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2-1329 (2019)06-0040-07
唐伟成,男,同济大学建筑与学院系博士研究生。
彭震伟,男,同济大学建筑与学院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学会常务理事,本文通信作者。
朱介鸣,男,同济大学建筑与学院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精彩导读
【摘要】 认为中国大量快速成长的村庄遵循了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的发展形式,建立了逻辑自洽的村庄要素配置机制。基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推演,选取长江三角洲的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实证。结论是村庄制度具有双重属性,外生属性决定了村庄制度在不同时期会受到宏观制度的影响,内生属性使得外部影响在微观层面衍生出内部激励结构。激励结构带动了村庄经济要素的活跃:经济主体依托并分享附着在村集体组织上的可信承诺,完成经济要素在村庄的内化交易;村集体组织甄别增长领域,协调外部问题,经济要素在村庄实现优化配置;为了推动村庄制度的变革,克服村庄制度相对于宏观制度的“粘滞”,村庄建立了多样的补偿方式,缓解了制度收益与成本在村庄内部的不均。多项村庄制度的创新与组合使用推动了要素配置机制的成型与完善。即便是遵循同一逻辑获得快速成长的村庄,因历史单项制度设定不同而导致长久的要素特征差异,形成多元化的发展路径。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推演为中国村庄内生发展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
FACTOR ALLOCATION MECHANISM IN VILLA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A CASE STUDY ON VILLAGES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REGION
ABSTRACT : A large number of villages in China are growing rapidly under the form of an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with a reasonable factor allocation mechanism. Two typical case villages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Region are selected to further elaborate this phenomenon based on the theory of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 case study reveals that village institution has dual attributes, including exogenous and endogenous ones. Exogenous attribute determines that the village institution is affected by the national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different periods, and the endogenous attribute is more about the internal incentive structure of the village stimulated by the external influence. The incentive structure drives the vitality of economic factors at the village level by several steps. Firstly, the economic entities share the credible commitments attached to the village collective which facilitates the internal transaction of economic factors in the village. Secondly, the village collective identifies the growth area and boundary, coordinates externalities of development projects, and optimizes the allocation of economic factors. Also,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of the village and overcome the “stickiness” of the village institution in terms of the adaption towards the macro system, various methods of compensation are established, which have alleviated the uneven distribution of the income-cost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Multiple means of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have promoted the formation of the factor allocation mechanism. Even though under the same development logic, two cases show long-term differences in feature characteristics and form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paths due to the different setting of single historical instituti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theory of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provides a framework for the endogenous development of villages in China.
