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坚持生态优先,加强陆海统筹,严守生态红线,保护自然岸线。
《意见》全文内容如下:
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カ、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现就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扩大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二、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三、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
四、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
五、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六、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七、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