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发展阶段
广州的城市更新演进历程呈现出较明显的突变式特征,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策连贯性的缺乏,但另一方面这种快速和彻底的政策变革,也使得城市能够对当下出现的问题作出较快的反应和决策。
3.1 自由市场摸索期(20世纪80年代-90年代)
80年代初期,广州成为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个建成商品住房的城市。由于当时政府缺乏市场建设方面的经验,引入了香港资本进行商品房改造。在此过程中吸收了很多私人投融资的方法,私有资本直接参与的城市建设与改造也逐渐盛行起来。
3.2 政府强力主导期(1999年-2009年)
1999年,出于历史街区保护和公共利益维护等原因,政府叫停了私人开发商直接参与旧城改造项目的市场主导行为。政府成为土地、资产的统筹安排者和前期资金的主要筹措者。在此过程中政府也应用了诸如向银行借款融资等企业运作模式来促进更新项目的开展。
3.3 三旧改造运动期(2009年-2015年)
2009年广州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并于2010年成立主管机构“三旧改造办公室”,标志着广州的城市更新有了新的土地和管理制度引领。在三旧改造时期,所有此类改造项目均由专有办公室、出台专有条例、形成专有方法等来开展推进,这为后续形成城市更新专管部门奠定了基础。
3.4 城市更新系统化建设期(2015年-至今)
2015年,广州在临时机构“三旧改造办公室”的基础上改革成立了“城市更新局”,与香港和台北相似,成为城市更新的主管部门。城市更新局在职能上与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等基本并列,权责划分相对清晰。同年《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标志着广州迈向综合城市空间更新的思路转变,工作方式也从部分项目的大拆大建走向全面改造与微改造相结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