KEYWORDS: institutional change; induced attribute; transaction cost; factor allocation
引言
我国乡村地域的发展轨迹深嵌于国家制度变迁进程以及制度形塑下的城乡结构。具体来讲,从服务于国家赶超战略与重工业政策,到以开放贸易、市场化与投资创新为积累方式、城市为主要积累载体的历史转变时期,乡村的从属、缓冲、输出角色已由早年国家顶层设计与经济基础所交织形成的制度结构,以及随后的城镇化路径所赋予、锁定[1,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要素市场呈现出不断发育、加快流动的态势,但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存在着不均衡、不对等的特点。第一,大规模乡村人口的流动与迁移并不彻底[3],迁入地的生活成本高昂,城市政府基于财政的考虑设定户籍准入与筛选机制。第二,土地成为撬动城市经济的重要信用工具[4]。农地转为非农用地主要实行政府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公[5]。第三,大量农村资金通过银行系统与税收渠道流出[6]。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方向存在分歧,农村要素未实现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化。经济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失衡配置导致乡村异化以及非有序收缩,加剧了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总体效益的散失。
解决问题可以从逻辑推演与现实经验寻求答案。宏观层面,由逻辑推演与现实经验构成的总体框架经过系统实践来论证。单向制度内嵌于国家制度网络,其成效需要与国家制度网络的耦合性去评判。国家制度改进的长期性、普适性等问题也表明,乡村的良性发展无法消极等待宏观制度供给。微观案例所提炼的理论与经验可能超越现存视野,首先成为类型化、地区性的解决方案,并为宏观框架提供思路。从中国现实发展来看,在大规模异化、收缩的乡村地域内,存在着通过内部优化实现规模等级提升的个案。基于制度视角,本文试图探究的问题是,地区内显著成长的村庄是如何在不平等的城乡制度网络中重构自身制度环境的,村庄制度推动下的要素配置机制是怎样的,要素特征差异该如何解释?本文旨在通过案例研究,总结基于制度视角的理论经验,为村庄内生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研究的理论工具及案例
2.1 理论工具: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推演
制度成因所带来的发展变化借助于长时段的观察[7]。从制度变迁的主体与动因来看,一般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两种方式[8]。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实施主体一般为国家或政府,由法律、法令的引入来实现[8]。强制性制度变迁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权衡的结果,具有强制性与公共性的特征,在国防等特殊领域也起着重要的作用[9]。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个人或群体为响应获利机会自发变革现有制度或安排新制度的过程,经济收益是最主要的动因[8]。但由于知识与信息的有限性,个体或小团体在应对外部变化时往往会采取盲目的行动。自愿形式的制度变迁遵循一致同意原则或经济首要原则,如果无法妥善解决制度变迁中的收益-成本分布不均问题或“搭便车”现象,制度变迁难以有效推进[10]。
本文假设中国大量快速成长的村庄遵循了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的发展形式。首先,从村庄制度的外生属性出发,农村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位置决定了村庄制度的调整边界。因追逐新出现的利润空间或避免损失空间而推动的村庄诱致性制度变迁,受到了宏观制度变迁的外部影响。其次,村庄制度的内生属性衍生出的内部激励结构与要素配置方式需对应于宏观制度的变化。由于制度变迁带来的收益与成本在小团体中不均等,村庄制度变迁不是一个简单的福利加总过程,从而导致村庄制度相对于宏观制度变化的“粘滞”[11]。依靠村集体建立群体间的有效补偿方式[11],制定剔除“搭便车”者的身份识别规则,则可以推动村庄制度变迁。最后,制度的有效变迁还需要克服发展主体获取经济要素时付出的高昂交易成本。村集体利用附着在组织上的可信承诺,推动土地、劳动力与资金要素在村庄的内化交易,克服交易过程中的合作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12]。因而,村庄要素配置机制因多项制度的推动而扩展为获取-配置-补偿三个步骤,形成一个完整的发展体系(图1)。
▲ 图1 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的推演
本文选取的两个实证案例分别是江苏省都山村与浙江省花园村(图2)。两个村庄具有相对一致的区域背景,即长三角地区在改革初期经历过城市要素向乡村的扩散过程,随后进入了市场与政策导向下的城市集聚发展阶段。以一般村庄的经济指标来衡量,两个案例均达到“超级”村庄的规模。在2011年时,都山村社会总产值就达到165亿元,花园村社会总产值为117亿。两个村庄的产业动力不同,都山村发育出了重化工业,花园村的产业主要为轻工商贸,两者分别代表了中国村庄成长的两种不同路径。本文通过案例研究,分析村庄要素配置机制与特征的异同及其背后的制度根源。笔者在两个村庄的调研中采用深度访谈、资料收集与问卷调查等方法。
▲ 图2 案例村庄的区位
