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佩娟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首席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摘要:保障房专项规划存在问题主要包括规划时序的前瞻性不够、规划内容的针对性不强、项目策划的合理性不够等。当前空间规划改革进程已经演进到部门要素规划的协同阶段。本文以厦门市2035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探索为例,分析了厦门市基于整体性的空间规划改革背景下,强化专项要素规划的系统性研究,并围绕保障房专项规划的实施管理,总结了保障房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
关键词:保障房,空间治理,专项规划,厦门
我国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已久。自改革开放以来,主要经历了福利分配住房阶段、安居工程与经济适用房并轨阶段、社会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管理阶段等。其中自2006年启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阶段相比之前的各类政策性住房在建设和管理上具有跨越性进步,是住房保障建设的重要转折点。
2006年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以住房建设为规划对象、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将住房建设规划作为专项规划类型的一种,明确保障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保障房规划的实施实现住房用地控制,并成为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有力措施之一。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相继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配套管理机制,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保障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XX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07-2010)》、《XX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XX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XX市社会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2013-2020)》、《XX市社会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2016-2020)》等。这一系列的专项规划对于指导各地保障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理念逐步得到优化,例如厦门市通过近10年的保障房规划实施,经历了“从保障房到保障房综合体”的转型升级。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各地空间规划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空间的统筹管理和精细化管理需求日渐提高,新的发展形势对保障房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各地通过多年的保障房建设实施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笔者以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的工作实践为例,深入分析面向整体性的城市空间治理要求下,如何开展城市公共要素的专项规划,如何体现专项要素规划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如何设计从蓝图绘制到项目落地全周期的技术路线。以期为国内其他城市的专项规划编制,尤其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有益借鉴。
保障房专项规划是政策诱发下的产物,各地对于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仅视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应对。保障性住房在规划时序上的前瞻性不够、在规划内容上的针对性不强、在项目策划上的合理性不够,导致系列规划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规划编制难以实现有效引导城市发展,难以发挥保障房在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优势,常常使得规划实施效果与规划目标相偏离。
2.1规划时序的前瞻性不够
多地普遍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保障房建多少?怎么建?”是上级要求,地方只要按照上级文件明确的相关事项遵照执行即可。可以看出,现有保障性住房规划期限往往为短期规划,一般为3至5年,缺乏中长期的规划支撑。
笔者认为,基于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水平,保障性住房发展已上升为城市发展战略之一,许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已成为城市竞争力重要评价指标。虽然不同阶段上级对于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具体政策会有局部调整,但是对于住房发展的重大方针、重大方向不会有较大调整。作为规划编制应坚持贯彻的,就是在各阶段的政策变化调整中寻求“不变”的核心,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应该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等系列要求,相应制定“保障性住房一张蓝图”,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要素,做好远期谋划,准确判断城市发展的环境和形势变化,以战略眼光审视保障性住房的未来,拉长保障性住房规划的时间维度,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2.2规划内容的针对性不够
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原则之一就是“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编制各个层面、各类规划,都应充分结合地方实际特点。但是保障性住房规划虽然有明确的规划任务,但是缺乏明确的规划编制法则。使得各地对于规划编制深度、编制理念、成果构成等方面内容的差异较大,参差不齐。往往是落实应对政治任务,强行套指标、套概念。比如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文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个全新概念,文件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体系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住房五大类型。其中“城市棚户区”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具体包括城中村、城镇旧住宅区、集中成片棚户区及非集中成片棚户区等。
