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要素禀赋第一本性和交通区位条件第二本性的支撑下,区域发展形成了以中心地理论为基础的“中心—腹地”结构。然而,随着以信息化条件和人力资本为标志的第三本性的出现,网络化成为城镇发展的必然选择,“枢纽—网络”结构则适应了这种趋势。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高铁建设加快的背景下,城镇群空间组织的模式将从传统的“中心—腹地”模式转向“枢纽—网络”模式(图10)。
在传统的“中心—腹地”模式中,层级的概念更突出,次中心与中心连接,同层级之间缺乏密切互动,节点因线路断裂而被孤立的风险较大;而在“枢纽—网络”模式中,网络基本实现扁平化,节点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在网络中的地位、连通度和便捷性。以高铁为代表的高效率的交通方式成为“枢纽—网络”发展模式下各城市竞相争夺的优质资源,支撑城市在网络中地位的提升。“与谁相连,如何相连”是“枢纽—网络”模式中的关键性问题。
基于“枢纽—网络”理论,城市能级较高的功能中心融入区域网络是效益最高的模式之一。节点为取得发展机会,将努力链接城镇群中高等级功能中心,从而促动功能中心之间,以及节点与功能中心之间的“直连直通”。
关于“直连直通”模式,国内外虽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探索,但在广泛应用方面仍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层面开展进一步的思考。
枢纽选址是“直连直通”模式能否实现的第一步,其本质是铁路与城市的关系协调问题。除沪宁高铁、广深港高铁外,我国建成的绝大部分高铁站点均选址于城市外围。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城市规划意图,以高铁枢纽支撑大城市外围副中心或中小城市新中心的形成;②保障高铁线路运行速度,避免穿越中心区限速干扰;③出于协调和工程便利及成本考虑,新增外围站点较之在城市中心区改造或新增站点,实施阻力和协调难度相对更低。
选址于城市边缘的站区,由于自身发展不完善,带动城市发展的源头能力较弱。以高铁枢纽支撑城市新中心、高铁新城的建设,大部分实践证明并不成功。这也带来了人们对枢纽选址原则、铁路与城市协调关系的反思。
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本文认为枢纽选址应当首要着眼于所服务的客群出行特征,而非仅考虑规划空间结构。由于出行需求与供应特征的不同,高铁车站的选址理念、枢纽的规划设计理念均会不同。在这方面,深圳做了很好的探索和实践。广深港高铁兼顾长途运输和城际运输的双重职能,客流特征截然不同,在深圳境内的两大站点——深圳北站和福田站,设计理念也差异很大。深圳北站位于城市核心区外围副中心,以长途客站功能为主,形成以交通“节点”特征为主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而福田站则位于城市核心区,以城际服务功能为主,采用全地下模式,依托轨道交通和慢行网络,更多体现为与城市功能中心一体化的“场所”功能。
“节点”的交通功能与“场所”的交往功能需要有效协调与平衡,并非要求所有枢纽均采用“直连直通”模式,深入城市功能中心。在城市规划中,要充分预留功能中心的枢纽空间。对于以服务商务城际客流为主的线路及枢纽,在选址阶段应当优先考虑旅客出行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在城市功能中心布局,保障“直连直通”;对于以长途客流为主的线路和枢纽,应遵循“近而不进”的原则,可以在适当偏离中心区的位置布局。
铁路枢纽与周边用地一体化是枢纽与城市空间融合的关键,实施的挑战很大程度在于分散化管理使其体制与机制难以协调—交通行业内部的条块分割、铁路部门与城市的管理权分割及枢纽往往横跨若干市辖区带来的诉求差异。本文认为,枢纽与周边用地一体化可以从管理平台一体化、规划设计一体化和创新投融资政策等方面入手。
