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新疆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联盟成员应达成以下共识: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共同努力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为新疆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遵纪守法、诚信敬业,加强行业自律和合作,提高品质、公平竞争,秉持开放思维,倡导融合共荣,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共政策,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积极参与建立资信评价管理体系。
四、杜绝弄虚作假,不得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提交不符合标准规范和地方发展实际的规划成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众权益和服务对象权益。
五、不得以欺骗段手段取得资质或承接业务,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有关图签、用章和证照,不接受无证挂靠方式从事业务,不违规转包业务,不越级承接业务,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不得以原单位名义承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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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不得通过行贿、回扣、虚假竞争等手段承接业务,不得在招投标中围标、串标。
七、不得利用行业优势地位过高报价、乱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干扰、破坏其他单位合理合法的市场活动,不得承担超出本单位业务能力的业务和工作量。
八、违反本共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新疆土地学会将依据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请规划联盟成员严格按照规划共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