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群是由自然生态要素、人口产业要素和生活设施要素在空间集聚形成的一种新型空间组织形态,兼具“公”“园”“群”的特质,即具有“公”视角下的共享性,“园”视角下的生态性,以及“群”视角下的集聚性、多样性、关联性和网络性。具体如下:
(1) 共享性。
公园是构成公园群最核心的基本单元,“公园”的称谓起源于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欧洲将部分皇家贵族宫苑向公众开放;为应对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城市病”,19世纪中叶欧美和日本都出现了经过设计、专供公众游览的公园。美国城市公园系统之父埃利奥特认为“建设城市公园系统是城市居民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因此应积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按照开放性、亲民性的公共产品来打造公园群,使其面向公众,为市民公平享有,实现“生态福利”的均等化、可获得和全覆盖,增强市民对优质人居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 生态性。
优良的生态基底是公园群建设的基础条件,公园群建设要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保护和利用山、水、林、田、湖、草资源,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把好山、好水、好风光通过优美的公园融入城市,实现“开门见绿、出门进园”,并恢复和重建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组织、自调节和自修复能力,实现生态和景观的高度融合。
(3) 集聚性。
公园群既不是公园组合,也不是生态连绵区,而是超越两者的一种特殊的空间组织形态。公园群的形成要求区域必须具有一定数量和达到一定密度的公园,且公园之间地理空间临近。由孤立、零散、稀疏的单个城市公园升级到互联互通、错落有致、星罗棋布的公园群,能够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并为公园城市提供景观生态基础。
(4) 多样性。
多样性是公园群存在的基础,决定了公园群的城市功能和空间的影响力。公园群的多样性既包括功能类型多样性,如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国家公园、口袋公园、主题公园和综合公园等公园的共存,又包括区位类型多样性,如滨水公园、近郊公园、远郊公园、城市公园和社区公园等。
(5) 关联性。
判断公园群是否形成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是各个公园之间是否已经形成紧密的功能分工及关联配套网络,公园群关联性的核心不在于经济和产业的密切分工,而在于公园—城市—市民交互过程中形成的景观都市差序格局。绿色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既是实现公园群联系便捷性的保障,又是促进公园群网络生成、发展、成熟的基础支撑。
(6) 网络性。
公园群是区域多个公园形成的有机网络体,呈现一定的规模结构、等级结构、职能结构、形态结构和生态结构等网络关系。一般而言,公园群内存在着一个或多个核心公园,应借助核心公园与其他公园的分工协作和源汇机制,激发整个区域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