Fig.2 Location of two case villages
共性的成长:村庄要素配置机制
村庄要素配置机制的第一个环节是经济要素的内化交易与低成本获取。在土地方面,农村工业化启动以来,两个村庄沿着废弃地利用、本村土地整理、邻村租地、村庄兼并的方向演进,体现了土地使用的低成本倾向。为了应对工业发展的强大需求,解决小单元用地稀缺问题,都山村(2003—2005年)与花园村(2004年)均实现了村庄兼并,都山村与周边6个行政村组建新都山村,花园村与周边9个行政村组建新花园村(图3,图4)。邻村土地一次性获取后,两个村庄基本将村民承包地流转至行政村统一配置,以村集体组织为信用载体,降低各类经济主体与分散土地承包人谈判交易的成本。劳动力的低成本使用经历了从村庄内部的劳动力消化到跨区域劳动力的使用。在工业化早期,村庄企业主要使用从农业领域流出、工资成本较低的村庄劳动力。都山村集体制企业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本贡献,直到产权改革后才逐步体现。在本村劳动力使用饱和之后,村庄企业发展就需要借助外部要素环境,劳动力补充逐步由村庄内部关系网络转向多渠道、跨区域的用工网络,充满活力的招聘系统逐步在村庄内形成。外来劳动力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收入水平普遍低于本村劳动力。资金要素方面,农村工业化的起步资金主要来源于村庄的集体时期积累或亲戚朋友的小额借贷。村庄成员成为企业在银行贷款之外高效、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降低了借贷双方的手续成本与信用风险,是地方化信任的体现。村庄发展历史中呈现出多样的资金借贷关系与形式,体现了强烈的民间金融意识。
▲ 图4 2013年花园村用地现状
Fig.4 Current land use condition of Huayuan Village in 2013
村庄要素配置机制的第二个环节是经济要素的再优化配置。在村庄产业发展过程中,村庄土地的稀缺性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将逐步被经济发展功能替代,最终导致村庄通过邻村兼并来扩大资源要素配置的范围。具体而言,在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发展资金被投入到工业领域,工业用地增加,短缺经济中企业发展快速。随着市场化推进、企业改革以及村庄产业发展,村庄的建设用地趋于饱和,企业的投资重心转移向城市或相邻村镇。而后的村庄兼并为村庄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契机。村集体基于村庄的内外部条件,甄别增长领域,统筹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图3,图4)。为应对乡村工业低效蔓延特征,村集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划定生态保护带、设立企业进入门槛、搭建企业合作平台等方式,引导工业的良性发展。为应对农业的弱质性,村集体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同时解决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应对村庄第三产业发展的规模困境,一是发展与外来人口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二是发展可以与生产、物流、展示相结合的产业。例如,花园村大力发展红木产业,2014年底花园村拥有红木品牌经营店1800多家,建筑面积达40万m2。
村庄要素配置机制的第三个环节是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村庄要素获取与配置能够顺利推进,离不开对村庄土地要素贡献者的有效补偿。从村庄工业化起始,要素补偿的方式不断丰富,包括就业机会、企业分红、社会保障、福利补助等,村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多样的补偿方式具有滞后、分层的特征。补偿的滞后特征是指福利、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是在村庄财政壮大后才逐步增加,工业化早期的补偿并不显著。村庄兼并后,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带来公益事业与福利支出的大幅提升。例如,2012年都山村村级公益事业配套投入3250万,2014年增长到7300万,同年的村庄福利支出达到2520万。补偿的分层特征是指不同补偿方式的受益者是限定的、分类的。例如,都山村幼儿园对本村村民和三木集团员工的子女免学费,而其他群体的子女入学只能享受学费减半的政策;花园村村民在花园田氏医院看病,医疗自费部分的50%可由村集体承担,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外来劳动力。
传统观念认为村庄制度是在长期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滞后性,缺乏弹性[13]。在不同发展时期,在宏观制度的影响下,两个村庄的多项制度发生调整,促进了村庄内部要素配置机制的形成。
村庄产权制度方面的变革主要发生在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第一,在1970年代末,中央给予社队企业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两个村庄日后的核心企业——都山村三木集团和花园村花园集团,在这一时期进入初创阶段。村庄企业作为产权制度创新的产物,开始引导村庄经济要素流入工业领域。第二,1981—1983年社队企业经历了治理整顿,1984年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得到了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在当时改革氛围“乍暖还寒”的背景下,花园集团的前身花园服装厂将私人产权转变为“红帽子”企业,这一举措降低了所有制风险。同年,都山村集体制企业三木将企业运营模式转变为集体制下的个人承包制。可以看到,两个村庄核心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了“趋同”,即村集体收取固定比例的企业收益,企业运作由私人负责。村庄企业产权界定并不完全清晰,却有效提高了村庄经济收入。第三,1990年代中期,在市场化、分税制与对外开放加快的共同作用下,地方政府推动了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两个村庄以集体土地与集体净资产入股了村庄最大的企业。
