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全球城市化发展中种种不尽如人意的情况,联合国人居署于2013年启动了《城市与国土规划国际导则》的研究制订工作,历时三年于2015年4月正式提交《城市与国土规划国际导则》最终方案,并将作为2016年“联合国人III居大会”的关键成果。这是联合国机构首次以国际组织的官方名义就城市和国土规划提出指引,其中思路原则值得关注。
联合国人居署明确提出,在全球范围的城市和国土规划领域存在多种方法和实践,但缺乏一组简明且普世认同的原则来引导决策者实施可持续的城市发展。联合国人居署汇集国际权威专家,经过3年3轮工作制定的《城市与国土规划国际导则》就旨在建立一个以提升城市发展可持续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弹性适应能力为目标的,更为紧凑、更为包容、高度一体化和连接的城市和国土规划的全球性框架,来指导全球城市发展中的政治决策、规划和设计实践。

《城市与国土规划国际导则》在制订中,也特别注意了对于不同发展背景下,指导多样化城市和国土规划实践的适用性。而且,该项《导则》非常具有特色地将相关指引的内容分解为面向城市管理者、城市社会组织和城市规划专家,极具针对性。鉴于当前我们城市正进入新一轮的城市和区域规划集中制订期,该项《导则》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城市和国土规划有着内在的、基础性的经济功能。重塑城市和地区的形态和功能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及提高就业率,同时帮助解决弱势人群及边缘群体的需求。城市和国土规划在时间框架和地理范围尺度上将空间计划、相关机构和资金连接在一起,这是以政策法规为基础的连续、反复的过程,旨在促进更合理的城市规划及区域之间的协同。其中,空间规划的目的在于促进、明确政治决策,使其适应不同的实际情况。它将决策转化为行动,而这些行动将改变物质、社会空间,并将促进城市和区域的包容性和平等性。
作为城市管理者,首先应建立一个包括反映清晰政治意愿一致目标的、共享的战略规划。规划的内容包括:基于对人口、社会、经济和环境趋势的深入分析而制定的整体发展方案;按优先性排序、递进的产出时间表;能够反映城市预期增长规模的空间计划,并通过城市扩展、一定密度的城市空间填充和重建、宜居街道和优质公共空间体系的构建来实现这一空间计划。此外,还要制定基于环境条件的空间计划,优先保护有生态价值的地区,特别要关注对混合土地使用、城市形态和结构、流动性和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等。在城市扩展、升级、重建和复兴方案中充分考虑现有城市形态。
此外,不同部门的管理者之间应建立部门分工、参与与协同机制和利益分享协议。特别要确保三个方面的协同: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规划、落实之间的协同;基础设施规划与主干网、动脉网、道路、街道之间的协同;规划机构与资金之间的协同。此外,创建档案库,以便查询城市和国土规划进程,并允许严格的监督和评估;并设计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以加强地方工作能力。

社会组织应致力于参与整体空间规划的发展和项目的优先排序,这涉及所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商,并应由与公众联系最紧密的政府部门来推动。公民有权利督促政府制定全方位的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和法规。这些法规应包括社会和空间的相互包容性、贫困人群的土地使用权、经济承受能力、适当的密度、土地混合使用和相关划分规则、足够的公共空间、关键的农业土地、土地登记制度、土地交易和土地融资等。
规划专家及专家组织的任务是开发新的工具,跨界、跨部门的传播相关知识,促进城市和国土规划的高整合性、强参与性和战略前瞻性,明确各阶段、各部门和各区域的职能,以确保三者之间的协同能够顺利开展。通过制定合理的整套城市规划方案,将国土规划解决方案与面临的挑战结合起来,增强对城市贫困区和棚户区、气候变化、灾难恢复能力、废物管理、其他现有或新兴的城市问题等挑战的应对能力,从而提出具有创新性的问题解决方案。应建立和提倡基于客观依据的规划方案,即制定的城市和国土规划应考虑到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尽可能赋予他们权利以享有利益。同时,将对未来的预测和规划方案演绎成通俗易懂的选择备案,以便政府做出正确的政治决策。

