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棠花落了一地。经过阴雨、飘雪、冰雹的1周后,春天还是回来了。在花家地社科院的大门口,我在等叫的车。有了电子导航的司机们丧失了基本的方向感,时常要吼上两次,他们才能找到一个再明确不过的地点。
我有些恍惚,既因昨夜糟糕的睡眠,也与正在读的这本书有关。封面模糊看出一个着马褂的男子,“侠隐”二字大大咧咧地印在他的胸前。连续3天,我沉浸在张北海描述的北平之中:英俊敏感的李天然,如何寻仇,如何卷入中日危机,又如何与几个迷人女子卷入或深或浅的情感。这是1936年的北平,一切皆有可能。
这是一次迟来的阅读。3年前一个深秋之夜,我见到张北海。在后海旁的一个院落,他回忆起塑造了人生的3个城市:20世纪40年代的北平、50年代的台北,还有60年代的洛杉矶。
他消瘦、修长,颈上绕一条窄巾,戴棒球帽,穿白色运动鞋。他鹰爪般的手指钻进冰桶,颤抖却有力地将冰块扔进酒杯,他尤其钟爱单一麦芽威士忌。他身上有少见的酷,那是北平的公子哥儿与纽约的波希米亚混合出来的质地。他喜欢白光与詹姆斯·迪恩,他自己的牛仔裤后袋里常揣着小酒壶。
1936年到1949年,他出生、成长在北平,一个不断被攻占与解放的城市,一种要消失的文明;然后是台北,它处于冷战前沿,一切风雨飘摇又压抑不堪;1962年,他匆忙地逃离,赶上美国的60年代,对一个年轻人(倘若你不需要去越南打仗)那是再好不过的时代,你可以在摇滚乐、大麻、性解放中探索个人自由,同时加入反战、平权运动追寻社会公正。
他那晚略显羞涩,说这是他第一次公开演讲,为此手里还攥了几张卡片,以防过分信马由缰。可他让人着迷的不正是这信马由缰吗?从炸酱面、牛仔裤到好莱坞、东非景象,他的文章散漫不羁,他的读者也是。多年来,他为一群隐形的读者写作,他们散布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纽约、洛杉矶、伦敦,归属于那个确定存在,但无法确定描述的海外华人社区。我很少看到一个中国作家像他这样四处飘荡,且又安于这飘荡。我尤喜欢他对醉酒的描述:“因为酒在体内消失的过程反而使你更烦、更闷(借酒绝对消不了任何愁),于是你就再来一杯,希望能再回到慢慢进入高潮过程中的那种舒畅感觉。但问题是,这个高潮一去不返。你永远无法再回到从前。除非你在真的完全清醒之后从头来过。那多麻烦!于是你就又来一杯……是高潮过后这一杯又一杯,最终送你进入醉乡。长远下去,还使你的肝硬化。”
他还对我讲了李小龙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他在洛杉矶一家花店打工,曾卖花给这位尚未成名的巨星,后者在付钱后,对一脸懵懂的他说:Catch me on TV。几年后,在内罗毕工作的张北海发现非洲乡下孩子都向他这张华人面孔叫喊“Bruce Lee”。这个插曲反映了他的特性,他是个旁观者,喜欢不经意的欣喜。
他的弱点似乎也在于此。五花八门的经验常只是欢快的流水账,没有转化成对个人与时代的思考。他的文章总是滋味清淡,缺乏一种充分满足感。
很可惜,那时我尚未读到他的《侠隐》。在多年散文写作后,他写了这样一部侠义小说,背景是中日战争前的北平。但我记得他讲过的一个细节:那几年,他如此沉浸于对北平细节的构建,以至在彻夜写作后的清晨,他出去买咖啡,在皇后区的街头心生恍惚,竟会感慨“为什么今天的北平有了这么多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