可以看出,“城市棚户区”的概念较传统北方城市“棚户区”差别较大,内涵过于延展,定义不够精准。实际上,我国部分南部沿海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含有较少传统意义的棚户区,但是城中村的比例又非常大。造成多地在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规划”、“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时,为了满足上级规模的任务安排,随意使用“城中村”的改造数据,按需使用。
2.3项目策划的合理性不够
保障性住房规划往往是基于政治任务“赶出来”的,使得规划编制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凑规模、赶进度,项目策划均由各区及相关部门提出,规划部门经过空间校核,汇总形成规划项目清单。经常造成建设项目分散、城市配套设施不足、规划实施进度慢。如此的项目策划,无法体现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难以引导城市空间有序发展,规划策划项目质量堪忧。随着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加大,保障房项目策划的好坏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高质量地策划生成保障房项目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
基于城市空间治理、面向规划实施的厦门市保障房专项规划探索实践
3.1厦门市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建构
厦门自2013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运用“统筹规划和规划统筹”理念,有序开展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多规合一"一张图、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工作,致力于构建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以战略规划为引领,统筹规划,构建一张蓝图。这“一张蓝图”包括了发展战略蓝图、刚性管控底图、要素系统配置图、审批管理一张图。发展战略蓝图是城市空间发展的顶层规划,是“一张蓝图”的统领,主要是体现国家和区域对城市发展的战略要求,也是城市政府发展的战略蓝图。刚性管控底图则是国家为保护重要空间资源,通过划定“三区三线”等方式,实行空间管制,对应的是国家和城市政府的事权。要素系统配置图是将发展战略蓝图和刚性管控底图的要求落实到部门的专项规划,强化公共资源的系统配置。审批管理一张图则是通过编制单元控规、城市设计等规划,在整合前面三级“图”的基础上,整合形成面向规划部门审批管理使用的“一张图”。
以多规平台为依托,规划统筹,实施一张蓝图。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启动之初即开展了“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将其作为空间治理的核心管理手段。该平台自2013年6月搭建以来,持续性地结合空间规划体系的改革要求进行功能完善。以平台为依托,相应建立与规划实施体系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建立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五年-年度”规划的实施机制——项目储备机制、项目生成阶段的政策机制、规划强制性内容监测预警机制、“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评估与反馈机制等。
3.2系统化开展厦门市保障房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基于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的工作框架,厦门在2018年初,基于“四大版块、八大系统”的空间规划体系,提出近年规划编制计划,强调“系统性”规划编制的理念。明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现已转成“厦门市国土空间总规划(2017~2035年)”)编制同时,同步开展一系列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住房发展”作为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基本组成要素,关乎重大民生问题,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住房”要素,制定了系列规划编制计划。从规划对象上,基本覆盖了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农村建房等各种住房类型,主要包括《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35年)》、《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布局专项规划》、《厦门市村庄居民点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年)》、《厦门市安置房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年)》等;从规划全流程看,涵盖了顶层设计、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其中先行开展《厦门市住区发展与住房规划专题研究》,重点论证中长期的住房发展战略、发展方向等战略性内容;基于总体的结论判断,再行开展住房专项规划,明确全市的住房规模、供应体系等内容;在全市总量及总体结构基础上,再行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细化各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分解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
与此同时,围绕着住房所关注的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因素,一系列的相关规划也正在编制当中,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养老等相关专项规划。基于整体性空间规划改革的大背景下,保障房规划坚持“多规协同”的工作方法,在强化住房体系内部“纵向逻辑”的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横向联系”,加强各类城市要素之间的互动反馈,保证基础数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划方案不冲突,实现从“部门专业规划”向“城市要素规划”的转变。
因此,保障性住房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要素之一,它的编制工作不应独立展开。系统化地开展住房研究工作是应对保障房发展变化的重要方法。通过扎实的基础数据统计分、系统建构住房专题体系研究,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保证了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综合性、科学性及合理性。

图3.1 厦门市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体系分析图
3.3厦门市保障房专项规划的关键要点
3.3.1差异化的发展布局