村庄土地管理方面的变革也主要集中在三个时间节点。第一,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村集体对内实行土地集中开了一个“口子”。在1986年至1991年期间,两个村庄相继启动了农地流转、旧村改造与工业小区建设,重新配置村庄内的土地资源。第二,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村庄工业化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例如,都山村耕地面积从1992年的116hm2迅速减少到1996年的62hm2。村庄的建设用地有限,以集体土地入股企业、帮助企业邻村租地成为这两个村庄的共同行动策略。企业邻村租地只需支付失地农民的地租,而农民的住房、工作等问题由邻村来解决。邻村租地是一种收益内部化、成本外部化的产业空间拓展方式。第三,从2003年开始,农村土地流转与征用的规范性不断增强。邻村兼并成为村庄直接获取大量发展用地的有效方式。
以企带村是两个村庄共同选择的治理方式。花园村与都山村分别在1994年与2005年转向以企带村的治理方式。村庄大型企业给予村庄建设大量的资金资助①,反过来企业被赋予了在市场中所需的正向信号,享受了土地供应的便利以及人才引进的协助。以企带村能够降低本地大型企业与村庄的交易成本,稳定村集体、企业和村民三方利益共同体,促进村庄的持续发展。村级财政来源不断多元化,产业发展与土地经营带动了村集体资产的滚动增长。村庄通过户籍制度与财税福利的挂钩设计来严格划定群体的权利边界,防止外来人口分享与稀释村庄财富,村庄迁入人口数量非常有限(图5)[14]。但村籍制度会发生“弹性”改造,如两个村庄都出台了人才引进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落户村庄。村籍制度起到了筛选外来劳动力的作用,最终目标是维护村庄内部成员的利益。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户籍、福利、职位共同作用下的村庄呈现出半开放半封闭的社会属性,加剧了村庄不同群体的分层问题,也对村庄人口外流形成软约束力。
▲ 图5 1978—2003年花园村迁入与迁出人口的示意
Fig.5 Immigrated and emigrated population of Huayuan Village from 1978 to 2003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14。
产权结构与土地管理是村庄制度变革的核心,较多地受到宏观制度影响。企业产权的变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要素在村庄的活跃,推动企业发展、外来劳动力增加以及村庄产业结构优化。土地管理变革有利于重新划定各类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的边界,为村庄经济要素的再配置与开展新的经济活动提供空间载体。村籍管理与财税福利两者相互配合,保证了要素的补偿环节。村庄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补偿土地贡献者,村籍是依据。村庄通过多样的补偿方式、“村企合一”的总体架构来促进土地、资金与劳动力在小单元内的结合。村集体由于具有大量的成员信用积累以及附着在组织上的社会资本,成为村庄制度变革与要素整合的主要动员方与组织载体。
村庄要素特征差异及制度成因
由于村庄发展动力与路径的差别,两个村庄的要素特征随着发展演进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内源要素获取环节,都山村对内的整合度高于花园村。在村庄撤并后,都山村90%以上的村民已搬迁至村庄中心居住区。花园村按照在原村址就地安置村民的原则建设居住区,村庄居住空间相对分散。本地劳动力要素方面,问卷统计显示,在本村工作的村民比例都山村为86%,花园村为74%。外源要素获取环节,花园村的劳动力与资金开放度高于都山村。2013年花园村外来劳动力约为3万人,近些年由于木线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外来劳动力的急速增长(图6)[15]。同年,都山村外来劳动力约为2600人,56%属于县域内的村庄外来劳动力,大多数来自于周边村镇。这些在邻村、邻镇居住的劳动力难以促进都山村服务业的壮大。资金要素方面,2011年花园村外来投资众多,全村的企业有511家。2011年都山村有30余家企业,其中17家是三木集团的下属公司。
▲ 图6 2005—2010年(年份不全)花园村人口情况示意
Fig.6 Population of Huayuan Village from 2005 to 2010 (incomplete data)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15。
在要素配置环节,花园村的土地利用更为多样与均衡。花园村的商业、市场用地规模明显大于都山村(图3,图4)。两个村庄的工业用地都增长较快,但类型有别。花园村是以轻型加工、红木批发为主,而都山村属于重化工业。在要素补偿环节,两个村都建立了多种福利方式,在村庄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中投入了大量资金,补偿水平难以通过其中单个方式来衡量。然而经济活动性质、工资性收入渠道最终决定了群体收入的高低。问卷统计显示,2013年花园村三类身份群体的收入均高于都山村,但这也伴随了村庄内更为明显的群体收入差别与群体分化现象(图7)。
▲ 图7 2013年案例村庄各身份群体的收入示意
Fig.7 Income of different social groups in case villages in 2013
资料来源:问卷统计。
初始产权结构差异主要是指集体制与私有制在资本积累方式与环境上的差异。在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集体制企业相较于私有制企业往往占据着资金上的规模优势。1980年代初,集体制企业都山村第二化工厂(三木集团前身)的启动资金有十几万元,启动资金主要来自于社队积累。而花园蜡烛厂(花园集团前身)的初始启动资本来自私人,仅2000元。在资本积累的制度环境方面,都山村集体制企业在起步阶段得到常州、无锡地区国营企业帮助,村集体协助企业获取银行贷款以及开拓市场。
