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建设已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总体城市设计应从塑造特色和提升品质的角度出发,转变传统增量发展和“出位求异”的思路,重点强调特色风貌的塑造、维护、延续与提升,关注城市品质的提升。其工作的重点内容除了明确的形态蓝图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多元政策的落实,使其成为一种有效的系统性“空间纲领”。因此,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工作需在强化城市核心空间骨架和特色构成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后续深化落实工作的切实推进。
首先,要以“大历史观”看待城市发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要放在区域的尺度上来谋划,形成“特色鲜明、结构清晰、文化底蕴丰富”的总体城市格局;要将贯穿于各层面规划,涉及各类要素、准则、法规,现实的、无形的城市设计要求凝练汇总成为实在的空间抓手,将常规技术文件上升为战略纲领。其次,在全面梳理区域文化内涵、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等空间本底的基础上,对规划区与周边区域的职能关系、产业功能布局等进行深入分析,为城市空间布局与设计提供支撑。最后,需要设计单位在深入了解地域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提炼出具有创造性的空间格局与特色,塑造鲜明的公共空间与建筑布局,彰显城市精神,把城市的实用性、功能性和艺术性结合起来。
城市设计与生俱来的创新性、突破性思维常会和城市本身的复杂性、动态性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易与既有城市功能体系产生冲突。如果未能同步做好相关创新内容与现状条件的论证及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委托方、实施方等现实主体的压力,往往是城市设计妥协、让步,从而直接影响前期制定的整体空间风貌目标的达成。这就需要在设计前期就构建好协调保障机制,考虑创新内容对既有城市空间体系的冲击。
城市是个复杂的巨系统,总体城市设计核心要解决的形象问题需要与城市的核心功能系统相耦合,协调人口、交通、生态、设施、空间、产业和特色等多方面的问题;应重视各子系统在空间布局、功能衔接和建设时序等方面的耦合关系,对多维空间的融合发展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处理好总体空间设计与局部重要节点设计及实施的关系,保障设计中提出的创新模式和设计理念与常规城市功能系统的衔接及贯通。因此,在总体城市设计过程中,需同步采取相关措施,促进设计方案与城乡管理体制、建设时序、实施模式等实现全面衔接。
总体城市设计比二维的城市总体规划更为丰富、立体,因此也面临着更多、更具体的问题。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尽可能汇集多方意见,使方案在最大化体现设计师意图和政府意志的同时,成为社会多元主体的共识“蓝图”。这就需要在方案形成过程中纳入更有效的意见征求及反馈机制,使社会各界都切实参与到设计之中。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的目的不只是敲定最终胜出的某一方案,而是获取各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或终期方案确定中所体现的创意。由于参与征集的设计师难以全面评判其在设计过程中所提出的创新性思路的可实施性,往往存在中期的亮点内容消失于终期成果的情况。因此,应该加强全过程、全时段的成果梳理与创意汇集,并在最后的方案综合过程中通过系统性分析,整合多方的创新思路,实现集成创新。此外,在收集创意、亮点的同时应进一步考虑在后期将来自不同单位的设计师的创意纳入具体的设计工作中。
1.境外单位的独特创意与我国传统文化的“水土不服”
近年来,境外设计单位凭借其在创意、概念等方面的独到优势获得了较多参与我国重大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机会(表1),但其方案中常会出现超尺度的空间构型、与我国传统居住方式不甚适应的建筑布局和相对理想化的功能安排。因此,笔者建议应通过自主完善和外界引导等方式加深境外设计单位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从文化认知的层面剔除存在明显短板的方案。
2.组织方难以在短期内对创新性技术方法提出明确意见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工作十分重视方案的创新性,但组织方对设计师围绕各类创新性内容是否可行的提问往往以“打太极”的方式回应,如“设计师结合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论证”等。设计师对设计对象综合条件的认知不足,其所提交的征集方案实用性也将大打折扣。因此,需要组织方具有充分的预案和高效的论证机制,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合理甄选和解答。
对设计单位而言,虽然方案征集的最终目的是将方案建成,但是近期的直接目标是取得优胜,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取胜”变成了设计师考虑的核心内容,各种有冲击力的方案、炫酷的多媒体汇报、朗朗上口的描述占据了设计方案中的主导内容,更重要的方案论证、深层次的项目思考由于难以更直观地展示在评委、领导面前而往往被忽视。
专家评审大多采用11人表决制,名额可根据项目大小相应调整,评审时间通常为1~2天。一个典型的评审通常分为3个阶段:首先是专家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后听取各编制单位的讲解、汇报;其次是对各方案进行评议,发表个人观点;最后进行投标选择方案或对方案进行排序,形成意见呈交决策主体(通常是组织编制单位),帮助决策机构进行取舍和判断。这样的一个评价体系通常存在专家选择的随机性、专家意见的主观性、缺乏预设的标准和评审意见不成体系等问题,同时整个评审的时间非常紧张,对很多年事已高的专家来说都是件“苦差”。
一方面,由于方案征集工作常以某一优胜方案为蓝本进行综合汇总,会遗漏掉很多未入围方案的亮点,而优胜方案本身也需结合城市现实需求进行优化和去雕琢化,这直接导致了征集阶段的竞标方案丰富多彩,但综合方案相对平淡。另一方面,最终的方案综合团队往往围绕优胜团队进行搭建。如此一来,相对单一的人员组成也难以保障对所有竞标方案的公平考量和积极吸纳。