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区:一般是指城市规划区。规划区是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是已经做好市政规划,但是尚未开发的地区。
规划区的范围划定:城市规划区由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划定城市规划区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出发,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以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现。
建成区:实际上是“城市建成区”的简称。建成区指的是城市中已经完成建设的区域。
具体而言,是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铁路编组站、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
简单地说,建成区就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城市道路连通,并且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建成区标志着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建设用地状况的规模和大小。
建成区的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境界范围。因此,建成区是一个闭合的完整区域。
由于城市在不断发展,建成区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建成区”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