基于问题、目标双导向,以保障房建设落实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空间的优化发展。作为城市空间的基础单元、重要组成要素之一,一方面,城市空间发展的格局势必影响保障性住房的空间布局,引导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空间区位及具体布局;另一方面,在规模化建设保障房的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布局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空间发展的形态和空间发展方向。因此,保障房的规划建设应既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又能一定程度地解决、消化城市空间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当前,厦门正面临岛内外跨海湾“摊大饼”向“多中心”城市结构的艰难转型,解决因城市规模增长而导致的交通等压力、实现空间结构优化并谋取“空间绩效”,是厦门市城市空间发展最根本、最紧迫的问题。保障房规划回归到人的需求,基于各区的发展战略、用地条件及保障房基础分析,结合岛内外差异化的人口发展趋势,提出差异化的保障房布局理念。厦门市未来基本可形成三大圈层的人口布局。首先“核心圈层”是本岛,突出存量规划,总量平衡,人口增量来源于人口结构的调整。因此对于本岛的保障房规模占比较小,保障房类型以公租房的套型住房为主;其次“次级圈层”是指集美区、海沧区,突出精准增量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的相应人口导入。因此对于这两个区的保障房规划占比以新增城市人口为基数测算,保障房类型以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租赁房为主;其次“外部圈层”是指同安区、翔安区,突出规模增量规划,鼓励各类人群导入。对于该区的保障房规模占比最高,考虑到翔安区的产业园区较多,保障房类型以公租房公寓为主。

图3.2 保障性住房与城市空间发展互动分析图
3.3.2有序化的时空传导
(1)时间传导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制定了“远期——近期——年度”的时间传导路径。中长期规划,充分对接落实2035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及战略等内容。加强国内外对标城市的案例总结,通过住房目标变迁、住房规模、住房结构等指标的对比分析,分析得出厦门至2035年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描绘形成“保障房规划的理想蓝图”;近期规划,重点加强2025年内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重点梳理用地条件,细化规划指标,参照年度空间实施规划的深度形成近期保障房项目库,纳入厦门市多规合一项目储备库;在近期规划的基础上,梳理2019年度、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分别纳入《厦门市2019年年度空间实施规划》、《厦门市2020年年度空间实施规划》。
(2)空间传导
基于统一空间规划体系的架构,运用保障房专项要素布局理念,依托“全市层面——分区层面——管控单元”城市空间传导路径,进行空间布局规划。保证“目标指标化——指标空间化——空间法定化”的逻辑自洽性。
首先,全市层面提出保障性住房的总体控制指标,包括“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轨道/BRT站点1000米范围内人才与保障性住房套数”等指标,空间上侧重与城市空间融合发展,对接城市空间结构,即坚持以保障房建设促进 “一核、两湾、多中心”,坚持“控制岛内、拓展岛外”的发展思路。其次分区层面,明晰分区发展目标、战略、规模指标等,对接各区的人口规模、人口结构,细化各区的住房规模、住房结构,明晰各区的保障房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及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最后管控单元层面,结合主导功能,明确具体项目的服务对象、地块选址边界及相关建设技术指标,为下一步建设项目的详细设计提供依据。

图3.3 各层级规划传导分析图
3.3.3多样化的土地供应
基于存量时代的大背景,本次规划提出“提高增量、挖掘存量”多渠道供应土地,多样化供给住房的供应理念。关于“提高增量”,主要包括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未来新供应用地占比势必减少)、招拍挂商品房用地配建、利用公共设施上盖及周边用地配套,结合轨道站点综合开发的相关交通设施用地、公交场站设施用地等方式。
关于“挖掘存量”,主要包括利用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利用旧工业区改造、利用棚户区与城中村改造、鼓励社会单位自有存量用地建设、利用征地返还用地、已批未建的居住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建设、租购社会存量住房、利用企业自有商业、宿舍等改造为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
3.3.4信息化的平台支撑
本次规划面向实施管理,规划成果内容包括制定“厦门市保障性住房2035年专项规划”专题图层,并提交至“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纳入“一张蓝图”实施统一管理。该图层的主要内容是规划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四至边界、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住房类型等;该图层的管理主体是市保障办,主要承担专项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等内容的动态更新监测;该图层的运维主体依托市多规办,按照“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规则”具体实施。
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通过制定专题图层,并提交到全市统一的多规平台上,既促进了部门规划信息的公开化、共享化,也维护了部门规划的严肃性。下一步无论是规划编制、或项目通过平台检测,一旦发现与保障房规划存在冲突的情况,必须提请保障办的协调、认可。
随着城市空间规划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空间的统筹管理和精细化管理需求日渐提高,部门专项规划要逐步向城市要素规划转变。因此专项规划的编制在延续原有专业核心内容之外,还要加强要素系统性研究,围绕空间治理尺度、时间传导进度、信息化平台支撑等方面做出创新突破。各地可以结合各自的多规合一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地制定要素系统配置图。
参考文献
[1] 张兵. 国家空间治理与空间规划[M].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理性规划,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
[2] 李佩娟,蔡莉丽. 基于“多规合一”的专项规划编制协调机制研究——以厦门市为例[J].2016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3] 何子张,蔡莉丽,王秋颖. 基于“降成本”的厦门规划供给体系改革策略[J].规划师,2016(6):50-56.
[4]李佩娟,蔡莉丽. 从保障房到保障房综合体——厦门近10年保障房规划实施历程浅析。2015年中国城市规划实施年会论文集.
【由文章作者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