建立能够协调各方利益需求的管理平台和机制,是实现枢纽与用地空间一体化的重要保障。在这方面,日本、香港、上海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日本为促进东京站地区的一体化综合开发,专门成立了大手町—丸之内—有乐町地区再开发项目顾问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方案制定和项目推进、改善等工作,有效推进片区的城市更新。“港铁”模式基于政府特许的土地供给政策,实现“轨道+ 物业”的一体化开发,在签订轨道线路建设与运营协议后,政府以总承包的形式授予港铁在车站、车辆段上方及邻近范围内开发物业的权利,土地由港铁优先收储、统一管理。上海虹桥综合枢纽则采用组建枢纽投资开发公司的模式,由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久事公司和上海机场集团三大股东构成,实现规划建设、协调指挥、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统一。
在规划设计一体化方面,首先应当明确一体化设计的范围。依据圈层理论和国际经验,一体化设计的核心范围一般为以枢纽为中心步行5~10分钟的直接影响区,在以城市中心区为圆点的500~600m半径范围内。其次在城市用地与功能上应当做好衔接,对于步行5~10分钟的第一圈层,直接受惠于枢纽正向外部效益,土地升值较快,适宜于高等级的商务、办公和居住等功能,可采用高密度混合开发模式;对于步行10~15分钟范围的第二圈层,物业价值与开发密度降低,以普通商务、办公为主;外围第三圈层受枢纽影响较小,与普通城市功能融合。最后,在交通接驳设计中,也应当采取一体化的思路,实现接驳设施一体化、道路网络一体化和步行系统一体化。例如,日本新宿站利用地下通道衔接商场和购物中心,在约2km2的面积内布设178个出入口,实现了枢纽与建筑群的一体化。
投融资机制同样是影响“直连直通”模式实现程度的重要因素。随着大规模铁路、轨道的快速建设,长久以来以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模式难以为继。在政府的监管下,引入社会资本,发挥企业、社会的主观能动性和协调能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将有力促动枢纽与周边用地的一体化开发。以深圳为例,深圳轨道三期开始探索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政府采用土地出让金定向使用的方式,协助地铁建设融资,企业利用车辆段等上盖物业开发向银行融资还贷。
(四)微观层面:以步行化为核心的枢纽设计方法的改变
在宏观和中观层面,“直连直通”模式实现的关键是枢纽与城市空间的布局融合、机制保障。在微观层面,应当意识到,枢纽是客群集散、转换的重要平台,但大多时候并不是客群出行的目的地。将枢纽与城市功能中心耦合布局,本质上是希望主要客流可以步行可达至周边的功能中心,大幅提升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减少小汽车的无序使用,塑造集约绿色的交通环境。因此,对于“直连直通”的枢纽,步行可达性是一个重要评价指标,与之相应的枢纽设计方法也应当向以步行化为中心转变。
在枢纽站体设计方面,应当优先保障主客流方向的步行流线直接顺畅、导向标志清晰明确及换乘环境舒适整洁。以上海虹桥枢纽为例,在内部形成功能整合的立体化枢纽空间,塑造人车分离的人性化交通环境,交通流线采用分块集散方式,以竖向移动为主,减少平面步行距离。入站流线为“高架车道—高架候车厅—高铁站台层或地铁、磁浮—地下候车区—快速进入站台”。出站流线为“站台层—地下换乘大厅—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方式”,流线导向清晰,地下换乘大厅集散高效。
与周边功能区衔接的步行系统是提升枢纽步行可达性的重要设施。通过建立多维的立体化步行系统,实现枢纽地区地下、地面、空中走廊等多层面的联通,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拓展步行可达范围,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城市干路、高架道路等大型接驳设施对空间的割裂。接驳步行系统一般涉及对建筑屋顶、平台及地下空间的利用,通常以综合开发的模式形成连续的步行走廊,在实践中具有较大的协调难度。香港的中环枢纽构建了联动范围较广的步行通廊:地下通道联通中环站与香港站,地面网络与公交、出租车和停车设施直接联系;空中连廊则是中环地区最具特色的步行系统,全长超过3km,沿城市道路展开,联通近30座商业、办公和交通设施的二层(三层) 平台,实现以轨道枢纽为中心,广泛联系、多层次、高品质的独立步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