农村工业化初始资本性质与规模的不同,对资本扩张路径以及收益回报方式将产生深远影响。在短缺经济下,计划时期延续而来的集体动员能力能够促进村庄内部的合作,从一开始就形成经济要素规模化投入的生产模式。在集体制产权结构下,都山村高积累、高投资的产业发展方式更容易演化到村庄大工业。在经历1990年代两轮改制后,三木集团中的村集体股份占12%,此时村庄的基本发展路径已经形成。重化工业发展需要完整的产业用地,对村庄内部的土地集中度提出了要求,村民集中居住就难以避免。但重化工业天生排斥劳动力,压缩了外来人口的需求。重化工业的发展需要不断追加资金投入,造成剩余利润的低分配率,村庄成员的收入增长受到一定影响。
花园村工业化起步阶段的集体积累少,其发展建立在众多的私人作坊与市场批发基础上。在私有制产权结构下,村庄工业化早期需要突破资本的瓶颈。1980年代,从事服装生意的花园村企业投资钢铁厂、预制场等,在遇到资金瓶颈后很快停办。1990年代花园集团整合了一部分村内私有企业,壮大了集团发展规模。但总地来说,村庄私人资本与外部资本合作的需求强烈②,花园村的商业网络更加社会化。有限的私人资本更倾向投入少、回报快的轻工业与商贸流通产业。轻工业的发展并不需要大块的产业用地,因而花园村在村庄兼并后以就地安置的原则规划村民的居住用地。轻工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产业的集聚与市场的发展,外来人口逐年增长。小型企业数量众多,企业拥有者与管理者的财富积累快于其他群体,形成了相对显著的群体收入分化。
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推演,选取长三角两个快速成长的村庄进行了实证,得出以下结论:
(1)村庄制度具有外生与内生双重属性,两者调和并推动了村庄制度的演进。外生属性决定了村庄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受到宏观制度的影响。外生属性要求村庄制度在“可为边界”内根据宏观制度变迁进行弹性调整。延伸到微观层面,村庄制度的内生属性起着塑造内部激励结构、引导要素优化配置的作用。村庄遵循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的发展形式,可以赋予组织成员多样的发展机会。
(2)村庄制度作用下的激励结构活跃了村级经济要素,村庄建立了完整的要素配置机制,形成一个完善的发展体系。第一,各类经济发展主体依托于村集体架构赋予组织成员的可信承诺,实现村庄土地、劳动力与资金要素的内化交易,降低了经济发展中的要素成本;第二,村集体增强决策能力,甄别增长领域,协调企业发展无法解决的外部性问题。村集体则逐步演化为具有发展导向的基层组织;第三,村庄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小单元最优”。村集体识别要素(土地、人力资本等)贡献者,排除发展中的搭便车现象。村庄建立组织成员间的补偿机制,克服组织成员因收益不均带来的博弈与内耗,避免村庄制度对宏观制度的“粘滞”。
(3)多项制度设计交叉作用、互相配合,保证了村庄要素配置机制的运作,体现出村庄在经济发展中试图建立经济社会长期平衡的规则。案例村庄遵循了类似的要素配置逻辑,保证了村庄的持续发展乃至成为成功的典范,但无法保证要素特征的一致。历史制度的设定可以追溯,但具有不可预见性。即使是微小的历史差异,都会对村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伴随中国市场化与城市化进程,大量村庄的制度决策表现出滞后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趋于解体。在宏观制度供给难以有效跟进的形势下,村集体的组织作用与村庄制度的创新变革变得更加重要。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为中国乡村内生发展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村庄基于不同的制度决策与内外部条件形成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并进一步为国家乡村治理提供丰富的地方经验。当然,宏观发展条件的变化要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得到不断检验与修正,村庄组织、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方式需要不断深化探索。同时,制度主义不是乡村发展研究的唯一视角,区域环境、人力资本等因素对乡村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② 这一特征延续至今,2008年花园村与长三角另外四个村庄开展“五村合作”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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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 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14 花园村村志编委会. 花园村志[M]. 东阳:花园村村志编委会,2014.
15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东阳市花园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1—2015年)[Z]. 2011.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Architecture and Planning Institute Ltd,Dongyang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e Design Institute. Huayuan Center Village Beautiful Rural Construction Plan,Dongyang City[Z].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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