心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在2019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以“儿童友好,中国实践”为主题的学术对话上,联合发布《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1.倡导儿童友好的发展理念:由政府、妇联、教委、城市规划建设等主体与组织,通过政策执行、科普宣教、项目践行、活动推广等多样形式,在全社会倡导、普及、宣传儿童友好理念。
2.制定儿童友好的公共政策:政府应认识到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目标,并纳入政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出台一系列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教育、福利等各方面平等权利的公共政策,以面向儿童友好的城市规划为指导,以维护儿童权利的政策制度为支撑,推动儿童友好的相关行动,切实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3.配置儿童友好的服务资源:社会各界秉持儿童友好的发展理念与服务理念,均衡配置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与儿童生活相关的服务资源。
4.建设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政府、企业、群团组织、城市规划专业人士等群体需要共同努力,建设能够让儿童健康安全地成长、公平地享受社会服务、更好地玩耍休闲和享受家庭生活的城市与社区环境。
5.构建儿童友好的参与机制:在城市和社区发展的公共事务中,应保护儿童被重视、平等对待和被倾听的权利,形成让儿童发声的途径与平台,构建儿童参与的机制,让儿童在实现自身的权利中成长,在参与城市与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中获得认同感。
6.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氛围:全社会都需要了解儿童、尊重儿童、关心儿童、服务儿童,共同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妇联等群团组织需要起到宣传、推动、实践的作用,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助力形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风尚。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儿童是中国的未来、世界的未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同心携手,用儿童友好的中国特色化实践,为祖国未来的生力军描绘更美好的城市蓝图。
倡议者:中国儿童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
注:本文根据现场演讲内容整理,未经专家审阅
供稿 / 技委会
排版 / 陈程
插画 / 王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