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要从过去以增量为主、物质的、工业的、偏技术的时代进入到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为本、生态优先、保护优先、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为此,本文将从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探讨广东省村庄规划的编制趋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村庄规划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2019年1月以来先后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经历了“点-线-面”模式演变,类型多样,对乡村建设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但同时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缺乏全域统筹和规划引领,与土规存在众多不一致,规划难以落地实施,底图底数不精准,对农村土地权属关系重视不够,规划成果较为复杂,难以实施管控等问题。


2019年2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管理“一张图”,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本文主要通过解读《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总结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广东省村庄规划的编制思路。

《指南》以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为基础,衔接省住建厅2018年8月印发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流程、规划内容及成果要求四部分。规划范围要求涵盖村域全部国土空间,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为衔接过渡期要求,提出村庄规划期限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5年。





主要提出以下四点探索:
(1)工作底图精准化,为规划管理“一张图”打好基础;
(2)规划内容体系更全面,落实上位管控要求,引导村庄开发保护;
(3)规划成果简洁、更精准,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成果模板;
针对当前村规存在的坐标系不统一、底图数据单一、不精准及对农村土地权属关系重视不够的问题,提出新时期村庄规划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数据成果,平面坐标系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应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或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数字线划地图和比例尺不低于1:2000的地形图或国土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并用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地理国情普查及监测数据作补充。

规划内容:体系更全面,落实上位管控要求,引导村庄开发保护
针对当前村规存在的重建设轻保护、多规难以衔接统一的问题,提出新时期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产业和建设空间安排、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近期建设行动等内容。
要求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约束性指标,新增村庄发展备用地、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更新改造用地规模三项指标。

主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将具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海岸生态稳定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遭严重破坏的生态极敏感区脆弱区优先划入生态空间,明确生态空间管制规则,并提出村庄生态环境修复和整治措施。

主要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广东省农田整治、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安排,统筹安排农业发展空间,明确农业空间管制规则。

强调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分类分级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对具有古驿道资源的村庄,建立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出整合串联沿线历史文化遗产、生态、旅游等资源的策略。


主要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农村住房(宅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谋划村庄产业发展,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明确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途、强度等要求。

(2)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占地面积、高度、风貌等规划管控要求。

(3)合理布局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及村民委员会办公、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为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统筹衔接。

(4)提出可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可进行规划“留白”,划定不超过现状建设用地规模20%的有条件建设区(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村庄未来发展的备用地。

主要针对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消防等隐患,提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与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相协调,提出村庄应急庇护场所选址及建设要求。
主要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治、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责任主体和建设方式等。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新增垦造水田、拆旧复垦等类型项目。并可结合实际和乡村振兴需求,进一步增加充实近期建设项目表内容。


规划成果:简洁、更精准,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成果模板
简化现有村庄规划“2书、 4图、 2表、1公约”及村土地利用规划“2图两表1规则”成果体系,将规划成果分为基本内容和可选内容。基本成果应包括“一图一表一规则”,分别为村庄规划总图、近期建设项目表和村庄规划管制规则,将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包括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图等)、村庄规划数据库作为可选成果内容。
需要标示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宅基地建设范围线、有条件建设区等规划控制线,及生态用地、农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布局,并附规划目标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分类还未正式出台,为了便于落实过渡衔接期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和方便数据入库,建议采用目前《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用地分类。




主要作为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库,包括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治、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名称、空间位置、用地面积、资金规模、筹措方式、责任主体和建设方式等。

要求将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具体管制对象、规模、位置、要求应写入管制规则,做到“文字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


2、可选内容: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包括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图等)、村庄规划数据库




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将村庄规划编制流程简化为现状调查、规划编制、规划报批、规划公告四个阶段,对于专家论证程序不再做强制性要求,确实有需要的地方,可以组织专家审查环节。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即可按程序报批。

创新工作组织模式,采用全面覆盖、同步推进的组织形式,建议采用总-分-总的工作组织模式。为压实各级责任,建议成立县级村庄规划工作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镇政府需配合事项。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如何编制目前各地都在探索,我们认为
未来村庄规划编制有三点趋势:
1、分类推进、突出特色,结合乡村振兴四类村庄分类,明确各类村庄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成果表达要求,形成不同类型可复制、可推广的编制模式;
2、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
3、共同缔造,整合多方力量,聚焦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对于乡村规划师而言,应转变思维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强化指标管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思维,实现“一竿子插到底”的管控体系;秉承“设计思维”,优化村庄国土空间布局,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文章来源丨南粤规划
作者信息 | 任庆昌 林善泉 蔡穗虹 代秀龙 江家顺 郑行洋 潘晓东 陈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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