城市和国土规划不是工具,而是一个高度综合性和参与性的决策过程。它是重塑城市治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促进了民主法治、公众参与、政策透明和问责制度的发展。
1、城市管理者的任务
作为城市管理者,应以全局性的视角在管辖范围内不断地审查和更新(例如每5或10年)城市和地区规划,为城市和国土规划的发展提供政治领导,确保与其他部门和规划的协同。将服务与城市规划融合,致力于在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发展和融资上形成跨城市、多层级的协同。将城市规划与城市管理相结合,按照上游规划与下游执行的角度结合起来,确保长期规划目标和短期管理活动之间的连贯性。
在协同的过程中必须注重监督。应有效地监督相关专业人员和企业,以确保规划与当地的政治愿景,国家政策和国际原则相适应。确保城市政策和功能的有效落实,并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历史、环境或农业等领域。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项目,都要建立多个利益相关方的监测、评估和问责机制。公正透明地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搜集反馈和信息用来做出恰当的调整。
建立合作与参与机制是城市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应通过建立适当的参与机制,促进利益相关方在城市和国土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平等、高效的参与,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此外,在城市和国土规划的实施、监测和评估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妇女、儿童等典型群体的需求。同时,加强城市间的合作,促进城市间的规划经验分享。在国家和城市层面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城市联盟。

2、社会组织的任务
社会组织应致力于参与编制、落实和监督城市和国土规划,帮助地方政府确定人民需求及重点事项,并根据现有的法律框架和国际协议,行使他们的权利。在城市和国土规划的公众咨询中,帮助动员并代表人民群体的利益,尤其是贫困人民和弱势群体,以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和平的社会关系,优先发展最不发达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鼓励社会各阶层,特别是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参与社区论坛和社区规划的倡议,并与当地政府合作改善社区方案。提高公众意识、动员公众参与,防止非法和投机行为的发生,特别是那些可能危害自然环境或损伤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确保长期城市和国土规划目标的连贯性,即便发生政治变化或遭遇短期障碍。
3、规划专家的任务
规划专家及专家组织的任务是通过在所有筹备及完善阶段提供专家意见并动员各利益相关方提出各方的意见来推动城市和国土规划的进展。推动具有指导性的城市和国土规划相关国际原则的应用,并在必要时劝告政策制定者和地方政府根据国家、城市、地区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原则。推动以研究为基础的城市和国土规划相关知识的发展,通过组织研讨会和咨询论坛,加深公众对城市和国土规划基本原则的了解程度。
规划专家应广泛听取公众对规划的意见,且充分利用规划的组成部分,如方案、设计、法律法规等,来积极倡导更具包容性、更平等的规划方案。此外,还应与学习和培训机构合作,筛选和发展各高校中城市和国土规划专业课程以及专家职称相关的专业课程。在这些课程中介绍城市和国土规划原则等内容,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进一步的阐述,促进能力的持续发展。

1、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和国土规划主要目标是实现对当前和未来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工作条件的一定标准,确保城市发展的相关的成本、机会和利益的公平分配,特别是确保全民参与和社会团结。城市和国土规划同时是对未来的重要投资,鼓励人们尊重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和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是人类更好的生活品质以及成功推进全球化进程的前提。
城市管理者肩负三个主要任务:
制定明确的、分阶段的、有优先级别的空间框架;
制定土地、房屋开发和运输的战略指南和实施措施;
制定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方针和促进社会融合的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
确保低收入地区、非正规住区和棚户区的不断改善,以影响最小的方式将其整合到城市结构中。提供良好的公共空间,改善和振兴现有的公共空间,如广场、街道、绿地和运动综合体等,使这些场所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确保影响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不会增加低收入家庭和个体户的负担;通过促进土地的多样化使用,以及保障安全、舒适、平价和可靠的运输系统,来减少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之间所需的出行时间。
通过合理设计、生产和使用城市公共空间,来促进和保障男女平等;加强社会治安,保障土地所有权和社会救助渠道。
此外,还应通过提高全市道路通畅性来促进社会和空间的融合性;确保每一个居民都能获得干净卫生的饮用水和基本卫生服务;鼓励积极的文化活动,如博物馆、剧院、演唱会、街头艺术、音乐游行等;保护和重视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民居和历史街区、宗教或历史古迹、遗址、文化景观等。
2、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和国土规划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催化剂,通过增加各领域的结合,不断提供新的经济机会,如土地政策、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城市和国土规划构成了一个强大的决策机制,以确保持续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之间能够密切协同,促进所有领域之间的连通性。
城市管理者应致力于加强对城市和国土规划的认识,通过打造稳固的规划基础,提高基础设施的发展效率、改善流动性和协调城市建设。具体措施包括:确保城市和国土规划为发展安全可靠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方式和货运系统创造有利的条件;减少私家车出行对环境和城市交通成本造成的影响。确保城市和国土规划有助于扩大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及智慧城市的发展。确保有足够的街道空间,建造安全、舒适和高效的街道网络,创造城市的高连通性;通过控制街道密度来增加空间的经济价值。
此外,在城市和地区规划中应融入明确、详细的投资计划,确保通过调动相关资源(如地方税、地方收入、转让机制等)能够覆盖资金、实施和维护成本。利用城市和国土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土地市场,并发展土地融资等城市融资手段。利用城市和国土规划创造就业机会,引导、支撑地方经济发展。

3、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和国土规划能够提供一个保护和管理生物多样性、土地和自然资源等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的空间框架,确保整体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环境和社会经济相互适应的能力,提高自然环境和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城市和国土规划也有助于人类安全。
城市管理者的首要任务是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增加宜居性的规划。可持续性体现在多方面。建立、采用有效的低碳城市形态和发展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通过奖惩制度推动“绿色建筑”的建造和管理,并推动实现其经济价值。发现人造环境价值降低的原因,振兴、利用这些人造环境,加强其社会地位;将固体和液体废物的管理和回收融合到城市和国土规划中,如垃圾填埋场和回收站;扩大饮用水和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减少空气污染和浪费水资源行为。评估气候变化的潜在影响,确保主要城市功能在灾害或危机期间的运作;鼓励个人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参与,避免热岛效应的产生,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并创造多功能的公共绿地,如湿地等。
城市的宜居性体现在:在安全地区设立重要的城市服务、基础设施和住宅配套设施,将生活在高危地区的人们按参与和自愿的原则转移到更加合适的地区。确定、振兴、保护那些具有特殊生态或文物价值的公共区域和绿色区域;与服务提供商、土地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合作,将个人空间与城市规划密切联系起来。促进跨部门的协同,如自来水、排水和卫生设施,能源和电力,电信和运输等;将街道设计的更适宜步行,更适合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多种植树木,即可供人遮荫也有利于二氧化碳的吸收。


城市和国土规划的落实需要政府领导、适当的法律和制度框架、高效的城市管理、高度协同、达成共识的途径,对当前和未来所面临的挑战做出连贯的、有效的反应。有效地落实与评估需要依托持续监督、定期调整,以及政府的工作能力、可持续的资金机制等。
城市管理者落实规划的首要任务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资金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如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公共或私人资金等),并制定成本回收机制(如贷款、补贴、捐赠、使用费、土地税收等),以实现规划与现实发展的正向循环。这其中的主要任务包括:采用高效、透明的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的领导与参与职能;确保公共资源配置与规划需求相适应,并充分利用其他资源;探索、创新资金来源,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动员私人投资和公私合作。建立、支持合作伙伴委员会,特别是公私合作时,定期评估规划进展,提出战略建议。通过培训、交流经验和专业知识、知识传递和回顾,在规划、设计、管理和监督方面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支持信息公开、教育和社区动员,在规划设计、监督、评估和调整时,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
社会组织应通过动员相关社区、连接合作方、表达公众关注问题,积极推动城市和国土规划在相关委员会和其他制度安排上的落实。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反馈,包括在实施阶段可能出现的挑战和机会、提出调整建议和改正措施。
规划专家及专家组织则为不同类型的城市和国土规划的落实提供技术上的援助,并为空间数据的收集、分析、使用、共享和传播提供有力支持。他们的主要任务包括:设计城市和国土规划相关的课程,并组织政策制定者和地方领导人参加相关培训,培养他们对城市和国土规划相关问题的了解程度,特别是要引起他们对城市和国土规划的连续性、落实和问责性的重视。接受在职培训,并学习与规划实施相关的应用研究。学习在实践过程中得到的经验,并向政策制定者和地方领导人提供实质性反馈。做好规划模型的档案管理工作,为教学、提高人们对地方和国土规划的认识度、动员公众参与等提供素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